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101-96,自1997年4月1日起施行。 《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看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组织出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83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分为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建筑,消防设施,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电气。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ll0号,邮政编码:300381),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安装设置、配置验收、检查与维护等几部分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6nbsp;古建筑防雷工程技术规程%26nbsp;gb%26nbsp;51017-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水下工程;防渗及导渗工程;植物工程;其它。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建标协字第lO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1年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建筑物的被动防火措施源于火灾的经验教训,又经过实践检验,对防止火灾在建筑物中蔓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本规程对由于建筑施工和使用的需要,而在防火分隔构件上或构件与构件之间形成的贯穿孔口、预留的空开口以及建筑缝隙的防火封堵的设计与施工等做了规定。本规程是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必要补充和配套。 本规程是在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和吸取了国内外有关产品的性能和施工方法,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贯穿防火封堵,建筑缝隙防火封堵,施工及验收,共5章。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系列专辑》主要收录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内容。
根据建设部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101-96,自1997年4月1日起施行。 《建筑抗震试验方法规程》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看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组织出版。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19号)的要求,由公安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公安部消防局修订编制的。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修订编制组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我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站的实际需要,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消防站建设资料,分析、总结了国内外消防站建设经验,充分论证了有关技术指标,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考虑到消防站发展的需要、促进先进消防技术的推广应用,又注重节约建设用地、减少资金投入、提高投资效益。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后由公安部组织召开审查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
本规范的编制,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我国消防炮灭火系统科研、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产品生产、消防监督、工程施工单位等部门的意见,同时参考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条文,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是用于保护面积较大、火灾危险性较高而且价值较昂贵的重点工程的群组设备等要害场所,能及时、有效地扑灭较大规模的区域性火灾的灭火威力较大的固定灭火设备,在消防工程设计上有其特殊要求。 本规范共分六章,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系统选择、系统设计、系统组件、电气等。
本规范共分七章、四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构造,规划和建筑布局,厂(库)房、堆场、贮罐,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电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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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厅2005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靠前批))的通知》(闽建科[2005]22号)的要求,由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在本规程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研省内外大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原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施工实际,组织针对性的研究,建立数学模型,提出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监控、管理及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原则与基本方法,反复讨论、调整、修改,并广泛征求意见,吸取相关建议。 本规程是目前我国专享的有关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对贯彻“安全靠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达到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
本规程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厅2005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靠前批))的通知》(闽建科[2005]22号)的要求,由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在本规程的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研省内外大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原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施工实际,组织针对性的研究,建立数学模型,提出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监控、管理及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原则与基本方法,反复讨论、调整、修改,并广泛征求意见,吸取相关建议。 本规程是目前我国专享的有关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对贯彻“安全靠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达到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