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是我国近代宪法思想之主要流派,是为国立宪之起点。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君民共主思想、二元君主立宪思想、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君民共主思想是中国近代立宪思想的起点,对冲破封建枷锁,引进宪法思想与制度做了清道夫。由君民共主到二元君主立宪,次在思想上对君权及其限制进行了思考,并构想出了若干宪法制度,为清末立宪实践提供了思想和基础。但是二元君主立宪仍然保留了君主很大权力,国民仍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因此,当社会对清廷二元君主立宪表现出不满时,就迫切需要唤醒民主召开国会,推行议会制君主立宪。于是,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也就应运而生。清末君主立宪思想变化多端,内涵丰富,但其核心内容却有迹可循,例如保留君主、组织议会、限制君权、保障民权等都思想大同小异,只是论述的方式与视角在不断变更而已。
本书分三部分:一、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具体到法的起因、语源;儒家、道家和墨家关于法的观念及法治主义之发生。二、中国成文法编制的沿革得失,通过比较从战国至明清的成文法,概述了中国成文法的历史沿革。三、中国政治进化史论。
中国法制历史的内涵极为宽广,富有时空的民主性因素。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目的,就是为了正确认识法制在漫长发展中如何不断的完善自己,以及它在社会的进步当中所处的位置和价值;就是要从固有的法制历史中总结出理性思维的成果,为当前的法制建设提供准确的历史借鉴。 本书分为形成期、确立期、定型期、发展期、转型期这五个时期,对中国法制进行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