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是一门非常严肃的学问,如今却被包括我在内的一帮人弄得很糊涂。一些本来很简明的问题,如今却被那沉重而近于喘息的思想、迂回而近于杂乱的解释折磨着。真个是天下本太平,庸人自扰之。或曰:法学本清澈,文人自搅浑。我能说搅浑这个殿堂的不包括自己吗?
本书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递进式、抗辩式与耦合式犯罪构成论体系比较研究”(10BFX033)的最终成果。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目标的确立,犯罪构成理论作为刑法理论的核心和基础,成为受到学界高度重视和关注的“焦点”。我国学者对犯罪论体系的视角不同,构想各异,导致学者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学术对话。本研究以我国犯罪论体系的理论困境为进路,通过对我国传统犯罪论体系的理论分歧和主要争议点的解读,提出了犯罪论体系研究的基本思路,同时对递进式、抗辩式与耦合式犯罪构成论体系进行深入地比较研究,进一步剖析中国犯罪论体系构造的基础,展开对犯罪论体系的理论、现实和科学维度的探究,并据此提出我国犯罪论体系构造的方向,对犯罪论体系的程式化构造、开放化构造和论辩式构造分别予以全面的介绍和论述。
本书以缓刑犯的社区矫正为视角,对缓刑犯社区矫正的制度、实践及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作者首先探讨了对缓刑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性质,主张对缓刑犯的社区矫正是一项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然后,研究了对缓刑犯的调查评估,探讨了以调查评估为基础的分级监督管理,以犯罪类型为主、犯罪年龄为辅的集中教育和基于需要评估的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分类教育矫正,提出了以需要评估为基础的个别化帮扶机制改革建议;探讨了对缓刑犯社区矫正效果的评估,建议根据社区矫正效果评估结果适时调整社区矫正方案。这些研究对于我国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的深化,对于社区矫正制度和实践的完善与创新,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其中的不少内容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是我国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值得广大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
少年法发轫于少年犯罪法,在刑事新派理论的支撑下产生。本书通过对少年法发展的历史规律进行梳理,发现少年法100多年的发展历程,是一个由少年犯罪法向少年越轨法、少年保护法和少年福利法多个领域逐步拓展、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