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讲到法律史本身的问题,这是一部史的研究,无疑将溯及法律的发展过程,并注意法律的变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第二个目的即在于讨论中国古代法律自汉至清有无重大变化。各朝的法律不同,法典体制和内容、司法组织、司法程序、刑罚以及各种罪名的处分都有所不同。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将汉代
本书是作者在2018年出版的《写给法科生的信》的再版,比版增加了约15%的内容,更换了书名、封面和装帧形式。全书收录了少文老师与年轻法律人的50封往来书信,分为: 法律人的世界观 法律人的方法论 法律人的自处之道 法律人的专业之道 四大部分。 本书同时也是作者在2020年出版的《日知为智 写给年轻法律人的信》一书的重新出版,更换了书名、封面,正文内容只做了个别文字修订,并无增加和大幅修改,仍旧收录了少文老师与年轻法律人的50封往来书信,分为: 法律人的世界观 法律人的方法论 法律人的自处之道 法律人的专业之道 四大部分。 来信读者既有初入法学大门的法科生,也有初入法律职场的新鲜人,还有工作多年处于倦怠期的法律人。他们所提的问题涉及学业、专业、职业、感情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方面面。作者通过书信的形式,对
《数字化、人工智能和刑法》是德国著名刑法学家希尔根多夫教授近年来耕耘在数字化、人工智能与刑法这一刑法前沿领域的研究成果。全书共分基础理论、网络法、人工智能与(刑)法、自主驾驶和法律、刑事程序法及拾遗六个部分。全书紧密围绕 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 这一核心,内容既包含基础理论、网络法等 传统 法律问题,又包含与人工智能技术及具体的自主驾驶技术相关的前沿问题。希尔根多夫教授本人热心于中德刑法学术交流,对中国刑法学理论现状和需求有深入的认识,《数字化、人工智能和刑法》内容也有所侧重地选取了为中国刑法学所需的、可以引发中德两国学者共鸣的内容,可谓对症之作。
本书是一本关于法学论文写作技能的著作。 在内容上,主要包括论文写作的基本原理、要求、技能、规范、方法等。 本书特点之一是,几乎涵盖了论文的每一个角落,力争无遗漏; 另一个特点是注重讲理,而不仅仅告诉读者技能是什么; 第三,为了避免单纯展开的规范形式单调、僵化,文中穿插了哲学、古文、诗词等类比性的表述。
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以及他《国家篇》和《法律篇》在西方政治法律史上的价值可以说就是上述命题的另一个证据。今天,几乎所有的政治法律学说史家都不认为这位古罗马时期的思想家对西方政治法律思想传统有什么独到的重大贡献,但是又几乎所有的重要的政治法律思想史的著作都不能不提到西塞罗。他在西方思想史中占据了一个他人无法替代的地位。这就是因为,他几乎是从古希腊时期到欧洲进入中世纪这一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政治思想人物。他并不是一位非常深刻的思想家,但由于他继承了古希腊的理性主义的思想传统,对当时的各派希腊哲学学说作了详细解释,因此是希腊文化的传承人;他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发扬光大,就其目的而言是为当时的罗马共和制服务,但这种思想经过他以及受其影响的罗马法学家的发展,客观上却是为他身
每周蒋讲 是天同诉讼圈子栏目,每周五由天同律师事务所蒋勇律师开讲,谈青年律师成长之道,言律所管理*效之径,析法律服务创新之路,探变革时代进取之法。每一篇文章涉及一个主题,如怎样炼成优*的诉讼律师、如何打造*越的律师团队、大数据能为律师行业带来什么、法律服务的底层逻辑 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收获。 《律师的成长》通过对律师技能养成、客户关系管理和律师与法律生态圈等内容的体系性呈现,给律师,尤其是成长中的青年律师更多启发。 《律所的管理》涉及律所定位、战略管理、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利润分配、变革时代的律所管理创新等方方面面,致力于解答律所合伙人如何实现如何从*秀的律师到*秀的律所管理者的蜕变。 《法律服务的未来》关注技术的发展带来的律师工作方式、律所组织形式等多方面的变革,思考
本书的核心课题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法实证主义主张: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法律的概念以及法效力的概念都要以道德中立的方式来定义。阿列克西试图证明,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是错误的。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其次,有规范性的理由支持,将道德的要素包含在法律的概念与法效力的概念之中。因此,法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全面性的法理论必定是失败的。阿列克西运用正确性论据、不正义论据、原则论据来反驳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后提出一个非实证主义的法概念,系统性地整合了社会实效性、权威制定性、内容正确性这三个要素。本书不仅是阿列克西在法理学领域的代表作,也适合作为接触法理学的入门读本。
正如一切整数都是素数之积、一切物质皆由元素组成,任何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同样可化约为八个概念:权利与义务、特权与无权利、权力与责任、豁免与无权力,两两相反而又两两相关,扮演着 法律的最小公分母 。当表达上述概念的术语不再一词多义、一语双关时,传统法律理论中的对人权与对物权便不复泾渭分明,普通法与衡平法也难称井河不犯。 本书作者霍菲尔德精湛的概念分析不仅影响了凯尔森、哈特等理论大家,还为美国的 法律重述 活动打上了浓厚的术语底色。其概念理论具有 元理论 性质,现代经济学、伦理学以及社会哲学也经常将此作为有力的分析工具。
《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被视为享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苏联法哲学代表作。该书自出版以来,始终构成相关学术探讨和论争的不竭源泉。帕舒卡尼斯在书中凭借极具想象力的方式,巧妙地融通和发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零散思想,将主要由马克思示范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迁移至法学研究领域,在基本经济概念和基本法律概念、商品形式和法的形式、商品拜物教和法权拜物教之间建立起分析上的对应性,由此努力将法律学合理地提升为法的一般理论。摆在读者面前的是译自1927年俄文第三版的全新中译本,其中配有大量的译者注,用以说明引文的出处,比对引文的内容。此外,《德文版序言》(1929年)和《马克思主义法理论与社会主义建设》(1927年)亦作为附录收入本书。
作者亨利 梅因是英国古代法制史学家,本书是他的一部主要著作。本书的主要目的,在扼要地说明反映于 古代法 中的人类*早的某些观念,并指出这些观念同现代思想的关系。
本书是关于国家安全学理论的专题研究。全书共包括:第一章 国家安全学:历史回顾、现状分析及未来展望;第二章 国家安全学是怎么诞生的:评《刘跃进国家安全文集》;第三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中的若干争议问题;第四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中的八大问题再探索;第五章 大安全格局和大安全学的共融共生;第六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再思考:兼论国家安全类型思维;第七章 国家安全学与国家安全泛化;第八章 我国国家安全学 三大体系 建设;第九章 新文科背景下的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第十章 国家安全学下的国家安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第十一章 构建国家安全战略学;第十二章 构建国家安全案例学;第十三章 构建国家安全保障学;第十四章 构建国家安全史学;第十五章 国家安全思想史的学科定位及体系构建;第十六章 国
每周蒋讲 是天同诉讼圈子栏目,每周五由天同律师事务所蒋勇律师开讲,谈青年律师成长之道,言律所管理*之径,析法律服务创新之路,探变革时代进取 之法。每一篇文章涉及一个主题,如怎样炼成*的诉讼律师、如何打造*的律师团队、大数据能为律师行业带来什么、法律服务的底层逻辑 希望大家能够 有所收获。 《律师的成长》通过对律师技能养成、客户关系管理和律师与法律生态圈等内容的体系性呈现,给律师,尤其是成长中的青年律师更多启发。 《律所的管理》涉及律所定位、战略管理、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利润分配、变革时代的律所管理创新等方方面面,致力于解答律所合伙人如何实现如 何从*的律师到*的律所管理者的蜕变。 《法律服务的未来》关注技术的发展带来的律师工作方式、律所组织形式等多方面的变革,思考法律服
《法学总论:法学阶梯》中《查士丁尼国法大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与其他三部分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它是当时的罗马法学家根据查士丁尼的要求编写的,因此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它融会了罗马法的全部基本原理,是罗马法的精髓;第二、条理清楚,概念明确;第三、文字浅显,易于阅读;第四、内容翔实,包括了民法的各个方面。所以,查士丁尼对它十分重视,认为它是 包括全部法学的基本原理 ,是学习罗马法的主要教科书。
公元前399年,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被判死刑。他死于其毕生热爱的雅典同胞之手,雅典公民民主投票的结果是:280:221。苏格拉底是基于两个理由被处死刑的,一个是他不信仰城邦的神,只信仰自己的神,另一个是他腐蚀或者败坏青年。而苏格拉底的死,也被认为是雅典文明的污点。 这一著名审判,至今仍为世人讨论不休。《苏格拉底的审判》是关于该事件的著名作品,中译本曾在1998年由三联书店出版,反响不俗,目前已绝版。
洛克是重要的西方思想家之一。本书为西方研究洛克财产理论的经典之作,也是塔利为人称道的原创性研究。在本书中,塔利通过考察洛克写作时身处的17世纪的观念史背景,比较了洛克与霍布斯、格劳修斯、普芬道夫等自然法思想家的理论差异,突显了洛克的独特贡献。另一方面,塔利通过分析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与《政府论》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哲学、神学角度为洛克的财产理论作为了深入的分析,突破了原有的学术理解框架。本书包括三部分:财产理论的哲学基础、财产权作为自然权利,财产权作为约定权利。塔利纠正了对洛克的财产理论做简单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立场的解释模式,其解释框架成为后来所有洛克研究者的重要参考。
本书收集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做出生效判决的无罪辩护案例,以个案为落脚点,分析每个案例中涉及的实体法及程序法知识,通过法理解读、辩护技术分析,见证中国法治的进步。这些案件是在每年数十万起刑事案件中积淀和升华出来的充满着辩护律师智慧和力量的典范,记录着当事人为尊严和自由做出的痛苦挣扎,也记录着辩护律师为*终的无罪判决付出的汗水与泪水。这些案例在无罪辩护方面具有代表性,可以作为法学专业学者、学生研习刑事案件的参考案例;同时,本书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有助于律师从中分析办案思路,进一步提升辩护技能;对于法律爱好者,本书亦会成为他们了解刑事程序的一个帮手。
本书是西塞罗在政治法律方面重要的两部著作。他试图用希腊的政治理论术语解释罗马的历史。他鄙弃民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君主政体,主张由这三者结合而成的混和政体。阅读此书,对于我们了解古罗马和古希腊的政治法律制度及其对后世的影响是必不可少的。
《法律的性质与渊源》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代表人物约翰 奇普曼 格雷*具影响力的著作。 作者在本书中至少提出了两套影响深远的理论,其一是法律现实主义的法律概念理论,即主张法律是法院为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发布的一般性规则;其二是法律渊源理论,即在明确区分法律和法律渊源的基础上,在学术史上首次系统讨论了作为法律渊源的制定法、司法先例、习惯法等法源的基本理论问题。 格雷在书中讨论了权利义务、法律主体、法律的概念、司法机构、国际法、法理学、法律渊源、制定法、司法先例、专家法、习惯法、道德等法理学中的多个重要议题。自约翰 奥斯丁以来,这些议题持续占据着英美法理学研究的核心,是任何一位严肃的法理学研习者均无法绕开的。通过阅读,读者可了解到作者在二十世纪初对这些议题的思考,见识到英美法理学的历史
普利策奖、国家图书奖获得者理查德 罗兹,在本书中追寻 犯罪学领域的达尔文 朗尼 阿森斯的犯罪研究之路,走进那些世界上*暴虐、*凶恶的灵魂深处。 朗尼 阿森斯生于一个暴力之家,当他开始在大学攻读犯罪学学位后,便致力于于 人为什么会变得暴力 这个问题的研究发现。阿森斯为数百名暴力罪犯做了深度访谈,这项努力持续了近十年,*终让他得到了 暴力化 这一发现。这是一个可以适用于任何一个人的四阶段理论,无论他们的种族、性别、基因、社会经济地位如何,只要完整经历过这一阶段,都会沦为一名危险的暴力罪犯。 《他们为什么杀人》集合传记、犯罪学、社会学、知识史于一身,对于那些想知道 人为什么会变得暴力,我们能为此做些什么 的人,本书提供了极为关键的观点与视角。
法学方法论关注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 获取与证立具体应然之法律判断 (卡尔 恩吉施语)。一个具体应然之法律判断的形成,既取决于恰当的法律规范的选择,也涉及可靠的案件事实的裁取,既要满足 依法裁法判 的基本要求,也要追求 个案正义 的价值目标。本书分为三个部分:*部分介绍法学方法论的概念(专题一);第二部分为 规范论 ,阐述作为方法论基础的规范理论,包括法律概念与法律规范理论(专题二、专题三);第三部分为 适用论 ,在廓清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专题四)之后,围绕案件事实的形成(专题五)以及裁判依据的形成,即法源选择(专题六)、法律解释(专题七)和漏洞填补(专题八)进行了详述。
对于许多观察者来说,欧洲法似乎仅仅是历史在其任意生长过程中的一件终端产品。必须承认,两千五百年来,西方的法律体系从未沿着一条不言而喻的清晰轨迹向前发展。塔玛尔 赫尔佐格在《欧洲法律简史》一书中为欧洲法描绘出全新的路线图,她不仅揭示了许多让人意想不到的关联性,并且将欧洲法潜在的发展模式勾勒了出来。她试图告诉人们如何界定欧洲法,在哪里可以捕捉到欧洲法的踪影,谁才是欧洲法的制定者和实施者,欧洲法又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和影响;她把法律规范置于历史情景之中,读者们由此可以感受到法律本身的可塑性和易变性。 赫尔佐格描述了欧洲的法律体系如何从远古时代一步一步地走到以欧盟建立为标志的今天。尽管罗马法几乎在欧洲法的每一种形态之中都发挥着支柱性的作用,然而无论是从一个世纪到下一个世纪,还是从一个地方
日本公法译丛 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贵松为丛书主编。本书是小山刚的成名作。本书中提出的 国家的基本权利保护义务论 是不同于传统的基本权利理论的新的宪法理论。本书详细阐述国家的基本权利保护义务论在德国联邦法院的判例中出现并得以确立的过程,分别讨论了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的法律结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规制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的基准、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理论与传统法理之间的区别、基本权利保护义务论与国家目的论之间的关联性、基本权利保护义务与 自我决定 之间的冲突等问题,并从基本权利保护义务的视角重新审视和建构 基本权利的私人间效力问题 。
《王名扬全集②:法国行政法》是王名扬教授著名的 行政法三部曲 之一,也是王名扬教授一生重要的著作,为中国行政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行政法学起源于法国,作者早年在法国留学,对法国行政法制度了解颇为透彻,书中所用资料均为手资料。作者从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学等基本概念入手,对行政职能以及控制行政权力且具有代表性的领域展开深入细致的论述,展现了以行政的功能和作用为主线而展开的法国行政法学的完整体系。
本书是斯密在格拉斯科大学担任教授时的一部分讲义,反映了他从事经济研究开始时期的思想。书中,斯密结合当时英国社会生活中的实际情况,论述了财产权、封建制度、私法中取得财产的方法、典当、抵押、契约、分工、国家铸币、汇兑、课税、公债等广泛的经济问题。全书体现的是斯密一贯的经济主张:特别强调分工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强调必须实行经济自由,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强调在国际经济关系方面,应该支持自由贸易,反对对国际贸易施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