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专题研究》将刑法分则中最为重要的28个罪名进行学术上的解读,对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抢劫罪等,按照四要件的理论基础,对各犯罪进行分解,并通过典型的案例来说明各罪名的发展和疑难点,对于研究人员进行分则的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丛书是中国部刑事办案大型实务工具书。收录了:①刑法专家的权威释义;②刑法罪名认定及处罚实务问题,疑难问题解释;③刑法修正案,人大决定,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其理解与适用;④人民法院审定的典型疑难判例;⑤人民法院审核的标准裁判文书;⑥办理刑事案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⑦附录。本书是公,检,法,司,律师刑事办案工具书,同时也是公安政法院校刑事法律重要教学参考书。本丛书以其权威性,针对性,全面性和实用性在国内刑事法律图书出版领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重大的指导意义。
,以几所较早成立的法学院系为依托,由广东二十余所院校的法学专业教师联合编写。本教材系列集合了广东省大部分开设。法学专业课程的院校的教师,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资深教授担任各册主编,并吸收了许多具有丰富一线教学经验的中青年任课老师作为作者参与编写。教材系列作者队伍阵容强大,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第二,紧密结合实际,力图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法学创新教材。广东省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的繁荣带来了思想的活跃。作为广东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一次尝试,教材系列力图突破传统的理论性较强的编写模式,将法学基本知识和具有地方创新特色的司法实务以及国家司法考试相结合,培养既具有法学基本知识,又能够了解司法实务的合格法律人才。为此,教材系列除对法律知识体系的整体阐述外,还吸收了
本书包括,集资诈骗罪基本理论与司法认定精要;典型案例诉辩审评;办案依据。由庄建南主编,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传统理论在醉酒的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上,研究不深入,无法为司法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由于受到传统理论的强大影响,以及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求知上的懒惰情绪,司法实践错误地把“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理解为法律拟制,以至在认定行为人责任上陷入迷惘、茫然,把罪责的判断简单等同于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时的故意、过失判断,导致认定犯罪与量刑上的恣意性。而这些正是本书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多种多样,刑罚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未成年人有着特殊的生理、心理特征,应当建立有别于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特别刑罚制度。未成年人刑罚应当遵循必要性、补充性、适度性、社会化和教育性等原则。对未成年人,应当废除生命刑和无期监禁刑,限制有期监禁刑,扩大非监禁刑;应当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增设刑事判决宣告犹豫制度,扩大缓刑的适用;应当建立特别的未成年人减刑和假释制度、特别追诉时效制度、赦免制度和前科消灭制度。
近年来,笔者应邀赴省和一些地、市检察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讲授自侦业务课,虽然不太系统,但不少同行和省院政治部的同志都认为课程在目前职务犯罪成因的分析研究和侦查对策方面,从观点、经验、技巧到可操作性等,都有一些可取的独到之处。授课之余,同行们提出:“你是否应把近来的讲稿再做系统整理,形成体例、内容都比较完备的书稿?”凑巧,不久前和省检察官学院的一位领导闲谈中,他邀我编写一部自侦教材。基于此,笔者继《慎——反腐档案》一书落笔之后,从不同角度就职务犯罪的成因和查处此类案件的侦查技能方面,结合新近本人授课所讲的内容,以及对新时期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的思考,编写了《缜——职务犯罪与侦查对策》一书。 本书主要联系近年来职务犯罪的特点和侦查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本人曾从事自侦工作二
本书立足于刑事司法实践,以刑法的法益保护为核心,综合运用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对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等各章中职务犯罪的重点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详细的论述。在本书中,作者力图准确阐明刑法规范的意义,尽量不涉及刑法立法评价;摒弃对构成要件机械的“四要件”式的形式分析,重视对实质问题的梳理与论证;拜托纯粹文义解释的约束,侧重目的的解释和体系解释。鲜明地体现了突出事迹问题与注重理论高度相结合的特点。
我欣赏本书的实证风格。本书越过规范层面,对没收财产刑的适用进行了调研分析。通过对北京市18个区县法院和2个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2007。年的判决进行统计分析,让人们可以了解不少真相,如没收财产刑虽然涉及70余罪名。但法院每年实际适用的罪名约为15个左右,5年间北京市没收财产刑的适用率平均为2。22%0在与罚金刑选科时,法官罕用没收财产刑。没收财产刑适用率低,执行率更低,没收的范围或数额通常以实际扣押罪犯的财产为限,有时竟然-9特殊没收混用,导致其实际适用的严厉程度竟然普遍轻于罚金刑。这样的实证研究的结果,对读者无疑具有启发意义。
现代社会正不断由其自身系统制造的危险而身不由己地突变为风险社会。面对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规制原则的优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需要进行借鉴完善。风险社会视野下我国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也经历着冲突与变革。由于传统因果关系在食品安全链条中适用的缺憾,使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在食品安全中的适用越来越发挥优势,在具体食品诉讼的适用中,需兼采优势证据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同时考虑以客观归责论限制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行为,以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分配。当然,针对风险社会下食品安全的思维转变,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具体规范也要进行恰当的重构。
本书所编选的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的触目惊心的案件,使我们更清醒地看到,不能正确运用权力这把“双刃剑”,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到头来,必然要倒在权力的剑下;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自觉做到廉洁奉公、严格执法,才能使党和人民放心,真正发挥出剑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