程迈博士的专著《坎坷动荡转型路尼日利亚的宪法改革与教训》是以其在读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期间的博士论文为原型。 这本书追踪了尼日利亚从建国至今的宪政历程,梳理了决定该国宪政成败的主要社会因素。尼日利亚建国六十多年时间,不算漫长,但是过程纷繁复杂,各种力量错综搅合,要梳理清楚并非易事。这本书将其重要宪政故事娓娓道来,具有相当高的可读性。
东盟国家是我国的友好邻邦,与我国山水相连,或隔海相望。东盟各成员国与我国有着传统的友谊。进入21世纪以来,双方合作关系步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进出口贸易、相互投资、工程承包、劳务等领域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已相互成为重要的经贸合伙伴。中国和东盟国家在经贸合作领域还有更广阔的合作空间,潜力巨大。 本书对东盟十个成员国的外国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输入法律制度,关税法律制度等对外经济法律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研究,希望能对相关人员了解东盟国家法律有所帮助。
《非欧佩克国家能源法概论》是《世界能源法研究》丛书的第5卷,在简单介绍欧佩克成员国的能源状况、能源政策及能源法制的基础上,重点介绍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俄罗斯、南非等非欧佩克国家的能源法制。全书内容涉及这些国家的能源状况、能源法制、发展以及一些可供吸纳的经验教训。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赞比亚》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赞比亚法律概况;第二章赞比亚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赞比亚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赞比亚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赞比亚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赞比亚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赞比亚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赞比亚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 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赞比亚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埃及法是世界古代法系中的一支。《古埃及法研究》对古代埃及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历史研究。作者井涛从法的渊源和作用入手,通过历史的叙事,对古埃及的行政法律制度、土地法律制度、调整交易的法律制度、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犯罪与刑罚制度、司法制度、诉讼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古埃及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本书是对古埃及法研究的一次有益尝试,填补了法史学研究的空白。
埃及法是世界古代法系中的一支。《古埃及法研究》对古代埃及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历史研究。作者井涛从法的渊源和作用入手,通过历史的叙事,对古埃及的行政法律制度、土地法律制度、调整交易的法律制度、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犯罪与刑罚制度、司法制度、诉讼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古埃及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本书是对古埃及法研究的一次有益尝试,填补了法史学研究的空白。
《非洲法律文化专论:理论探讨·制度变迁·个案评析》汇集了作者有关非洲法律文化研究的部分成果,承载了作者对非洲法律文化研究的若干新思考,有一定理论研究价值。非洲法研究是近年来中国非洲学研究中的一个新兴领域。非洲法律文化不仅是非洲文化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法律文化理论研究中不可或缺的分析对象。非洲法律文化源远流长,且历经沧桑,在长期的变迁转型过程中,荟萃了本土习惯法、外泉宗教法和近现代的西方大陆法与英美法。多样性法源相融共存,展示出一幅法律发展的多彩画卷。非洲成为一个有非凡魅力的法律移植的考察对象。
本书为现行《新西兰引渡法》的中文译本。这部法律于1999年9月1日开始实施,共由十一部分组成,分别调整引渡合作的基本规则,从新西兰向一般 和英联邦 引渡的程序,从新西兰向澳大利亚等某些特定 引渡的程序,新西兰向外国请求引渡的程序,与引渡相关的搜查、扣押和证据规则,等等。之所以选择翻译这一文本,其一是因为该法体系完整,而且某些制度较为 。在这些具体规定中,对于科学合理的部分,我们理应在理性辨析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性地学习和借鉴。其二,从务实的一面看,当下我国很多外逃人员都选择潜藏在法治发达的 ,在“百名红通人员”中,就有闫永明、胡玉兴、蒋雷、陈兴铭、肖斌、宣秀英、程三昌、云健、虞泰年、孙燕、刘全洲等11人逃往新西兰或者以新西兰作为外逃的中转站,占“百名红通人员”的11%。从新西兰将这些犯罪分子抓捕归案
本书为现行《新西兰引渡法》的中文译本。这部法律于1999年9月1日开始实施,共由十一部分组成,分别调整引渡合作的基本规则,从新西兰向一般 和英联邦 引渡的程序,从新西兰向澳大利亚等某些特定 引渡的程序,新西兰向外国请求引渡的程序,与引渡相关的搜查、扣押和证据规则,等等。之所以选择翻译这一文本,其一是因为该法体系完整,而且某些制度较为 。在这些具体规定中,对于科学合理的部分,我们理应在理性辨析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性地学习和借鉴。其二,从务实的一面看,当下我国很多外逃人员都选择潜藏在法治发达的 ,在“百名红通人员”中,就有闫永明、胡玉兴、蒋雷、陈兴铭、肖斌、宣秀英、程三昌、云健、虞泰年、孙燕、刘全洲等11人逃往新西兰或者以新西兰作为外逃的中转站,占“百名红通人员”的11%。从新西兰将这些犯罪分子抓捕归案
本书是2002年澳大利亚犯罪收益追缴法的中译本,以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董事长阎永明携款潜逃案为切入点,引入对该法的评析。正文以该法为基础,精确、完整地对澳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进行了翻译,终由黄风教授统校,并与司法部赵琳娜主任共同审订。该书对于我们学习澳大利亚现行的犯罪收益追缴方面的法律将会有很大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