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文库2012(3):侦查行为视角下的刑事冤案研究》次系统地从审前程序中的侦查行为出发来研究刑事冤案。以收集数据和典型案例等实证分析的方法,梳理出侦查阶段导致刑事冤案产生的具体原因集中于刑讯逼供、刑事司法鉴定错误、现场勘查失误、目击证人辨认错误等不当的侦查行为以及侦查主体的认知偏误和侦查外部因素的不当干扰等多个方面。在此基础上,通过借鉴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防治刑事冤案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制度,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今后侦查行为运作的基本理念以及适合中国本土化的冤案防治对策。
本书讲述的是陪审团的故事。作者在十年时间通过对上千位陪审员的经历进行调查和研究,证明担任陪审员的意义不仅仅是体现了高尚的公民责任感。参加陪审团的过程,对每一个陪审员来说都可能是一段鲜活的经历,这段经历会改变他们对自身的认知以及对政治权力的认识,还会拓宽公民责任的范围。典型的陪审经历对每一个陪审员而言都很重要,不管陪审经历是长是短,很多人都还能用生动的细节描绘出在法院的短暂经历并从中汲取人生重要的经验教训。总而言之,与普通公民进行协商才是陪审团的力量源泉,这也更加强调了理解、领会、推广有意义的公共协商对于现代民主机制的重要性。
司法行政一词,具有特定的含义。新中国的司法行政,伴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出现,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走过了一条漫长而不平坦的道路,终于迎来成就辉煌的今天。回顾60年历程,总结其经验教训,对于我们认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客观规律,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制度的完善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教育的理论探讨、中国古代关于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中学犯罪预防教育的关键环节——从193名少年犯的调查问卷谈起、加强教师抗逆心理素质的培训与探索、中学预防犯罪法律教育的缺陷及对策、小组社会工作方法运用于行为不良学生教育过程研究——以某工读学校的夏令营为例、炮制少年不倒翁——工读学校学生抗逆力的恢复、社会工作专业介入工读学校学生教育必要性研究……
在当前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法治视野下的秘密侦查》通过对古今中外秘密侦查制度进行考察和比较研究,探索建立包括法治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审查批准程序、证据使用、救济机制等环节在内的一整套秘密侦查制度,从而确保秘密侦查措施在限度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发挥更加积极的功能与作用。
作为本为行政执行(劳教与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专业学生执务处理能力训练的课程教材,本书由专任教师和行业专家组成教学团队,在行业专家实践经验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根据警察职业教育特色要求全新设计,最后采用“警学结合”模式编写完成。教材具有任务、过程导向及能力本位、强化训练等特色。该教材以完成具体化的执法工作任务设计教学过程,同时通过知识链接讲授理论知识,使学习者的能力和理论同步提升,从而得到充分的职业化的知识、能力、态度和素质的综合训练。本书也可作为全国劳教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人民警察在职培训和业务自学的有益读物。
本书收录大量在司法鉴定工作中经常使用的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司法鉴定标准,并以《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编排,读者可以快速、准确地查询到各类司法鉴定所需要的相关法律文件与鉴定标准。本书是法官、律师、鉴定人等法律职业人的常备工具书,也是社会一般公民依法维权的实用依据。
司法审查毫无疑问是(美国)宪法学中至为重要的篇章。由于美国宪法中没有对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直到马歇尔大法官在联邦法院吹响号角,问题才得以浮现出来,从此,司法审查问题已成为美国历代宪法学人进行科研攻关的一个热点难题。《伟大的篡权(美国19\20世纪之交关于司法审查的讨论)》选题定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集中于司法审查权的有无,以比尔德《法院与宪法》的文章为线,辑文十篇。内容大致涉及三个主题:对制宪会议相关资料的挖掘和分析,来证明“宪法之父”们的本意是否要授权法院进行违宪审查;厘清宪制安排下法院与立法的关系;探究司法审查权有限性的理论根源,是权力分立,还是所谓的政治问题。本书由查尔斯·比尔德等著。
本书以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在实践中的探索,以及重庆市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为基础开展研究,对一些重要制度,如社会调查、寓教于审、心理干预机制、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多样化刑罚处罚方式、判后矫治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和总结,并从普适性运用以及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构建的角度,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对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建议。
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教育的理论探讨、中国古代关于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中学犯罪预防教育的关键环节——从193名少年犯的调查问卷谈起、加强教师抗逆心理素质的培训与探索、中学预防犯罪法律教育的缺陷及对策、小组社会工作方法运用于行为不良学生教育过程研究——以某工读学校的夏令营为例、炮制少年不倒翁——工读学校学生抗逆力的恢复、社会工作专业介入工读学校学生教育必要性研究……
为了帮助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警察准确掌握《新程序规定》的修订精神和基本内容,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职责,同时也是为了方便公安院校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新程序规定》的直接起草者,我们根据本规章的起草原意,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和修订过程中的一些重大、复杂问题,从公安行政执法的理论、实践等层面对《新程序规定》逐条作了阐述,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作了解答,并对公安行政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作了说明。
《中德私法研究(16)》以混合担保为主题,设置以下栏目:主题报告、主题文献、专家专稿、私法教室、学术沙龙、法律法规。其中,主题报告题为《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的顺序利益和免责条件》,并附评议1篇《也谈谈对混合共同担保若干问题的思考 高圣平教授主题报告的读后》;主题文献4篇:《数个他债担保人的内部求偿》《区分性连带债务理论体系中的共同担保》、《担保人间的补偿义务》《保证人和土地债务担保提供人之间的追偿请求权》;专家专稿3篇:《 情势变更 的解释途径及中国民法典的选择 学理、判例及合同编编纂中的情势变更之体系化思考》《动产所有权无负担取得之研究 《物权法》第108条的解释论》《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之再审视 以个人金融相关法律实务的新近发展为例》;私法教室2篇:《错误出生的损害赔偿》《附保护第三人
综合考虑涉及面的广泛程度和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等因素,本书系首批选择了十八个常用的法律门类分别编写成书。书系对依各法律门类列出的问题的论编,分别由“精要”与“依据指引”两部分组成。 “精要”题目是根据现行法律文件设定的问题(条文主旨)及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其他疑难问题归纳总结出来的。表面上看,这些题目并不像问答、案例类题目那样有针对性,有些甚至像干巴巴的词条,但实际上,这些题目正是各法律门类的“点”,实践中某一法律门类上的任何问题,都能归类到这些“点”上。题目内容的撰写也不是像学术专著或论文那样长篇大论,而是以专家意见的形式,简明扼要地阐明法理,指出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依据指引”部分则是将题目所涉及到的具体法律依据尽可能全面地列示出来。我国的法律依据是多层次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