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配套辅导用书。本书在编写过程中搜集了大量的案例,走访了许多相关的经济管理与法律部门,使案例具有真实性和典型性。本书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能够使学生对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全3册】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物权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实用版
内容简介 本书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的同志进行组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单行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问答》等配套出版。本书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逐条释读。本书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深入解读其立意内涵、精神实质,逐条阐释其立法原意,详细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适用相关疑难问题,具有很强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公职人员准确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权威学习材料。
商品参数 【全3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实用版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信托业在几经整顿之后取得了长足进步,与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一样成为我国金融领域的支柱之一。近年来,我国与信托法相关的学术著作日渐增多,信托运用和服务的领域在不断被拓宽,信托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大环境下,其业务创新有着非凡的意义和价值,尤其是在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互动中,国有资产信托凭借其独特的作用机制,在有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有效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方面,开始受到各级国资委、众多国有企业以及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在中国,调查业是一个新兴行业,许多中国公民对它还是非常陌生和敏感的,商业调查仍然介于法律业与咨询业之间。斯缪尔在不断地努力向人们灌输商业调查的真正涵义。 一具尸体差一点骗过了杨海。这个调查专家多年来调查出了上百起保险欺诈案件……杨海的客户有一半是外国公司,这些公司通过他所在的世界侦探协会认识了他。
本书自初版以来已有10年,7年前第二版时稍有修改。7年来,国际国内民商法、国际经济贸易法律规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关司法实践、理论研究也日新月异。我们利用第三版新版之际,在保留原版章节基本不变,并尽可能控制全书篇幅的前提下,除了对原书部分表述进行精简优化、更正个别印刷错误、替换明显过时的案例外,根据2020年5月中国颁布的民法典,以及近年国内外民商法修改的情况,全面修改甚至替换了原书的内容。主要修改情况如下: *,根据中外近年公司法修改情况,大幅度修改了商事组织法一章公司法一节的相关部分,更加客观地反映全球公司法的主要规则和发展演变趋势。 第二,将原书中涉及国内民法基本制度基本规则,特别是构成民法典各编的原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的条文及其变化,均替换为民法典的相关规则。
在后10号文时代,私募股权投资如何由离岸红筹转向在岸合资,同时又能够不失国际私募规则与惯例对投资人的保护?《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于中国法的本土化路径》一书探讨如何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植入和融合传统的国际私募股权投资的游戏规则,带给您一个投资方式的转身。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对原法作出较大修改,修改幅度达到40%左右,不仅涉及众多条文的变动,而且在立法理念上也有重大调整,其科学性、严谨度、适用性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本书依据新《证券法》出台后形成的证券法律体系,立足于我国证券市场实践,对证券法的基本理论和原则、证券品种、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证券信息披露、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法律责任、涉外证券投资等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和研究,并结合国外(地区)成熟证券市场法律规制的先进经验,对我国证券法理论翻实践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全书共十六章,具体论述视野宽泛、内容精细、分析缜密、逻辑严谨、易于操作,对于深入学习和理解证券法、加强我国证
《股东股权法律实务(股权运作与保护)》以有限公司设立、存续运行和结束为线索,以小股东权承载物即出资的投入、变化、收益为基础、具体阐述了股东资格、权力、义务、法律责任,同时,对于股东权取得、消灭、转让、变更、质押、托管、重组以及一人公司、国有公司、外资公司股东权进行了专门的分析,并对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员工持股、管理层收购和隐名、挂名、瑕疵、挂靠等特殊股东股权情况进行了探讨。另外,将有限公司股东股权与股份公司、合作股份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进行比较,帮助加深对有限公司股东股权法律特征认识,提高股东运行和股权的能力。
为了帮助广大读者及企业投资经营人员学习理解《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概念,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合伙企业法辞解》。 选入本书的主要是《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文件所涉及的辞汇,本书对其概念及相关内容作了简要解释,并对法律条文引用予以注明,以表明其法律依据。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有些文件发布于《合伙企业法》修订前,故其规定可能与修订后的法律不尽一致,请读者在使用时加以留意。同时,由于《合伙企业法》修订后,有些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如对合伙企业征收合伙人所得税的规定等,原拟待这些文件修改后一并辑入本书,后考虑法律实施在即,而上述文件修改尚无明确期限,故本书只能先行出版,上述内容待修改时再加以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