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为了贯彻落实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精神,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传播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响应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教育的号召,让宪法真正地走进每个公民的生活,我们特地编写了《新宪法知识题集》一书。 本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条文进行编写,设置判断、选择、填空等不同题型,并附有参考答案,希望帮助读者加深对宪法的重点记忆与全面了解。本书既可以作为民众进行宪法学习活动的辅导用书,又可以作为全社会开展宪法知识竞赛的题库。
肖蔚云教授作为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在《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中对八二宪法起草的背景、主要经验、重大问题和各条文的具体讨论,做了最为精准而又精炼的记录,并进行了学理概括。《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理解和解释八二宪法制宪原意的最重要的文献依据,是理解我国宪法的重要著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宪法全面实施,特别是推进宪法解释和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必须以对宪法的准确理解为前提,而《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是对宪法做历史解释的基本参考资料。同时,《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具有极强的学科开创意义,对建构中国宪法学的自主话语体系也具有基础作用。 《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曾于1986年由我社出版(统一书号:6209 73),因年代久远,年轻学者多未睹真容,而以复印本和扫描本传播,如能重排出版,必为学
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江北新区工作、学习的一家四口。在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开心的事、头疼的事、难过的事,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你会发现,江小北和龙小山他们一家人只要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就能够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维护公平正义。他们在法律的学习之旅中不断进阶,法律知识也日益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相信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喜欢上这一家人,会为他们的收获而开心,为他们的困难而担心,为他们的烦忧而难过。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段有意义、有益处、有意思的法律旅程中,你也一定能成长为法律知识小达人。
《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宪法学(第3版)》在吸收我国宪法学界的理论研究成果,在内容和研究方法上作出新的探索。其主要特点有:,根据我国法学教育的需要,在阐述宪法学基础理论的同时,对我国近年来面临的实践问题进行宪法学分析,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并引导学生运用宪法学知识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第二,运用规范和实证分析的方法来解释宪法和法律,同时,在论述中国宪法问题时,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来阐述其特色。如中国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中国宪法的实施机制等问题均与西方宪政国家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的形成是历史和文化造成的,符合中国的文化和政治传统,具有合理性。第三,重视宪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联系。《高等学校法学精品教材系列:宪法学(第3版)》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供读
美国宪法正位于一个十字路口,凯斯·桑斯坦在一条崭新的宪法解释进路中,清楚地记述了我们当下的困境,告诉我们可以去哪里。 桑斯坦主张,按照当下的解释,美国宪法是偏颇的。首先,它是有偏见的。当下的宪法把现状看成是中立的、公正的,任何对现状的背离都被看作是派系私见。但桑斯坦指出,当现状既非中立也非公正时,这样的推理就会导致不公正。从另外一层意义上宪法也是偏颇的:只能求诸法院的决定才能确证宪法的意义。如桑斯坦所表明的,并非总是如此,这也不是合众国缔造者们的意图所在。相反,宪法常常作为对于宪法的一般条款和热望进行公共审议的催化剂——而桑斯坦为了复兴如是对宪法作用的更广阔理解,做了有力的论证。 根据这样的分析,桑斯坦对今天我们争论为火爆的一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这包括纠正歧视行
宪法学是我国法学理论体系中比较成熟的学科,但受到我国现行宪法体制和宪法实践的影响,我国的宪法学理论研究长期以来始终无法摆脱宪法条文诠释的束缚,关于宪法现象自身的原理性构造很不成熟。近十年来,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在比较宪法学深入发展的基础上,对传统宪法学的学科体系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改造,对于一些与宪法现象相关的基本问题以及宪法学学科建设的基础问题都开展了很好的探索,形成了宪法学理论体系的新特点,特别是对宪法制度、宪法行为、宪法程序、宪法责任、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等等问题,在深入进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为推动现行宪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学术建议,本书将详细介绍近十年来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的*动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疑难问题解答》是对道路运输条例实施过程中普遍提出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实施、运营费征收、乡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去留,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场所,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幅度的掌握等诸多问题的解答,旨在帮助各交通主管机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执行。
在这本精炼透彻的书中,一位*的美国法学家对现有言论自由理论的不足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解读。通行的修正案理解强调“思想市场”,坚信“人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但罗伯特·波斯特指出,要创造和保存对现代民主的繁荣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上述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在现代民主社会中,要回答像尼古丁是否会致癌这样的问题,科学胜任的标准和严格且壁垒森严的实践是能够自由和公开交换意见的基础。 波斯特发展出一套关于修正案权利的理论,这一理论试图解释如下两种需求:一种是对公共意见的自由形成和传播的需求,另一种则是创造专业知识的需求。他由此对宪法上的学术自由原则提出了一种全新且实用的解读。这种原则既仰仗表达自由,又依赖大学在审核终身教职申请和专业期刊在决定是否采纳稿件时所行使的那种专业判断。
虽然自启蒙运动以来,民主已逐渐成为深入人心的观念,并成为欧美政治制度设计的基本原理,但是,人们对民主的认识,特别是对民主正当性的论证,从来都意见纷纭。更不要说,在欧美近代以来对现代性和民主的思考中,一直还有一股反思民主正当性的潜流,从未停止过涌动。 本书是站在民主内部为民主正当性作辩护的著作。作者认为,以往论述民主正当性的种种民主观,都既有合理性又有不少缺陷,因此,必须从新的角度来看待民主,这一新的角度就是认识论的角度。我们要看一看,经由民主过程做出的决定,比经由其他过程做出的决定,为什么要更好,并且好在哪里。另外,现代宪法如果不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则很难具有正当性,而强调民主认识价值的慎议民主观,则可与一部良宪形成更好的互动。因此,“慎议民主的宪法”这一提法,就不仅具有理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隐私的世界,隐私的价值日益广泛地受到人们的重视和追求,保护个人隐私已成为维系人格尊严和个性自由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该书以独特的宪法视野考察了隐私、作为法律权利的隐私和作为宪法权利的隐私,从法理基础、宪法学依据和规范依据三个层面阐释隐私权何以必要、何以可能成为宪法权利,对宪法隐私权的内涵、主体、内容、客体和法律特征及其社会功能和法律功能进行了基本界定,提出和论证了作为宪法隐私权的可限制性以及限制原则和理由,分析了新闻自由在国家宪政架构中的监督功能、信息功能和权利保障功能等,提出平衡权利冲突的利益平衡、价值平衡、规范协调等具体原则,后对宪法隐私权的规范保障和救济保障问题以及我国宪法隐私权保护问题提出了若干积极的建议和构想。
经过一百年的发展,中国宪法越来越有自己的特色。相反,无论是话语体系,还是思想蕴含,中国宪法学近一百年来的发展始终没有超越西方宪法学。这两条完全相反的发展轨迹使得当下宪法学无法很好地理解、解释现行宪法。究竟是宪法正当,还是宪法学正确?必须抉择。基于现行宪法的已经、即将为中国发展做出贡献,笔者深信中国宪法学出了问题。据此,本文重返古典,阐释西方宪法(学)的现代性危机,描述中国宪法的品格,揭示中国宪法学困境,探索走出困境的路径,初步尝试重构中国宪法学。
本书是2010年8月21日至22日召开的“首届世界宪政论坛暨宗教法治与族群和谐国际研讨会”上发表的论文的结集,主题围绕“宗教法治与族群和谐”而展开,包括“专题”“论文”“综述”等栏目。视野广阔,内容前沿,对美国的、欧洲的、非洲的、澳洲的宗教、族群情况都有较深入的阐述和分析,大多皆是国内宪法学界研究的重要填充之作,有助于我们了解世界各国宗教法治与族群和谐之间的关系,并为我们处理和解决国内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合宪性解释,简言之,是指在合宪性审查过程中通过解释保留法律条文有效性的方法。合宪性解释属于一种宪法判断的方法,也是多数国家主要采用的宪法判断方法。它在具体审查模式(如美国、日本)和抽象审查模式(如德国)下的功能定位有所不同,概括来说,前者体现经典宪法教义中的 三权分立 思想,推崇司法谦抑原则;而后者的初衷则是借此扩大基本权利在普通诉讼中的辐射效力。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使用法律限缩解释,使法律条文的理解不逸出宪法的有效性射程。 近年来,在人民法院的许可下,我国司法实务界开始在裁判文书中援引宪法进行说理,这种司法裁判方式与合宪性解释有一定的契合之处,主要体现在以宪法作为价值判断的依据,加强法律条文适用的正当性。本书重点考察合宪性解释的两种主要模式,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合宪性解释的基本
本书按照 宪法文本 宪法实施 宪政 的逻辑思路,着眼于法学界对宪法实施问题尚缺乏系统、专门研究的现状,在分析宪法文本及其基本功能、宪法实施的基本理论、宪法实施与宪政的关系等的基础上,侧重探讨宪法实施的基本条件、宪法实施存在的问题、宪法实施的主要方法、宪法实施的监督等主要内容,并对中外宪法实施的典型案例展开评析。宪法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探索宪法实施的可行路径,对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无论我们怎样“重新发现了人的心灵”,但我们无疑早已进入了“分析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学者被迫在各种话语、多重立场和意见杂陈的喧嚣中找到冷静、客观、理性辩论的基点,为“心的概念”、可以接受的表达、正确的理解和沟通、可靠的知识建立起一个商谈的平台。 这样一种精神气质亦渐渐蔓延至法学研究者的日常作业之中,我们在哈特、德沃金、拉兹、麦考密克和阿列克西的作品中已经感受到法学分析和论辩本身所透现的“精致的风格”,而这种风格恰恰是法学这样一门学问自始不可或缺的。 现代的法律已经逐渐脱离原始法的直观、感性的想像,变得愈来愈抽象和晦暗不明,与工商时代的多种语境、关系和变数扭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被多重意义、多种系统环境包裹着的系统。生活在当下的每一个人,哪怕是创造法律身形的立法者和专事研究
本书汇集了宪法学界在比较宪法领域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了宪法学研究的学术焦点和基本动向,对于国内的宪法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与借鉴意义。“特别推荐”中邀请到了国际宪法学协会主席、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教授saunderS教授和德国柏林大学法学院Pemice教授的*力作,展现了世界宪法学研究的*走向。“主题研讨”中以“宪法文本与宪法解释”为研讨主题,汇集了美国、中国以及香港地区诸多学者的精心力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前宪法解释学研究的基本水准和发展状况。“学术前沿”通过大量的手资料揭示了韩国、美国宪法学研究的*进展与未来走向。“宪法事例评析”介绍了俄罗斯和日本在宪法案件审判中的*理论成果。“域外宪法选介”介绍了颇具特色《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为世界宪法的发展趋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典范。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次会议通过了21条宪法修正案。本次修订以宪法修正案的精神为指导,主要修订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调整、补充了各章节的内容。把关于国家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党的领导、五大文明建设等宪法*修改内容补充进教材,以体现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新理论、新主张和新观点。第二,调整了原有的部分章节安排。在第六章中央国家机构和第七章地方国家机构中各增加一节、分别介绍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制度,增加第八章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门介绍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相关制度,以突出国家机构体系的重大变化。第三,调整了部分教学辅助材料。根据我国国家和社会制度建设的发展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宪法资料和事例,调整了部分习题,以保持教材的新颖性和与现实社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