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办公厅发布《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这一主题,广泛
教育法修改,关乎 国之大计 ! 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是此次教育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法律明确,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改的教育法还增加规定,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九章、一百三十二条,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共十三章、一百零七条,对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修改将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强大的宪法基础,
32开法律法规单行本。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全部条文内容,附修订草案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括总则,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公司法》中所称的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10月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亮点一:关爱呵护 留守儿童 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作出全面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等。 亮点二:筑牢网络安全 防火墙 加强监管防止沉迷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 网络保护 一章,从政府、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亮点三:不做 沉默的羔羊 强化
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设置了专门学校和普通学校之间的衔接渠道,有助于更好地开展矫治教育。 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划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等,进行分级干预矫治。更加清晰地界定了 不良行为 的内涵和外延,完善了 严重不良行为 的概念,分级更加科学,更有利于进一步细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 对社会强烈关注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作出回应,推动破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处置难 问题。着重预防努力应对,千方百计采取办法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重新犯罪。
预防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环节。本法确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告诫制度,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借鉴国外民事保护令制度,总结部分地区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试点经验,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主法,并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方便读者学习、了解劳动法相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共10章86条。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做出修改,对现行教育法涉及教育指导思想、地位、方针、内容的四个条款作相应修改,并着眼解决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责任。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规定。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资格和任用、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奖励等方面做出规定。
安全生产法迎来第三次大修,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实施职业禁入等。
本书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法律条文,在体系结构上分为 一、一般规定;二、合同的订立;三、合同的效力;四、合同的履行;五、合同的保全;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七、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八、违约责任;九、附则 九个章节,与《民法典》合同编第一分编 通则 保持一致,体系完备,逻辑清晰。该司法解释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在法律适用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会对我国的审判司法实务起到重要指引作用。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于2023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61号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六章、六十三条,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操控员管理、空域和飞行活动管理、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
2024年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法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修订,是加强保密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全部内容。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的婚姻家庭编将关乎千家万户、涉及每一个人利益的婚姻家庭内容纳入其中。婚姻家庭编具体分为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和收养五章内容,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它为我国人民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法律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法将对国家机构作出重要调整和完善,即在原来人大下的"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增加"一委"(监察委员会),同时对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作出规定。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提出,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监察法草案明确,各级监察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法共七章68条,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为总则、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本次修订时有以下特点:一是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相呼应;二是明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机制;三是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四是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五是加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六是充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的责任。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主法,并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四),方便读者学习、了解保险法相关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5条、第34条、第58条、第69条做出修改,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修改后: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修改将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强大的宪法基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负责人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答记者问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