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基本规定;3.规划选址与设置;4.规模与类型;5.工艺、设备及技术要求;6.建筑、结构与配套设施;7.环境保护、安全与劳动卫生;8.工程验收;9.运行与维护。
《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我国生活垃圾收集站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大量资料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标准》送审稿通过了审查会议审查,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总图布置、主体设施、配套设施、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建筑标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书为村庄整治技术手册之一。全书共分六章: 章绪论,第二章村镇生活垃圾来源与分类,第三章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选择,第四章垃圾收集与运输,第五章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第六章农村垃圾管理。 章从介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现状、管理体制以及技术标准体系入手,引出村镇生活垃圾处理面临的问题。第二章介绍居民生活垃圾特性及影响因素。第三章介绍了现有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模式以及污染控制标准。第四章介绍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模式。第五章介绍了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基本途径。生活垃圾处理可分为废品回收、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焚烧处理和填埋处理, 介绍了我国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已有的实践和探索。
本标准是通信产品回收处理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目前包括: ——废弃通信产品回收处理设备要求; ——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网络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终端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随着技术的发展,还将制定后续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及相应的检测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技术要求》(HCRJ 037-1998)废止。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是通信产品回收处理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目前包括: ——废弃通信产品回收处理设备要求; ——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网络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终端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随着技术的发展,还将制定后续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煤炭采选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煤炭采选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每三到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11月2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5]17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垃圾堆肥处理厂的运行要求; 2.垃圾堆肥处理厂的维护要求; 3.垃圾堆肥处理厂的安全生产要求。 本规程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书适用于以城市生活垃圾为主要原料的静态和间歇动态高温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
《苋菜周年生产技术》是“南方蔬菜周年生产技术丛书”的一个分册。内容包括苋菜周年生产的意义,苋菜的生物学特性,苋菜的栽培品种与栽培季节,苋菜周年栽培技术,苋菜病虫害及其防治,苋菜的贮藏与加工,苋菜生产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途径7章。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废纸制浆造纸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造纸工业(废纸制浆)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将适时修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宁波海山纸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3月2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
《滩羊选育与生产》内容包括:概述,滩羊的生存环境,滩羊的品种特征和生长发育特点,滩羊的主要产品,滩羊的繁殖,滩羊的选育,滩羊的饲养管理,滩羊常见病的防治等。《滩羊选育与生产》较为全面、系统地汇集了滩羊的生产与选育的研究成果和实用技术。《滩羊选育与生产》可供滩羊饲养场、专业户以及农业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阅读参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造成的二次污染,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2000年2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3-2000),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KB3-2000。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规程适用于后张法预应力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2012-01-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
本标准对应日本标准JISK 8871-1980《水合肼》(试剂)(日文版)。本标准与日本标准JISK 8871-1980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与日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水合肼含量根据目前市场所需产品规格修改为80、64、55、40、35共5种规格。 ——国内没有98.0%规格产品,80规格优等品的主要指标达到日本标准水平。 本标准代替HG/T 3259-1990《工业水合肼》。 本标准与HG/T 3259-1990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产品由2种规格增加为5种规格。 ——增加总有机物和pH值指标。 ——调整了部分指标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株洲化工集团翔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国强、武莉莉、乐晓兵、戴丽娜。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保证在合理利用海洋自然净化能力的同时,防止和控制海洋污染,保护海洋资源,保持海洋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海洋处置工程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初始稀释度、混合区范围及其他一般规定。 本标准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10]147号通知联合批准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方案设计基本规定;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和水质控制指标;污水再生利用系统;再生处理工艺与构筑物设计;安全措施和监测控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机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科净源环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北京工业大学工业水务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吉林通货恒泰热力有限公司、包钢集团炼铁厂、陕西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敬、张相臣、马天榜、高兆民、吴钢生。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改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填埋气体产气量估算;5.填埋气体导排;6.填埋气体输气管网;7.填埋气体抽气、处理和利用系统;8.电气系统;9.仪表与自动化控制;10.配套工程;11.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12.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