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日刑法采取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我国采取平面耦合的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犯罪构成体系不同,经由犯罪构成识别而形成的犯罪类型呈现差异。研究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犯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和现实生活实际,不能顾此失彼。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社会凸显出新的危害行为类型及新的危险源头,现有刑事立法无法应对。因此,风险社会背景下,研究我国刑事立法趋势及司法应对危险方法就显得很有意义。鉴于此,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及社会发展境况,对我国危险犯及风险社会风险的治理展开研究,以助益于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 绪论部分主要讨论犯罪分类,为研究我国危险犯建立前提。德、日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根据行为该当构成要件是否需要结果为标准,将犯罪分为行为犯和结果犯;根据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样态,
本书是西南政法大学规划教材之一,由西政刑法教学团队编写而成,于2012年修订。本书以我国刑法分则为研究和介绍对象,全书内容丰富、结构完整,对刑法分则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做了系统的阐释和解析,细致而全面的介绍了刑法分则中的各种罪名,该书有助于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分论的基本知识。
本书的编写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因此,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力图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1.实 所谓实,就是要求作者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目的,重点研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此,在编写体例外上不苛求体系的完整,对一些司法实践中运用较少的或者存在问题不多的罪名,未予论及;对司法操作无关或意义不大的方面,如犯罪客体等问题,不予提及,或者一笔带过;之所以如此,其目的就在于集中篇幅,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详尽的分析论证,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2.新 所谓新,就是要求作者反映的问题新,采取的论证方式新,使用的研究成果新,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以期对原来没有取得共识的传统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对新的出版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研究。 3.深 所谓深,就是要求作者对研究
职务犯罪是利用职务或者亵渎职务的一类犯罪。当前,在我国,职务犯罪有上升的趋势,犯罪的人数越来越多、级别越来越高、涉案数额越来越大,是腐败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影响很坏,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本书将职务犯罪在实体、程序、理论和司法上适用上遇到的难点、疑点和热点问题融为一体进行专题性分析、研究和探讨,共分为职务犯罪理论论索、利用职务犯罪难点问题解析、亵渎职务犯罪疑点问题解析、职务犯罪查处程序疑难问题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职务犯罪的接轨问题探讨等五编,每编中按章节体系分专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有许多创新见解和深层次的研讨,不论在理论发展还是司法适用上都能使读者耳目一新,增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水平,提高办案的能力。
本书的编写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因此,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力图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1.实 所谓实,就是要求作者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目的,重点研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此,在编写体例外上不苛求体系的完整,对一些司法实践中运用较少的或者存在问题不多的罪名,未予论及;对司法操作无关或意义不大的方面,如犯罪客体等问题,不予提及,或者一笔带过;之所以如此,其目的就在于集中篇幅,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详尽的分析论证,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 2.新 所谓新,就是要求作者反映的问题新,采取的论证方式新,使用的研究成果新,依据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以期对原来没有取得共识的传统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对新的出版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研究。 3.深 所谓深,就是要求作者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