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圈正义》一书共收录作者的49篇随笔文章,分为 圆圈正义 何谓榜样 道德谴责的打开方式 身负权力 各自珍重 法律人的理智和多数人的情感 生命的尊严 心怀永恒 活在当下 七大部分,作者在本书中运用特有的坦诚、自省而尖锐的笔调,探讨了法律、正义、道德、权力的理念与现实、分析了如张扣扣案、莫某纵火案等社会热点案件、分享了自身求学经验和对人生的思考。本书不仅启蒙读者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在于帮助读者理解法律背后更深层次的价值基础。
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 不得不 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 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法律出版社天下系列丛书
本书为当代英美法哲学的开创者、英国者名法学家H.L.A.哈特的一部论战性作品。在法律道德王义 死灰复燃 的时代背景下,作者有力地重申了约翰 斯图亚特 密尔著名的伤害原则: 只有意在阻止对他人的伤害时,以违背文明共同体中任何成员之意志的万式运用权力才算是正当的。 本书是对法律道德主义的沉重一击,在 道德的法津强制 这一议题上,它已经成为绕不过去的里程碑作品。后世学者若想提出不同主张,都必须先对哈特的观点做出严肃的回应。
1949年,美国法学家富勒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了他虚构的 洞穴奇案 。五名探险者受困于山洞,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因缺少食物,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获救之后,存活的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一审判处死刑,被告上诉至法院。富勒以一人分饰五角,虚拟了法院5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词。50年后,《哈佛法律评论》编辑部邀请6位法官和学者再次审理该案、撰写判词,呈现对此案的重新思考与论战,并请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大卫 沙皮罗撰写评论。本书是对这11篇判词和1篇评论的完整汇集。
数十位法学家以大学法律本科生如何学习专业课为主题,畅谈心得体会,主要内容为法律本科各学科的学习规划、学习方法并推荐图书,辅以学习与职业选择、出国、相关学科的关系,如何度过大学本科生活等。全书由文章和访谈组成,每篇文章三千至五千字之间,访谈主要为十余个问题。全书语言生动,可读性较强。为法学专业的在校生,提供了一定的复习指导建议及职业规划。既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同时也具有极强的实践价值,为广大法学专业的同学指点迷津。
《荆棘丛》成书于1930年,近百年来一直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初学法律的***书之一,是一部畅销不衰的经典之作,在法律学习、法学教育、法律适用等方面指引了无数法科学生和法律人。 作者卡尔 卢埃林是美国20世纪著名的法学家,法律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荆棘丛》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面向法学院新生的一系列讲座的成果。在本书中,他向学生讲解了一系列极为重要,也极有难度的问题:法律是什么、如何分析判例、法官如何适用法律、法学院能为学生提供哪些指导、法学教育与社会现实存在哪些差异,等等;对美国法律制度、案例教学法、影响案件裁决的因素做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对法学教育所存在的诸多不足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本书也被视为现实主义法学的代表性著作之一。 本书还收入了美国合同法权威、威斯康星大学法学
本书的核心课题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法实证主义主张: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法律的概念以及法效力的概念都要以道德中立的方式来定义。阿列克西试图证明,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是错误的。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其次,有规范性的理由支持,将道德的要素包含在法律的概念与法效力的概念之中。因此,法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全面性的法理论必定是失败的。阿列克西运用正确性论据、不正义论据、原则论据来反驳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后提出一个非实证主义的法概念,系统性地整合了社会实效性、权威制定性、内容正确性这三个要素。本书不仅是阿列克西在法理学领域的代表作,也适合作为接触法理学的入门读本。
《毕竟法律人:从未名到凯旋》是一部集自传、政经评论和法律评论于一体的随笔集。作者陶景洲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首批大学生,是法国律师界位中国人、国际商会仲裁院位中国国家委员会代表和家境外驻华律师事务所的华人首席代表,是将欧莱雅、家乐福等众多国际品牌引入中国的知名律师。《毕竟法律人:从未名到凯旋》作为陶景洲先生的部中文随笔集,对全面了解大时代中陶先生别样的法律人生,从微观角度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历程,具体了解投资、并购、知产、反垄断、跨国诉讼等法律服务和商务实践的细节具有独特的意义。
本书忠实记录了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律师刑辩日常,包括获得案源、接待客户、会见当事人、阅卷、确定辩护方案、调查取证、制作阅卷笔录、起草刑辩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常规工作,与其他业务律师的异同,对热点案件及社会问题如何发表评论,以及同行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与客户的沟通与交流等人生百态,多角度、全方位记录刑辩律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其中既有中央刑辩全覆盖这样的新时代大气象、大格局,也有普通人的悲苦、律师辩护的艰辛、司法人员的努力以及当事人终辩冤白谤的欢喜。
《法的第一课》介绍了法律的概念、历史渊源及现实意义,对资深学者及初学者均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作者深入浅出地向读者介绍了法律的秘密。法律与其说是一种技术,更应是一种文化体验,一种不可替代的理解和组织社会的方式。对权力和暴力的限制、事物之间的联系、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本质上都是借助法律调解得以实现的,法律用规则避免武断,用秩序规避冲突。作者从法律非物质且脱离普通人的一般认知这一现实出发,试图让读者理解法律存在和运作的根本依据,进而为其提供社会生活的实用工具。 《法的第一课》开篇从民众对法律产生误解的原因入手,引入社会维度下作为一种社会表现形式的法律的形成,继而作者分析法律在其历史、地理和方法论维度上的不同表现形式,并据此探究法律与国家以及其他作为现当代社会组织基石的法律概念之间的
《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被视为享有最广泛国际影响力的苏联法哲学代表作。该书自出版以来,始终构成相关学术探讨和论争的不竭源泉。帕舒卡尼斯在书中凭借极具想象力的方式,巧妙地融通和发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零散思想,将主要由马克思示范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迁移至法学研究领域,在基本经济概念和基本法律概念、商品形式和法的形式、商品拜物教和法权拜物教之间建立起分析上的对应性,由此努力将法律学合理地提升为法的一般理论。摆在读者面前的是译自1927年俄文第三版的全新中译本,其中配有大量的译者注,用以说明引文的出处,比对引文的内容。此外,《德文版序言》(1929年)和《马克思主义法理论与社会主义建设》(1927年)亦作为附录收入本书。
基尔希曼为德国著名法学家。法学的价值何在,其科学性如何?即使在德国法律界,也没有人像基尔希曼这样径直地对法律的科学性予以否定。基尔希曼在本篇论文中深刻分析了法学作为科学的无价值性的理由。此文当时曾在德国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基尔希曼那句被人引用了千百次的名言,实际成了确认和否认作为科学的法学的实际价值的核心表达。
《利益法学/德国法学名家名篇》作者菲利普 黑克,生于1858年,是利益法学图宾根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 黑克的著述涉及民法、方法论、法律史等方面,对20世纪德国的民法方法论有重大影响。 《利益法学/德国法学名家名篇》是黑克在其1932年所做学术演讲的基础上增订而成。作者以利益法学与概念法学的对比为主线,精当地阐述了利益法学的基本立场,指出利益法学是实用法学的方法论,目的在于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帮助。 《利益法学/德国法学名家名篇》为黑克晚年所写,是其对自身学术思想的总结,对于理解德国现代民法方法论的变迁具有重要价值。
马里旦在本书中以*简炼的语言集中论述了古典自然法思想,以及自然法与人权的关系。 全书共两章。*章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思想家所理解的社会。社会乃是由人组成。人之本质乃在于人之位格性。位格性成为人之为人的关键,因而也成为理解社会之关键。第二章系统地论述了人权。人权的基础乃在于人之位格性。总的来说,本书系统而简炼地表达了马里旦所参与起草的《世界人权宣言》背后的思想逻辑。
本书德文原著于2012年由德国贝克出版社推出,是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诺伯特 霍斯特在古稀之年为普通大众读者撰写的一部通识小书。 作者关注的主题是刑罚的目的,换言之,惩罚的意义是什么?哪些行为应当受到惩罚?这是受罚者要思考惩罚者更应思考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作者检视了与之相关的、重要的哲学立场。根据作者的分析,无论是康德和黑格尔的报应主张还是功利主义者的预防论,都无法通过理性的审视。相反,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即一种以普通公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刑罚威慑理论。全书论述简明清晰,作者以一种普遍可理解的书写方式处理了一个哲学与法学之间颇具争议性与紧张关系的话题。
《环境法新视野(第3版)/中青年法学文库》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青年法学文库 之一,对环境法作了详细的介绍。内容包括:环境法的兴起,环境法的基本课题,公民环境权理论与实践,国际环境法的建立,中国环境法的理念,中国环境法的调控机制等。内容丰富,讲解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引用率位于全国前列。
立法法理学是一门 从法律理论的角度研究立法问题 的学问,也是一种研究立法问题的新路径。本书收录了在第四届比荷卢-斯堪的纳维亚法律理论研讨会上发表的十篇有关立法法理学的论文以及一篇导读性质的文章。这些文章主要探讨了立法与理性、法律的数量与质量、法律的可预见性与灵活性、立法中政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等学理性问题,以及如何制定欧盟法、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完善立法、如何评估立法等实践性问题,呈现了立法法理学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本书以作者多年发表的论文为主体结集出版,其中包括11篇论文,9篇译文共计20篇论文。如下:《民国时期婚姻立法特点及其动因分析》《反性别歧视是个系统工程》,《法制日报》《公民个体法律意识的形成因素》,《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就业领域性别平等立法的可行性与必要性》《2006-2007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报告》《关注人类共有的脆弱性 浅析美国女性主义法学家玛萨 法曼的脆弱性理论》《国家责任的基础:依赖还是自治》《从传统文化中寻找平等观念 美国文化女性主义法学理论的缘起与发展》《辅助生殖是婚内特权吗》《近代女子财产继承权的解读与反思》《女性贞洁与法律的操守》《脆弱性主体 锚定人类初始境遇的平等》(译文)《经年之后仍未平等》(译文)《以过往为序 新旧女性主义及其法律影响》(译文)《从性义务到性合意
《中华法治文明》一书经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制史教研室教师审慎选题,精心策划,结合教学与科研现实要求,在充分吸纳和借鉴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成。本书突出 文化自信 之历史底蕴和专业特色,通过遴选法系文明、法典文明、判例文明、律学文明、司法文明、监察文明、吏治文明、宪制文明及红色法治文明等若干法律专题,凝练重点,在立足于全球视野和中外比较的基础上,融入课程思政因素,立足系列专题研究和推介。本书各章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相互照应,基本反映了中华法治文明中为重要的思想、制度和文化等内容。通过从宏观上把握中国四千多年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线索和规律,从中掌握数千年历史中立法与司法的经验与教训,从而吸取经验,传承中华法制文化的优秀传统。
本书分为 应然法 和 实然法 两卷。上卷为 应然法 ,分为 绝对权利 和 相对权利 两方面内容。在 绝对权利 部分涉及法律道德和义务、权利来源,通过权利来源判断人的行为,同时提到了天赋人权问题,认为人权包括人的生命权、行动权和获得幸福的权利。在 相对权利 部分,主要涉及派生权利,包括占有及通过契约产生的权利。下卷为 实然法 ,主要为具体的法律规范和内容,包括社会公共法、家庭法、国家法和国际法。在 社会公共法 部分,主要论述公平社会和非公平社会; 家庭法 是讨论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 国家法 涉及国家的权利,以及国家与国民的关系、国民之间的关系,同时讨论了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问题;在 国际法 部分,按照国家间的占有,以及国际条约、外交使命和战时的权利阐释国家法规则。本书是俄罗斯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