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与健康》哪些新项目可以加强对幼儿的保护、为何儿童倾向于罹患癌症、哪些新项目可对儿童环境污染物进行检测、哮喘发病率以怎样的幅度提高、为什么儿童面临的危险更大、有没有职业病因会导致哮喘、哮喘是如何引起的、作为一个健康问题,为什么哮喘如此难以解决等。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因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为配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大气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中气态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中气态苯胺类化合物的样品采集和样品保存方法,测定苯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分析步骤等。 本标准经文献资料调研,方法研究和方法验证等过程,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后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为了配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同GB16297-1996的附录C相衔接,从大气污染物的迁移扩散规律出发,结合地组织排放的各种具体情况,对气象条件的简易测定、气象条件适宜程度的判定、监测时段选择和监控点设置方法等作出进一步规定和指导。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监测站对具有无组织排放的固定污染源实行监督监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监测,亦适用于固定污染源为进行自我管理而进行的监测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气象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水利建设是解决水资源短缺、旱涝灾害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的有效工程措施,但如何妥善解决与水工程、水利建设相关的环境问题?本书作者以此为中心,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全面研究和论述了水利建设的环境效应、水利建设与流域环境协调发展、水库综合利用、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问题。 本书可供水利建设人员、环境保护工作者以及有关大专院校师生等阅读参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汽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柠檬酸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1.适用于柠檬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管理;2.以柠檬酸工业清洁生产工艺及治理技术为依据,确定柠檬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3.现有排放源分时间段规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4.本标准中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分级。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并归口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T 5466-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怠速法》的全部修订,对GB 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部分修订。 本标准全部代替GB/T 5466-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怠速法》,代替GB 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怠速法测量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部分。 本标准增加了对轻便摩托车的测量要求及测量限值。 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GB/T5466-93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怠速法》 GB 14621-93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12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噪声污染,促进摩托车制造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试验方法修改采用ECE R9《关于三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41《关于两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63《关于轻便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97/24/EC C9《关于摩托车噪声核准的补充规定》修订。 本标准与ECE R9《关于三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41《关于两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63《关于轻便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97/24/EC C9《关于摩托车噪声核准的补充规定》的一致性程度为部分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按照汉语习惯对两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进行了统一的格式编排; ──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作为《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15个专项行动之一,针对当前职业健康工作实际情况,兼顾传统职业病的防治和新型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应对,分别提出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政府应采取的举措及行动。鉴于此,本书以图文并茂的方式,简明扼要地介绍了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内容,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实用性,可供职业健康专业人员、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使用。
根据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依据GB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总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导》,编制本 本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导则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
本书较系统、较全面地介绍了常用环境监测仪器的原理、使用及维护。全书共分四章,分别介绍了大气和烟气监测仪器,水质监测仪器和通用监测分析仪器,以及监测实验室常用的其他辅助仪器。附录中还介绍了监测分析仪器中的一些常见名词术语。书中对一些较为复杂的仪器列出了日常维护项目、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对校正仪器所需的标准溶液也给出了目前常用的配制方法。 本书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适于从事环境监测和化学分析的广大技术人员阅读,也可供有关管理干部和大专院校学生参考。
本书共分为5个部分。部分介绍了生态风险评价在环境决策和环境法律中的作用。第二部分介绍了生态风险评价的理论。第三部分是通用性的生态风险评价程序。第四部分是几种不同的生态风险评价类型。第五部分举了四个生态风险评价的实践例子。其中个例子是美国对DB河流域生态系统的风险评价,是根据通用性程序进行的评价实践。第二个例子是单质化学品—三氯乙酸的风险评价,采用了鱼、大型蚤、藻类、原生动物、细菌的毒性试验作为试验终点进行生态风险评价。第三个例子是船码头漏油对中国长江河口生态系统风险评价,主要根据导致水质破坏的油污染事件对长江口生态脆弱带的鱼、虾、蟹的生长影响进行生态风险分析。第四个例子是比较中国某制药厂四个排放口对河流中的鱼类致死程度的风险评价,是以鱼的急性毒性试验作为试验终点,建立了混合废水
本标准是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配套监测分析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氯苯类化合物的定义、样品的采集、保存和处理方法,以及氯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填充柱分析程序。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和经便摩托车排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排放状况检查试验的急加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5年5月3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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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GB/T 11839-1989《二氧化铀芯块中硼的测定-姜黄素萃取光度法》。 本标准与GB/T 11839-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范围”中增加了规定的内容; ——删除了原标准中有关质量体积浓度(m/V)不规范的表述; ——增加了试料的表述(见6.1); ——将“方法精密度”中的表格修改了表头,将“r、R”改为“Sr、SR”; ——删除了原标准的“附录A”,将其内容写入标准的正文; ——将原标准“方法提要”中的每克试样中允许共存元素的微克量放入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希祥、林维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