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建筑业广大从业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标准》,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和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编写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儿实施指南》一书。本书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有关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认真总结国内施工安全经验和各地提出的建议,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按照《标准》的章节顺序,对l9个专业安全检查评定项目的条文进行了较为全面、准确的解释。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基地与总平面;5 建筑设计;6 专门要求;7 建筑设备。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构配件;4.荷载;5.设计计算;6.构造要求;7.施工;8.检查与验收;9.安全管理。本规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公告第902号批准、发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同时废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 (建标E2008]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施工准备;4.绿化工程;5.园林附属工程;6.工程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施工现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使工程质量事前进行控制。 2 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重盐碱及重黏土土壤改良、施工期的植物养护以及园林附属工程的施工、验收要求。 3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划分以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要求。 4 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
本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的文件精神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协函〔2018〕5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项目经理及其责权利;4.施工准备管理;5.施工过程管理;6.施工合同及文件资料管理;7.竣工验收与结算管理;8.施工项目管理总结评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200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砌筑砂浆、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 2增加 一般项目 检测值的*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的规定; 3修改砌筑砂浆的合格
1\t总则\t1 2\t基本规定\t2 3\t检查\t4 3.1\t一般规定\t4 3.2\t建筑检查\t5 3.3\t结构检查\t6 3.4\t设施设备检查\t7 4\t修缮\t9 4.1\t一般规定\t9 4.2\t建筑修缮\t10 4.3\t结构修缮\t13 4.4\t设施设备维修\t14 5\t改造\t16 5.1\t一般规定\t16 5.2\t建筑改造\t16 5.3\t结构改造\t18 5.4\t设施设备改造\t19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余热处理钢筋、热轧光圆钢筋和不锈钢钢筋采用机械连接的相关规定;2.增加了套筒原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163的有关规定,以及采用45号钢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时,应进行退火处理的相关规定;3.调整了I级接头强度判定条件,由 断于钢筋 和 断于接头 分别调整为 钢筋拉断 和 连接件破坏 4.增加了对直接承受重复荷载的结构,接头应选用带疲劳性能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和认证接头产品的要求;5.增加了接头型式检验中有关疲劳性能的检验要求;6.取消了现场工艺检验进行复检的有关规定;7.增加了对现场丝头加工质量有异议时可随机抽取接头试件进行极限抗拉强度和单向拉伸残余变形检验;8.增加了部分不适合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抽取接头试件的场合,采取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9.增加了接头验收批数量小于20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坍塌;5 高处坠落;6 物体打击;7 机械伤害;8 触电;9 起重伤害;10 其他易发事故。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10月1日实施。
..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咨询等,不适用于军事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2013-05-01实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著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图解》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了帮助大家理解掌握规范和更好的使用规范,本书为规范的各个条文配以图示和例题,具体讲解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本书也可以作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继续教育和工作参考用书。
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合[1989]30号文和建设部司发(89)建标工字第058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符号;3.材料选用;4.荷载及变形值的规定;5.设计;6.模板构造与安装;7.模板拆除;8.安全管理。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沈阳建筑大学(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邮编:110168)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4 临边与洞口作业 5 攀登与悬空作业 6 操作平台 7 交叉作业 8 建筑施工安全网 ......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 (建标E20083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5.塔式起重机的拆卸;6.吊索具的使用以及相关附录。本规程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公告第479号批准、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费用项目;5.计算方法;6.计算依据。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地与总平面;5.建筑设计;6.建筑防火;7.结构设计;8.建筑设备;9.施工安装;10.质量验收;11.使用与维护;12.拆除与回收;附录A活动房质量检查表;附录B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附录C临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回弹仪;检测技术;回弹值计算;测强曲线;混凝土强度的计算。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数字式回弹仪的技术要求;增加了泵送混凝土测强曲线及测区强度换算表。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及选择;5.建筑玻璃抗风压设计;6.建筑玻璃防热炸裂设计与措施;7.建筑玻璃防人体冲击规定;8.百叶窗玻璃和屋面玻璃设计;9.地板玻璃设计;10. 水下用玻璃设计;11. U形玻璃墙设计;12.安装。 本规程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U形玻璃设计与施工;2. 增加了Low-E玻璃、光伏构件用玻璃、室内饰面玻璃等内容;3. 修订完善了栏板玻璃和术语等内容。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6年4月1日实施。 原《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09同时废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 (建标r2008]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通过大量试验验证、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国内相关标准,并与相关标准规范相互协调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结构设计计算;5.构造要求;6.特殊支撑结构;7.施工;8.监测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