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国内外第一本对宪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所有部门公法进行整体性、综合性和系统性研究的原创性学术专著。为了适应20世纪之后现代公法的全面崛起和统一发展的趋势,本书作者提出了建构一门研究整体公法规范、共性公法特征和一般公法规律的统一公法学的理论主张,以试图填补世界各国有公法而无公法学这一最大的法学学科空白。本书的理论框架主要由五大板块构成:(1)公法学的研究对象、主题、进路和方法;(2)公法学的学科体系;(3)公法与私法的划分;(4)公法的维度、功能和制度;(5)公法的机制设计和方法。
本书主要讲述了土木工程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书共八章,分别为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原理与实务,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材,也可作为建筑类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教材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的参考用书。
本书的主题是宪法与公民,主要是以美国宪法和中国宪法为基础讨论宪法的角色和地位。它究竟是作为抽象的政治原则或政治宣言还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司法诉讼来具体履行的行为准则存在。同时还讨论了美国宪法发展与社会科学讨论演变的交织。本文集从理念与实践两个角度,从宪法法案本身与宪法在具体案例中的判决(山东滕州齐玉苓案的判决)两个层次对宪法进行了透视。评论中收的几篇文章是对几个经典文本,比如《会饮篇》、《曼陀罗花》等几个经典文本的评注与解读。从古典那里挖掘生、死、共同体、公民等主题的主要内涵。对我们思考中西方宪法本身复杂的演变和宪法实践大有裨益。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 以上便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的核心内容。固定的条文本身无法造就如今美国的自由,而是通过两百年来上演的无数精彩故事和判例赋予条款灵动的生命,使纸面的权利成为人民手中实在享有的自由。两届普利策奖得主安东尼?刘易斯将言论自由及其边界的变迁娓娓道来,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美国人民为言论自由不懈斗争的历史画卷。
《宪法与部门法关系管窥》为童之伟教授近年来所发表的关于宪法与部门法关系的论文合集。全书分为三编,分别涉及宪法与民法之关系、宪法与刑事法律之关系以及宪法与其他部门法之关系。从形式结构上来看,文章均为已发表过的文章,且大多曾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重点在于表明部门法的制定与运行不能与宪法相悖,一切法律和法规都不能违宪,而应在宪法的统筹下制定或修改法律。从内容上来看,三编所渉内容不同,第yi编论说宪法与民法的关系,理论联系实际,重点从《物权法(草案)》展开;第二编论说宪法与刑事法律的关系,重点从《刑事诉讼法》及其修正案展开;第三编论说宪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论公民的宪法义务》篇“本体论”,确定公民宪法义务的内涵,探讨其存在方式及其类型划分以及基本属性,并考察比较目前世界各国宪法中的公民义务的情况;第二篇“历史论”,梳理公民宪法义务的思想史与实践史,总结其理论基石与发展趋势;第三篇“价值论”,回应“宪法不应该规定公民义务”的观点,认识公民宪法义务与宪法权利之间的价值主次关系,阐述公民宪法义务的法律功能与社会作用;第四篇“运行论”,解说公民宪法义务的制定与修改、实施与保障,剖析公民宪法义务的法律效力问题,分析我国公民宪法义务的情况及其完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