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着眼于作为两岸政治关系定位问题在宪法论域映射的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问题,力求运用宪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形成一套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法理定位策略体系。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研究的问题意识与理论面向。第二部分从背景、历史和两岸三个面向出发,对涉及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问题的若干重要地理论与现实问题加以讨论。第三部分为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法理定位策略之形成与应用。
2019年12月20日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的日子。20年来, 一国两制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伟大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日的时候,有需要回顾总结 一国两制 实践的经验,从而,为 一国两制 事业的发展提供助力。本书通过对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访谈和对澳门基本法起草的相关文献资料的研究,向读者介绍澳门基本法条文的形成过程、立法背景、立法原意、立法目的,希望有助于读者能够更全面准确地理解基本法的条文。
2019年12月20日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的日子。20年来, 一国两制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伟大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日的时候,有需要回顾总结 一国两制 实践的经验,从而,为 一国两制 事业的发展提供助力。本书通过对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访谈和对澳门基本法起草的相关文献资料的研究,向读者介绍澳门基本法条文的形成过程、立法背景、立法原意、立法目的,希望有助于读者能够更全面准确地理解基本法的条文。
债法教科书最后一次是在16年前由莫里托(MOLITOR)编撰出版的(总论为第8版重印,分论为第7版重印,二者皆为1965年版)自此以后,在德国贝克图书出版公司推出的简明法学系列教科书中,作为民法以及整个法制核心的债法就再末出版了。本书正是为填补这一空白服务的。本书不是莫氏著述的继续,而是对债法进行的独立论述。在本书中笔者论述的重点放在现行规则的理由和目的以及现行规则的体系联系上。(这也是本书中有许多“概述”的原因。)这样做的目的是考虑到认识这些事物不仅对于有意义并且正确地适用法律是必要的,而且也可以使学习者免于被浩若烟海的细节所淹没。
《美国司法制度(第2版)》从论述美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基础理念人手,介绍美国司法体系的基本制度、运作状况、改革动态和发展趋势。司法制度的形成,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国家性质与结构,受到经济基础、政治体制、社会需求、利益平衡、传统习惯、文化等社会因素以及特定的历史条件的制约。与英国相比,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美国人民在接受英国普通法传统的同时,赋予古老的法律以惊人的生命力,并以深刻的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建立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司法制度。自独立战争以来的二百多年时间里,美国法律经历了独特的发展过程,已经成为与英国法并驾齐驱的又一代表性的法律体系。
《标准商事公司法》由全美律师协会商法部的公司法委员会负责起草和修订,是一部可供各州立法机构自由选择使用的公司法范本。1950年,公司法委员会公布《标准商事公司法》。之后,该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对《标准商事公司法》的评论和修订工作,于1969年对《标准商事公司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最终于1984年完成了对《标准商事公司法》的全面修订。 目前翻译的美国标准公司法则是2002年的修改稿。
作者在《澳门民法典》总则的基础上对民法的一般论题进行了厘清。《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上册》已于2014年11月出版。上册分三篇,主要介绍民法的基本原则与若干重要原则、民法的基本范畴。本书是下册,分四篇。第四篇 论主体 ,对主体的相关概念及自然人、法人进行性阐释。第五篇 论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分五章介绍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意义、法律行为的分类、意思表示的作出:一般问题、意思表示的作出:要约与承诺的特殊性、法律行为的解释与填补。第六篇 论意思表示瑕疵 着重讲述意思之瑕疵、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第七篇 余论 ,论述法律行为元素理论、法律行为的代理、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时间及其在法律关系上的效力。
欣悉《美国破产法》一书的中文版将与中国读者见面,我们深感荣幸和自豪,对韩长印教授等人为此付出的辛苦劳动,我们愿表达我们诚挚的谢意。 当律师们接受债务人的委托、接受有担保和无担保卖方的委托、接受有担保和无担保出借人以及雇员和政府代理机构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在破产法庭上为当事人寸利必争、仗义执言的时候;当更多的大学教授们在学术刊物上宣扬他们心目中实然的和应然的破产法理论时,我们通过《美国破产法》一书的创作采用了另外一种研究风格——那就是对问题作出“解释”。本书解释了破产法的基本概念和术语,探讨了破产从业者在商事破产案件和消费者破产案件中适用美国破产法时遇到的一些基本法律问题。 《美国破产法》一书刊行后的十几年间,美国国会通过了一系列破产法修正案,法官们也作出了许多新的判决并发
当规范——不是对诸个体的快和不快的期待——主导着交往时,社会才是现实的。本书通过建立规范科学的社会概念,既摒弃了把社会程序与暴力相提并论的做法,也摆脱了认为社会秩序源于孤立的诸个体的契约这种今天或多或少明显处于支配地位的见解。读者一开始就应该知道,这里阐述着一种确定的理论,而不是在介绍某种固有的看法。因此,不要认为这个小册子是一本法哲学导论;像副标提所表明的,它展示的毋宁是对法哲学的前思,也就是说阐述一些具有确定倾向的基础概述。其中并没有继续这个倾向论及权利的产生——因此,它停留在纯粹的前思上。
本书旨在讨论关于推理、法律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并用比较的方法深化这些问题的理解。 本书通过比较的方法对英、美两国的法律推理、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深入到两国的历史传统、政治文化及民众心理的层面,从中追寻两国在法律推理,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的深刻根源。作者将两国的主要差异概括为:英国法的形式性、与美国法的实质性。而从作者的论述方法来看,也是形式与实质的结合——既进行了证据翔实的实证分析,又恰当运用了实质推理的方法。 本书的研究既涉及法律理论,也涉及比较法,着重探讨我们所认为的英美两国在法律特征与法律推理的总体风格上的主要差别——我们分别称之为“形式的”与“实质的”。在确认和阐释这些差别的过程中,我们感到有必要就作为法律体系之特征或
《德国民事诉讼法》颁布于1877年1月30日,是一部至今已有130余年历史的经典法典。该法历经一百余次修订,沿用至今。“二战”后的民事诉讼法改革,特别是2001年的民事司法改革,使该法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在新的立法意旨和司法理念指导下,本法诸多条文得到了修改与完善,法典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德国民年的民事司法改革,使该法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在新的立法意旨和司法理念指导下,本法诸多条文得到了修改与完善,法典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事诉讼法制发展的动态,译者依据德国民事诉讼法2014年的版本重新进行了翻译,译本比对了《德国民事诉讼法》的德文版本与英文译本,力求使译文更加准确;参考了各位大家、学者对译法的不同意见;吸纳了域内外研究德国民诉法的相关文献,对法条中晦涩难懂、
《外国环境公益诉讼和集团诉讼案例评析》是我国部涉及多个国家环境公益诉讼和集团诉讼案例评析的著作,其中既有发达国家又有与我国发展阶段近似的发展中国家,它们的环境司法实践从不同方面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和教训。在发达国家中,美国的环境诉讼在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我们精选美国的多个环境诉讼案例,给我国提供了许多解决复杂环境案件的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方法。在发展中国家,印度环境司法实践中法官大胆甚至说是有想象力的做法和推动,被多个国家关注和效仿。我国和印度同属于发展中国家,有着类似的国情,我们要解决环境诉讼难的问题,也需要借鉴印度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