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能的法律难以形成真正的法治。法律功能研究是法律社会学的核心课题之一,它对于构建现代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课题研究首先从分析法律功能的发生根据入手,然后主要运用社会学中的功能理论探讨法律功能的内涵。法律功能体现一种法一社会关系,它是基于法律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发生关系的状态,表明了法律对社会的一种适应性。本书作出了法律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法律正功能、反功能与非功能等基本分类。作者认为,法律对少数人的强制恰是为了对多数人的激励;法律体现的意志其实决定于各种利益。所以,法律功能表现为对行为本身的激励和对行为背后利益的调控。在法律社会学中,对法律功能形态或运行机制的研究,主要应放在行为激励和利益调整上。本书特别提出,法之理在法外,法律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功能及于整个社会,企图通
本书按照立法的过程,以纵向推进的方式,从总则开始,沿着管理体制、监管主体、监管手段、法律责任、执行、附则等的顺序,推进对特定立法环节的研究。就其内容的本质而言,本书可以概括为是一部探讨法律的逻辑与逻辑的法律的专著。其中探讨的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将立法者意念中的法律转化为执法者、司法者、守法者可以理解的规则,进而现象化为社会秩序的现实。本书有优势:一是再现当代立法技术的实况;二是推进法治理念在立法中的落实,尽可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立法实践;三是探究梳理当代中国立法的规律,通过分析执法主体的设立、行政行为的规范、法律责任的设定、立法技术的完善等方面,阐述当代中国立法的理论与实务,特别是通过立法的不断完善,所反映出来的规律和趋势。
《博登海默法理学》是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于1940年出版的《法理学》版,该书第三版曾以《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为名由姬敬武、邓正来先生翻译出版。与后两版教科书式的叙述风格明显不同,刚刚从欧陆定居美国的作者,在版中表达了更鲜明的立场、更犀利的观点和更自洽的思路。
这是一本向“新旧法时代”风骨们的致敬之作。这本《风骨:新旧时代的政法学人》记述了钱端升、吴恩裕、曾炳钧、严景耀、雷洁琼、于振鹏、戴克光、黄觉非、徐敦璋、费青这些民国法政精英的学术与人生。在整个波诡云谲的20世纪,在数不清的战争与运动中,他们沉浮飘摇,激扬时指点江山,落魄时自我批判。他们的人生,恰如那风中芦苇,虽未对抗,亦不屈服,就他们矢志追求的法政理想而言,恰似那蒹葭与白露的绝唱。后来者能不读之?能不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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