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治理工程由工艺与设备两个要素构成,两个要素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然而实际中却总能见到不能有效运转的工程案例,虽然原因很多,但至少有三个方面值得工艺人员思考:一是工艺不合适;二是设备选型不符合要求,工艺无法得到实施;三是工程的运转费用高,企业无法承受。因此,对于一个工程,工艺技术人员不仅需要会选用合适的工艺,同时也要会对设备进行选型,选择合适、合理的设备来实现工艺,降低运行成本,本书是鉴于这一目的而编的。 全书分为两篇。篇为设备篇,共分十章,包括阀门、流量计、筛滤设备、吸泥机与刮泥机、水处理用填料与滤料、污水处理用风机、曝气设备、潜水搅拌器、消毒设备、泵,主要阐述了以上设备的分类、原理、结构、参数、适用范围与应用等。第二篇为工艺技术篇,共十章,从应用角度系统地介绍了沉砂池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基本规定;3.规划选址与设置;4.规模与类型;5.工艺、设备及技术要求;6.建筑、结构与配套设施;7.环境保护、安全与劳动卫生;8.工程验收;9.运行与维护。
《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我国生活垃圾收集站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大量资料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标准》送审稿通过了审查会议审查,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总图布置、主体设施、配套设施、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建筑标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煤炭采选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煤炭采选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每三到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11月2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本规程适用于后张法预应力污水处理卵形消化池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2012-01-01实施。
本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10]147号通知联合批准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方案设计基本规定;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和水质控制指标;污水再生利用系统;再生处理工艺与构筑物设计;安全措施和监测控制。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改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填埋气体产气量估算;5.填埋气体导排;6.填埋气体输气管网;7.填埋气体抽气、处理和利用系统;8.电气系统;9.仪表与自动化控制;10.配套工程;11.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12.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书内容反映了当前国际社会对全球气候变化所给予的的极大关注。就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各个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所开展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特别就清除CO2的技术的措施方面作了比较全面的阐述。着重介绍了从烟道气中回收CO2的各种工艺,如化学吸收、提取CO2、膜技术分离CO2以及利用双气体汽轮机和蒸汽与CO2气体气轮机循环等方法回收CO2及其部分工业应用实践。将对环境环境有害的CO2气体作为资源加以利用是本书介绍的另一个重点内容,包括将CO2转换为汽油、甲醇、合成液态碳氢化合物、培养驯化小藻作为减少烟道气CO2排放的的措施、用CO2代替水代理用的酸和碱、以碳酸钙矿物形式清除大气中CO2以及CO2分解成C再转换为CO4等方面。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6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一般规定;3.堆体整形与处理;4.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5.封场覆盖系统;6.地表水控制;7.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8.封场工程施工及验收;9.封场工程后续管理。 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和可比性,统一分析方法,特制定本标准。该标准分析方法也是电厂环境监测基本方法之一。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E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填埋气体收集系统;5.填埋气体预处理系统;6.填埋气体利用系统;7.自动化控制系统;8.辅助设施。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科学院武汉岩主力学研究所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武汉市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与生态高值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址:湖北武昌小洪山2号;邮编:43007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E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处理技术;5.分散型污水处理;6.集中型污水处理;7.施工与质量验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邮编:100085)。
《新农村建设系列科技丛书》是落实农村科技工作部署,把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到农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的一项重要举措。 这套丛书从三个层次多侧面、多角度、全方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本书内容包括:农村垃圾的来源及其分类、农村垃圾的危害、农村垃圾的收集与运输、农村垃圾综合处理模式、农村垃圾的回收利用等。该套丛书通俗易懂、图文并茂、深入浅出,凝结了一批权威专家、科技骨干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心血和智慧,体现了科技界倾注“三农”,依靠科技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必将为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科学技术是一生产力。《新农村建设系列科技丛书》的出版发行了顺应历史潮流,惠泽广大农民,落实新农村建设部署的重要措施之一。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探索科技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途径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地基和基础;5.多层砌体房屋;6.多层及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7.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8.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9.单层砖柱厂房和空旷房屋;10.木结构和土石墙房屋;11.烟囱和水塔。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相配合,明确了不同后续使用年限建筑的抗震加固要求。2.在保持原规程“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加固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按设计规范方法进行加固的内容。3.新增了粘贴钢板、碳纤维布、钢绞线网一聚合物砂浆、消能减震加固技术。4.加强了对重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4-2009)》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的要求,在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年)的基础上,由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单位修订而成的。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贯彻节约土地、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技术政策,注重推动技术进步和提高投资效益,结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备国产化、标准化和系列化的要求,对近几年我国已经完成和正在建设的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实践经验,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编制组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53-2011)》适用于新建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l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选址;5 总体设计;6 垃圾接收、输送与预处理;7堆肥工艺;8检测;9辅助与公用设施;l0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11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修订了标准名称; 2对堆肥处理原料的适用范围作了补充; 3补充和增加了适用于所有高温好氧堆肥工艺的技术内容; 4新增了基本规定、总体设计、垃圾接收、输送与预处理、检测、辅助与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工程施工与验收的章节。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电石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电石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到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石厂、青海东胜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宜宾昌宏化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