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制政府》是美国前总统伍德罗 威尔逊的经典名篇,源于1907年威尔逊在哥伦比亚大学开设的一系列讲座,被认为是现代美国政治科学具有代表性的典范作品之一。威尔逊写作《美国宪制政府》的初衷,是开启民智,向广大民众讲述关于宪法和国家基本架构的知识,包括各州与联邦的关系,总统、国会与最高法院的分工、制衡与协作,行政权力在宪法框架内的运作方式,司法部门维护民众权利的职能等。威尔逊对造成建国者理论与现代实践断裂的原因提供了哲学式的解读,并对建国者的缺陷提供了一种 威尔逊式的解决途径 。 《美国宪制政府》面世距今逾百年,已牢牢奠立法科经典之名。
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江北新区工作、学习的一家四口。在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开心的事、头疼的事、难过的事,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你会发现,江小北和龙小山他们一家人只要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就能够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维护公平正义。他们在法律的学习之旅中不断进阶,法律知识也日益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相信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喜欢上这一家人,会为他们的收获而开心,为他们的困难而担心,为他们的烦忧而难过。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段有意义、有益处、有意思的法律旅程中,你也一定能成长为法律知识小达人。
宪法重点条文理解与适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丛书)
《宪法学(第四版)》是集理论性、规范性、教学性于一体的优秀法学教材。作者以宪法学总论和分论的形式,从中国国情出发,针对现实宪法问题,于博采众长基础上发掘中国制度特色,在传统知识讲评中突出主流观点,对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制度从宏观与微观角度进行细致讲述,条理清晰,易于掌握,对于引导学生与读者形成正确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有裨益。 第四版中,作者根据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与相关立法变化,结合学科发展,增删、调整相关内容,突出宪法修正案所带来的规范和理论的新变化,突出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理论的新特色,突出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新动向和新思路,务求表述宪法学教育的现实,满足宪法学教学之急需。
本书针对立法活动中关键程序立法审查和发布规程进行论述。明确了立法审查的基本条件和原则以及审查形式与程序,在专业主管部门业务审查基础上强调了立法主管部门的初审、再审和终审的三审规程。立法发布法规规程更是法治建设的重点程序,必经呈报和审批发布规程并包括法规印发发布阶段,全程检验着立法发布机关全体参与人员,尤其是有立法权者为实现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宏图所担负的使命与责任。 本书仅就世纪之交法治建设初期的部分经验教训敬献读者,供新时代参与国家法治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奋斗者们参考。
为了更好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2021年10月,我们根据《现行有效法律目录》(截至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组织出版了《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学习汇编》。 此次修订,我们根据2023年3月15日公布的《现行有效法律目录》(截至2023年3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修改,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更新。 本书专门设置了分类目录,按 国家机构 立法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 特别行政区 其他 等几大版块将宪法相关法进行了分类,方便读者进行检索与学习。
内容简介 该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分十讲,讨论了宪法是怎么来的;中国宪法是怎么来的;宪法是什么;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现代宪法以保护人权为主旨;政权如何被组织;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宪法的实施;宪法意识要求不能 一刀切 ;宪法意识要从小培养。下篇则是旅途劳累、工作繁重、居家隔离人士的 良药 ,读之可览列国、 游 南北, 了解 身边事。下篇以故事、案例的形式讨论严肃的宪法问题,品评宪法事件,感受人类思想,为推动公民宪法意识的形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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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商品名称: 青少年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22-04-01 作者: 本书编委会 译者: 开本: 32开 定价: 49.00 页数: 436 印次: 1 ISBN号: 9787521623536 商品类型: 图书 版次: 1
*章 电子行政行为概述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概念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特征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与形式 (一)电子行政行为的内容 (二)电子行政行为的形式 第二章 电子行政行为的原则 一、服务原则 二、自愿协商使用原则 三、个人信息保护原则 四、政务信息共享原则 五、政务信息安全保障原则 第三章 电子行政法律行为 一、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概念 (一)电子行政法的意思表示 (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二、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类型 (一)电子行政许可 (二)电子行政处罚 (三)电子行政强制执行 (四)电子行政协议 (五)电子行政给付 (六)电子行政征收 (七)电子行政命令 三、电子行政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电子行政法律行为效力的内容 (二)电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