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出台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本书旨在为江苏省各级 、政协委员、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和 、律师、公证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江苏省 的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法律逻辑学》一书,系统阐述形式逻辑的基本原理,紧密联系法律工作实践,对侦查、检察、审判中的逻辑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与概括,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实践提供了重要的逻辑方法。逻辑与法律相结合,是本书的重要特点之一。
本书是现代西方法律社会学的经典之作。马克斯·韦伯是一位举世公认的社会学大师,本书是他的遗作,书中包含了丰富的法律社会学理论,读者可以从中全面、完整地了解韦伯的法律社会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人民法院涉 一带一路 建设典型案例的持续性公布是人民法院为 一带一路 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的重要方式。各级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 一带一路 建设重大决策。 2015年7月7日、2017年5月17日,*人民法院分别公布了涉 一带一路 建设典型案例两批,共18个案例。 各级人民法院在 一带一路 建设中应发挥主动性、创造性,自觉担当起时代使命,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有效地服务边境贸易,主动融入 一带一路 建设进程当中。
读者诸君,在讨论法庭语言技巧之前,作为“热身练习”,我先简单地说说下面几个问题,目的是帮助大家更好地阅读和理解本书的内容和宗旨。 一、语言与法律 语言对法律重要吗?语言与法律是什么关系?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听一听下面这些世界知名学者的话: 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副主席美国法学教授皮特·M.梯尔斯马(Peter M.Tiersma)在《法律语言》(Legal Language)(1999年)一书中发出这样的感慨:“没有多少职业像法律那样离不开语言。”他认为,“法律就是言语的法律”,“道德和习俗也许是包含在人类的行为中的,但是法律却是通过语言而产生的。” 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和法律语言研究学者威廉·M.奥巴尔(William M.0’Baar)在其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约翰·M.孔莱(John M.Conley)合著的《公正的言语》(Just Words)(1998年)一书中说:
《江苏省 公报》反映了江苏省 审判委员会对法的精神和各类法律难题的 司法观点,它不仅是所有法律人士的 资料,也是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执法以及仲裁、调解人员解决纠纷的重要参考, 是公民和企 依法维权的有效依据。
本书的副标题--对稀缺资源进行悲剧性分配时社会所遇到的冲突已经将本书研究的范围具体化了。这是一个任何社会都会遇到的问题,英国也好、意大利也好、我们国家也不能幸免,这类分配稀缺资源结果必然是悲剧性的残酷现实,同时又经常会以不同面貌出现,严重困扰着人类生活。两位作者在分析了各种类型的必须面临悲剧性分配的类型和处理结果后,提出了极具启发的理论。目前这个常识性的理论已成为现今法律经济学研究必须考虑的因素,作者卡拉布雷西是芝加哥法律经济学派领军人物,该书是美国1978年以来法学引证率的学术著作之一。
根据目前所了解到的文献,“法律逻辑”一词早是由德国逻辑学家克卢格(UlrichKlug,1951)在其《法律逻辑》一书中提出的。在他看来,法律逻辑是形式逻辑在法律科学领域中的应用。由于“形式逻辑只研究形式,不管内容”,恩吉施(Engisch,1959)提出了“实质法律逻辑”;西密提斯(simitis,1960)提出了“法律逻辑本质上是非形式的”思想;黑勒(Heuer,1961)提出了“法律逻辑本质上是道义的”思想;佩雷尔曼(PeRELMAN,1960出了“法律逻辑是一种非形式逻辑”的观点。 我国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大体经历三个阶段,实现了两次转向。阶段是传统逻辑研究方法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采用“传统逻辑原理解释法律领域的具体例子”的研究框架。基本上没有涉及法律逻辑系统的构建。这种研究方法对于推动我国法律逻辑研究的起步有一定的贡献。 第二阶段是现代逻辑研究
全国总工会2018年开展了企业性别平等机制建设调研,组织编撰《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一书,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阐释用人单位应建立的制度机制、工会组织应发挥的作用,分析点评实践案例,提供检查清单,旨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法律法规,为工会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工作提供帮助和指导。
实用性。本书的出版能为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帮助用人单位确保遵守相关规定提供重要帮助。能有效提高用人单位生产效率,提升用人单位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实效性。人力资源保障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规定已发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本书的出版具有时效价值。 实操性。本书出版形式多样,除常规版外,还有更加适合用人单位阅读的简版及放置在工作场所的宣传挂图。 全国总工会2018年开展了企业性别平等机制建设调研,组织编撰《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一书,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阐释用人单位应建立的制度机制、工会组织应发挥的作用,分析点评实践案例,提供检查清单,旨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法律法规,为工会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工作提供帮助和指导。
法律文化是一个宏观的法学新思维,它渗透在人类的法律实践活动之中。法律文化既体现在作为隐性的法律意识形态之中,也体现在作为显性的法律制度性结构之中。法律文化既是历史文化的遗留,也是现实的人类创造。过去人们创造了法律文化,今天人们仍在发展着法律文化。法律文化是一种集历史与现实,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观念与制度在内的宏观的整体性文化。20世纪的中国法律文化,伴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也经历了一个由传统向现代,由封闭向开放,由一元向多元的历史转型和发展时期,正在向现代化迈进。21世纪的中国法律文化将在世界法律文化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成为多元并存的世界法律文化体系中不可忽视的、具有光彩的一支重要文化。
本书为多年改版的实用版法规专辑丛书的宅基地、承包与征地分册,收录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依托立法机关、 等对条文的 解读,以主法条文为主线,对核心条文以及相关核心法规予以专业注释,内容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涵盖百姓日常生活以及学生学习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焦点与难题。全书具体内容设置上包括主法理解与适用、法律要点提示、相关法规、实用附录等。全书特色在于既帮助读者理解法律文本中的一些概念、术语以及司法适用,又避免繁杂、冗长。
本书内容包含天津市 公布及相关的重要文件、司法标准化文件、规范性文件、参阅案例、参阅裁判文书、任免事项等。
《法律与宗教》作者在差不多三十年前表达的思想,现在有哪些值得注意的改变或者发展。千禧年的到来为我们了解作者的思想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附录所收的三篇文字都与千禧年有关。本书选了收为附录一和附录三的两篇文章。前者重点在《法律与宗教》结尾处提及的人类共同的法律与宗教,而更形具体;后者是一篇接受中文媒体的访谈,因此与中国更多关联。
汉译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应译为《权利哲学纲要》,三篇标题“抽象法”、“道德”、“伦理”,分别应译为“抽象权利”、“良知”、“道德图景”。鉴别《刚要》核心概念汉译得失的前提是理解黑格尔的思想体系,因而本书也是对《纲要》的系统理解。《逻辑学》是《纲要分的认识方法,本书也对《逻辑学》做了简明清晰的解说,纠正了一些认识误区。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填补了个人信息保护中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方面的空白。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保护体制。个人信息涉及亿万网民、社会公共利益和 安全。民事维权成本高、刑事立案门槛高,对个人信息保护 的手段实际上是行政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大了法律责任,显著提高了违法成本。 为了 好地宣传、普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知识,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共同组织学术界、实务界专家编写了《个人信息保护通识》,供社会公众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