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德国法学家拉伦茨1966年在柏林法学会所做的演讲。这是一篇驳论,它所反驳的是另一位德国法学家基尔希曼于1847年同样是在柏林法学会做的著名演讲《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无价值性》。拉伦茨在本演讲中认为:法学对于法律实践而言不可或缺,同时法学也依赖于法律实践。他从解释法律、发展法律的角度对法学的必要性和作用进行了论述;同时指出,法学的研究对象并不局限于实在法,还包括法律所调整的各种生活关系,而这种研究对于立法来说同样不可或缺。
对我来说,富启示性的发现之一就是,越趋近西方,亦即越趋近自由制度依然比较稳固、信奉自由信念的人数依旧相对众多的国家。那里的人们越不真正准备对他们自己的信念进行重新考察,越倾向于作出让步或进行妥协,也越倾向于把某种他们所知道的自由社会的偶然历史形态视作一种终极标准。另一方面,我也发现,在那些直接经历过全权式政制(a totalitarian regime)的国家抑或在那些类似全权式政制的国家中,只有为数极少的人从这种经验中更为明确地认识到了自由社会赖以实现的条件和自由社会的价值。
《解词说法:机关工作词义考》是一本考察机关工作中常见用语之内涵的著作。作者从事中央层面立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十余年,在实践工作中发现了不少值得加强阐释、深化研究的问题,并以 财政供养人员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 批示 备案 约谈 责令 取缔 机关与机构 审查与审核 督察与督察 等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实践和法律法规条文中的关键语词为主题,从行政法角度进行分析解读,形成三十余篇文章,并按照主题分为组织人员、法律政策、行为性质、词义辨析四个部分,内容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建设各环节。
每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这既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基础课题,也是每个关心个人权利的人值得思考的问题。 德肖维茨是美国当今 的律师与法学教授,其在中国已经出版的作品都广受欢迎。这本书主要从法理学的角度探讨个人的权利来自何处。在这本书中,德肖维茨提出了一种全新而令人信服的答案。传统的理论中有权利来自上帝,来自自然法--\"天赋人权\",来自法律的规定等等说法。德肖维茨既怀疑真的存在位于宪法与法律之外的自然法?我们如何知道自然法说了什么?而权利为什么会随时空不同而变化?另一方面,如果权利不过是人类法律的产物,为什么我们允许权利凌驾于人民意志之上?少数人的权利可以胜过多数人的意志,其论证的基础何在?由此,德肖维茨主张权利并非来自上帝、自然、逻辑,或是仅仅来自法律。 他提出,权利产生于人类对非正义
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其思维研究的基本性质,决定了它对所有人文与自然科学的介入与渗透,所有的学科,都体现出逻辑应用的痕迹。作为法学学科范畴的司法理论与实践,更是体现了逻辑的工具应用性特征。本书通过对一些中外司法实践中典型案例的分析,剖析了逻辑思维在刑事侦查、审案判决、起诉辨护等一系列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和特点,分析研究了逻辑思维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问题,从而提高司法工作者的思维敏捷性和办事效率,为司法工作者和高等院校司法专业的学生以及其他逻辑爱好者学习逻辑知识、研究逻辑思维提供借鉴、指导作用。
本书对《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进行了详细的释义和解读,既有对条例内容综合的论述,又有对具体条文的阐释,还对实践中容易误解、混淆和困惑的问题,进行了辨析说明,内容全面、专业,是基层工会组织工代会实践操作的权威指导读物。
《哈耶法律哲学的研究》这部专题性的研究论文集,主要收录了作者近年来有关哈耶法律哲学的三篇研究论文和作者认为有助于读者理解哈耶法治思想的一篇翻译文字及一篇答问录,当然还依例收录了一份或许对读者有所助益的有关研究哈耶自由主义理论的英文参考文献。
公司法学与保险法学作为商法学中的两大重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极受各国商法学者的关注与青睐。《公司法与保险法若干理论前沿问题研究》选取该领域八个理论前沿问题,在已有的研究基础和研究积累之上,以专题研究的形式对此进行细致、深入地分析与探讨。公司法方面,《公司法与保险法若干理论前沿问题研究》选取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认定、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经营范围性质四个问题作为研究专题;保险法方面,《公司法与保险法若干理论前沿问题研究》选取保险受益人制度、重复保险制度、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四个问题作为研究专题。
《刑事搜查制度研究》通过比较研究,科学界定了刑事搜查及扣押、查封,对刑事搜查进行科学分类,明确提出刑事搜查的性质、原则、制约、监督,以及刑事搜查权的批准(决定)、执行、监督权构造。在此基础上,对刑事搜查程序进行了科学设计,提出我国应当赋予检察机关对搜查行为的审批决定权,细化搜查证的申请、核发程序,建立和完善同意搜查制度,建立对无证搜查的事后审查机制,完善执行搜查程序、强化监督,分别在刑事诉讼法总则、强制措施、侦查程序中对搜查予以科学规定,建立对违法搜查的程序性制裁机制,完善搜查证据规则等我国刑事搜查制度的构想。
本书主要内容为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法律文件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 庭教育促进法》等与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密切的法律文件。
在整个美国,实际上在全世界,事故法都在被重新审视,因为目前的体制被证明日益不适应于调整机动车事故日益攀升的成本。在这部前瞻性的作品中,盖多·卡拉布雷西发展了评估三种不同的事故法体制的框架。 把事故法的目标界定为*程度地减少事故和事故避免的成本,作者检视了蕴涵在减少这些成本的方法之中的政治与经济选择。卡拉布雷西随后考虑了所有事故法体制都必须面对的两个基本问题:谁应该对事故成本负责?如何评估事故的成本?他分析了现在广泛运用的过错保险体制,发现其基础既包括成本减少的目标,也包括公平。总之,他讨论了近关于改革事故法的建议,指出了由此引出的问题,终指出他认为可能普及的两种方法以及它们之间的根本冲突。
法律是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文化同样是法律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尽管法律经常被视为某种具有奇特规则和怪异语言的独特领域,然而它实际上恰恰是某种文化据以表达其秩序观念的具体方式。 本书中,劳伦斯·罗森真诚地邀请读者思考以下问题:这些在法学讲坛上所列举的事例是如何与日常生活领域中所发生的事实相联系的,法律政策的制定过程是如何分享某种特定文化据以成为整体的推理方式的,以及法院、调解人或者社会压力是如何塑造某种与生活常识和社群认同相一致的社会观念的。
《美国土地利用规划权的配置》围绕美国土地利用规划权在地方、州和联邦政府间的配置这一主题,厘清了美国地方政府、州政府以及联邦政府规划权力的分配机制、权力内容及其各自的地位,并深入这一权力配置的内部机理,分析以地方规划为主导的规划模式的积极意义及其问题,探究美国为了克服这一规划权力配置模式的问题而在规划体制上所进行的调整,尤其是州政府通过制定统一规划法、收回部分事权以及制定总体规划等方式对地方规划的缺陷的纠正与克服。
本书从法伦理学的独特视角和文化的广阔视域。通过对和谐社会的内涵、类型以及文化语境的阐释和对法伦理文化的理论结构分析,从社会变迁的文化维度、和谐文化的释义深度、社会和谐的微观角度,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法伦理文化诉求与文化路径。从法洽文化与伦理文化的交叉融合视野审视和谐社会的内涵与实践,构成了作者基本的研究坐标和为文底蕴。本书是作者数年相关理论研究的积累以及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民主、法治、道德、文化内涵的深入理解,是作者在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时期后的一种理论新思考,也是作者力图沟通思辨与实证、文化理论与和谐社会建设实践的尝试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