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交易顺畅、合规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然而,数据要素交易不仅存在着交易对象不明确、主体权利不清晰、交易模式不完善等问题,还存在着数据要素市场需求尚未被激发、市场格局尚未形成、消费需求匮乏等问题。《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制度构造》试图从法律层面确保数据要素交易实效。一是提出 基础数据要素 的概念。通过区分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及信息/数据等 基础数据要素 ,不仅可有效消减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风险,极力延拓信息/数据主体的自由意志,还可强化数据要素交易的合规体系构造。二是重塑数据要素产权制度。赋予互联网企业以数据要素产权主体地位,赋予个人以数据要素产权的投资主体地位。结合数据要素买方主体的现实需求类型划分数据要素,重塑数据要素产权内容,以此作为数据要素交易的制度基础。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以社会利益为本,密切关注劳动就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问题等民生问题,积极开展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前沿问题研究,本书即*研究成果的集合。全书内容涉及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争议、集体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
本书的研究思路是先对生态保护补偿概念的形成过程做出回顾,进行述评,界定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然后对参与者的主体性质和客体限制进行分析,揭示其私法性质。然后从调整方法的角度分析生态保护补偿有关资源使用权限制与利益弥补关系并阐明其私人利益属性,后推导并提出生态保护补偿行为区别于其他私法行为的关键在于对资源使用权主体采取特殊限制的方式,补偿行为具有为配置补偿权利义务提供民事指引等作用。本书的创新性在于系统分析并论证了调整生态保护补偿行为的方法是一种私法方法。生态保护补偿行为是建立在以自然资源使用权限制为基础的民事利益弥补光系之上的。
在这本专著中充分考虑低碳电力的自身特点,立足国内法,借鉴国外法,对中国低碳电力法律制度进行专门性研究。选题具体实证,能够结合我国*碳排放大国和高碳电力亟待转型的现实展开研究,从理论上来说有助于丰富和完善电力制度理论,从实践上来说对于我国进行低碳电力法律制度的设计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为保障工会在 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目前版本是根据 修订工会法编写。 本书内容将主要围绕工会法的法律条文,结合典型案例,对该法进行逐条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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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立足当前工会改革背景,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企 民主管理工作,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等内容,将学 管理工作业务知识与把握当前的形势任务有机结合,选取了 重要和常见的100个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其中,“常见疑难问题”部分是本书的亮点内容,集中系统梳理了涉及民主管理工作中遇到的要点、疑点、难点,另附《民主管理自测题》供参考,以期为各级工会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乡村法律明白人”系列丛书旨在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在群众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培养服务群众的“法律明白人”,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法治素养。本套丛书聚焦乡村 基础的政策法律知识,以案例场景及政策法律答疑通俗解答纠纷处理及相关事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及相关政策规定。本书法律问题一看即懂;实际的案例一目了然,案例场景言简意赅;评析解答通俗易懂。
乡村法律明白人”系列丛书旨在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在群众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培养服务群众的“法律明白人”,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法治素养。本套丛书聚焦乡村 基础的政策法律知识,以案例场景及政策法律答疑通俗解答纠纷处理及相关事务处理的法律依据及相关政策规定。本书法律问题一看即懂;实际的案例一目了然,案例场景言简意赅;评析解答通俗易懂。
本书主要是围绕为什么必须包含并保护机器人表达提供辩护和理由。作者对通信技术及其引发的审查制度进行了历史性回顾,提出机器人表达所传输的是“实质性信息”,即使是机器人发送或者接收的信息,但只要这些信息对于被接收方而言是可识别的,那么这些信息就是交际性言论,而应被视为“言论”。在此基础上,通过“无意图言论自由”规则界定机器人表达具有“效用”价值,从而提出能够包含并保护机器人的表达。较为难得的是,本书作者特意邀请的几位评论教授也做出了针对性评论,甚至是争论,如格林梅尔曼(James Grimmelmann)教授明确指出将机器人传输视为言论的观点有待商榷,甚至并不正确;诺顿(Helen Norton)教授认为作者提出的“效用”准则也值得质疑。作者对这些评论和质疑做出积极回应:本书关注的是机器人言论表达的潜力;要正确区分可
本书主要是围绕为什么必须包含并保护机器人表达提供辩护和理由。作者对通信技术及其引发的审查制度进行了历史性回顾,提出机器人表达所传输的是“实质性信息”,即使是机器人发送或者接收的信息,但只要这些信息对于被接收方而言是可识别的,那么这些信息就是交际性言论,而应被视为“言论”。在此基础上,通过“无意图言论自由”规则界定机器人表达具有“效用”价值,从而提出能够包含并保护机器人的表达。较为难得的是,本书作者特意邀请的几位评论教授也做出了针对性评论,甚至是争论,如格林梅尔曼(James Grimmelmann)教授明确指出将机器人传输视为言论的观点有待商榷,甚至并不正确;诺顿(Helen Norton)教授认为作者提出的“效用”准则也值得质疑。作者对这些评论和质疑做出积极回应:本书关注的是机器人言论表达的潜力;要正确区分可
本书主要是围绕为什么必须包含并保护机器人表达提供辩护和理由。作者对通信技术及其引发的审查制度进行了历史性回顾,提出机器人表达所传输的是“实质性信息”,即使是机器人发送或者接收的信息,但只要这些信息对于被接收方而言是可识别的,那么这些信息就是交际性言论,而应被视为“言论”。在此基础上,通过“无意图言论自由”规则界定机器人表达具有“效用”价值,从而提出能够包含并保护机器人的表达。较为难得的是,本书作者特意邀请的几位评论教授也做出了针对性评论,甚至是争论,如格林梅尔曼(James Grimmelmann)教授明确指出将机器人传输视为言论的观点有待商榷,甚至并不正确;诺顿(Helen Norton)教授认为作者提出的“效用”准则也值得质疑。作者对这些评论和质疑做出积极回应:本书关注的是机器人言论表达的潜力;要正确区分可
纪检监察机关既执纪又执法,必须同时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本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着规范、实用、易学、易懂的原则,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内容涉及日常监督、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以案促改、法法衔接等业务知识,结合文字、流程图、表格等方式,对操作流程、法律条文等进行细致规范表述,主题突出、实用性强,便于纪检监察干部有针对性、方向性地学习和查阅,快速了解和上手基础业务工作,为其履职尽责提供实践参考,推动提升执纪执法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
本书是由桑磊主编、由法考名师编写的一本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前冲刺模拟试卷。本书试题均由作者精心编写,反映当年的命题热点,涵盖考试重要知识点,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科分布配置试题,高度仿真。在试卷后,根据全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命题观点,给出参考答案与解析。本书试题编写者均为各法学院校教师和法律学者,法学功底深厚,对法考命题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熟悉法考的考查重点、命题思路和角度、命题陷阱设置等。本书试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法考命题趋势和热点,作为实战演练之用,对提高主观题的作答能力有较大帮助。
信托登记是使信托关系清晰稳固、信托制度得以本土化的关键所在,本书对信托登记的原理与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首先,本书探讨了信托起源论,梳理了这一制度在世界范围内起源与发展的历程,由此界定信托的概念内涵;其次,分析了信托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并着重对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之特性进行了分析;再次,针对当前信托法制对于登记制度缺失所造成的问题,结合实践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揭示了信托登记制度对于司法实务的重要意义;从次,针对原银监会制定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及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的实务操作进行分析评述; ,结合我国现有信托法律制度的实际,针对几种潜在的立法模式,提出了未来我国信托登记立法的可能模式,并对我国信托登记制度的具体构建如信托登记的内容、登记机构的设置、登记的申请与审查以及登记的电
本书关注人工智能背景下新技术对人的工作岗位的影响。对于机器换人这一当前 热门的议题,作者十分具有智慧地提出了对未来工作变化的预测,哪些岗位将首先遭到替代,而人类又将如何应对人工智能的挑战,并对技术与人的关系进行反思,对于未来就业政策制定提供清醒地建议。
为方便广大考生复习备考,飞跃考试辅导中心虚心听取并采纳众多热心考生的反馈意见,全新推出《2024 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对照·考点详解·法规精读·强化测试》一书。“新增必考抢先机”,本书精准聚焦“考点变化”及“法规变化”两大核心元素,服务广大考生朋友将有限的时间投入到得分转化率极高的大纲新增知识点中,获得超值复习备考 。
很少有人比离婚律师刘胜飞 擅长处理这些难题。在长达15年的从业经历中,他处理婚姻案件超过1000起,见识了太多男女因为缺少必要的婚姻法常识, 终人财两空。就连他的妻子也经历了被前男友追讨200万彩礼的离谱诉讼。 这让刘胜飞下定决心将亲历案件都记录下来:大学老师遭遇家暴,却被丈夫诬陷有精神问题;未婚先孕,身家千万的前夫只给1000元抚养费;出轨在先,却要分走丈夫60%的房产……这些匪夷所思的真实案件,既让我们看清婚姻本质,也普及了 必要的法律常识,如彩礼归属、出轨取证、财产分割、抚养权争夺、遗产继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