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澳门民法典》总则的基础上对民法的一般论题进行了厘清。《民法一般论题与《澳门民法典》总则(上册》已于2014年11月出版。上册分三篇,主要介绍民法的基本原则与若干重要原则、民法的基本范畴。本书是下册,分四篇。第四篇 论主体 ,对主体的相关概念及自然人、法人进行性阐释。第五篇 论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分五章介绍法律行为的概念与意义、法律行为的分类、意思表示的作出:一般问题、意思表示的作出:要约与承诺的特殊性、法律行为的解释与填补。第六篇 论意思表示瑕疵 着重讲述意思之瑕疵、意思与表示的不一致。第七篇 余论 ,论述法律行为元素理论、法律行为的代理、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时间及其在法律关系上的效力。
原著将美国合同法领域的海量判例整理、归纳、重述后,以成文法的形式编纂成书。 该重述对合同规则的陈述简明扼要、精当贴切、内容,且每条皆附评论注释。 内容共16章,汉译如下: 章 术语的含义 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与行为能力 第三章 合同的成立—合意 第四章 合同的成立—对价 第五章 反欺诈行为法 第六章 错误 第七章 误述、胁迫与不正当影响 第八章 因公共政策而不能强制执行 第九章 合同义务的范围 第十章 履行与未履行 第十一章 履行不能与目的落空 第十二章 因同意或变更而免除合同义务 第十三章 连带诺言人与受诺人 第十四章 合同受益人 第十五章 权利的转让与义务的变更 第十六章 救济
海洋,地球上优选的单一生态系统,却正遭受着人类活动的侵害。保护海洋,靠前社会在行动,新的海洋保护区不断被设立,但优选海洋仍在持续退化。联合国正在主持制定新的靠前文书,以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从靠前法学的视角看公海保护区,缺少概念界定,充满争辩,本书将带您纵览现有公海保护区实践与法律规范,深入剖析公海保护区的靠前法概念。
本书全面而深入地介绍了印度国家绿色法庭的成立和运行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环境司法在印度的发展历程、现状和未来道路。全书开篇以优选视野探讨环境正义,并由司法如何促进正义的实现引向专门环境法院和审判机构的建立问题。第二章客观阐述了印度国家环境正义的实现及国家绿色法庭的诞生。第三章对《国家绿色法庭法案》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解析,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审判人员组成、起诉资格、管辖、诉讼时效、诉讼费、责任追究等。第四章结合判例,对国家绿色法庭如何运用靠前环境法的相关重要原则进行了分析。第五章——“科学与法律”中,作者站在理论的高度识别并分析了环境法庭中科学与法律的互动问题。第六章对国家绿色法庭在过去五年内作出的1130个判决进行数据检视。作者对上述判决,从时间和空间的分布、不同案由在时间和空间上
本书对东南亚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综合介绍,共分11章:第一章东南亚国家联盟法律;第二章马来西亚法律制度;第三章新加坡法律制度;第四章菲律宾法律制度;第五章泰国法律制度;第六章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制度;第七章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法律制度;第八章缅甸联邦法律制度;第九章柬埔寨法律制度;第十章老挝法律制度;第十一章文莱法律制度。
关于所译《瑞士民法典》和《瑞士债务法》,需要说明以下几点: 1.两部法律,均据瑞士官方网站公布的德语文本译出,网址分别为https://www.adm in.ch/opc/de/classified.compilation/19070042/index.html和https://www.admin.ch/opc/de/classified-compilation/19110009/index.html。 2.关于两部法律的译名,考虑到《瑞士债务法》实为《瑞士民法典》的第五编,故对于前者,不以法典称之。依德语文本,后者名称为Schweizerisches Zivilgesetzbuch,前者名称为Bundesgesetzbetreffend die Erg nzung desSchweizerischen Zivilgesetzbuches (F nfter Teil:Obligationenrecht),完整译成中文应为《关于补充瑞士民法典的联邦法律(第五编:债务法)》。 3.两部法律自生效以来均多有修正,目前的翻译,为修正截止于2016年1月1日的文本。 4.两部法律在瑞士的官方网站,除以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三种官方语言公布外,还以英语文本公布,网址分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以下简称《金商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是为了保护日本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以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它也是与日本《环境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相并列的现代法律之一。 《金商法》的内容主要是针对金融业(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等)进行规范。由于以纽约和伦敦为代表的证券交易市场等证券业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进步促进了以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缓和,以欧盟、东亚等经济共同体为首的商业交易的全球化,证券交易逐步呈现多样化趋势。 为了适应证券交易的变化,《金商法》几乎每年都要进行小规模修改。2013年6月,在实施了25年,之后,《金商法》首次进行了大规模修改。此次修改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规制内幕交易的行为,将自股票等买卖行为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