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宇宙作为一个整体,其统一性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时间和空间的统一。一个世纪,在无垠的宇宙间也许只是一个瞬间,而人类文明史上,却足以使沧海变成桑田。国际犯罪——作为穿越这一时空的妖魔仍在整个世界游荡,交光叠影,扑朔迷离,其蔓延速度之迅猛,活动领域之广泛,危害程度之严重,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公害。 《晋书》云:思危所以求案,虑退所以示进,惧乱所以保治,戒亡所以获存。如何有效地预防与控制21世纪的国际犯罪,更好地维护我国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已经成为摆在我们政法机关面前的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本书试图将理性分析和案例解析相结合,对国际犯罪的概念、类型、现状、特征、危害等,进行仔细地甄别和认真地剖析,从而分析预测了国际犯罪的衍变规律及其发展趋势,指出了有效地遏制和消除国际犯罪滋生、蔓延的
本教程在体系内容上遵循侦查理论与实践基本脉络结构展开,可作为初学者学习侦查学的入门指南,了解侦查基础理论,熟悉侦查基本步骤,学习现场勘查的任务与方法,领略侦查策略与措施的风采,掌握各类案件的侦查方法。本课程也可作为侦查实战人员提高理论素养的读物,集中展现了完整的侦查理论与侦查方法、对策,为深入理论学习与实践需要奠定基础。
???????????????????????????????????????? 《民事解答录》汇集了我国法学界民法大家梁慧星教授近年来在全国各地法院及一些高校法学院的座谈会实录,有四川省人民法院、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青神县人民法院、仁寿县人民法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与法官互动的记录,也有梁教授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等处与民法师生互动的记录。这些座谈会上的问题充分浓缩了民事法律实务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梁老师以其深厚渊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立法经验,从立法精神出发,深入浅出,密切结合实务问题,为很好地解决实务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方案,对我国的立法、司法及法学理论研究均有很好的学习和借鉴价值。????????????????????????????????
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强奸、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强奸、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强奸、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作者在借鉴国内外犯罪学研究成果之基础上,结合化学反应方程式理论与传染病学理论,提出并论证了犯罪生成模式理论。犯罪生成模式理论分为两类:犯罪微观生成模式和犯罪宏观生成模式。前者主要从微观角度解释人为什么会犯罪,后者则从宏观角度说明如何看待犯罪现象。犯罪生成模式理论的提出,对丰富犯罪学、刑法学理论研究,对完善刑事立法及刑事政策的制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理论犯罪学》是本领域中的教科书,现已得到全面修订和更新。第5版更新了以下小节:有关科学理论的因果关系,桑普森的集体效验理论、安德森的"街头法则"。更新了以下章:当代古典主义理论,包括遏制理论及研究、日常活动理论、理性选择理论这些小节;还增加了一个新章,考察了犯罪学理论中的性别问题,包括女权主义犯罪学理论、有关男性特质和犯罪的理论。在历史发展背景中准确全面地论述了每种犯罪学理论,同时也对相关的经验研究作了回顾和评价,还讨论了与理论验证有关的调查研究课题。本版书活泼生动,为吸引各个层次学生量身定做。《理论犯罪学》更加准确、热诚、全面地论述了犯罪学理论,仍然保持着它在本领域中的首要地位。
《有组织犯罪文化研究》讲述了有组织犯罪文化在犯罪组织坐大成势的过程中具有本源性意义。《有组织犯罪文化研究》次系统地研究有组织犯罪文化现象。首先考察了有组织犯罪传统文化,对帮会文化与流氓文化进行剖析;继而明确文化认同是犯罪组织凝聚力的根源,重点阐释了游民精英的身份意识和参照群体的规范作用;道德是文化的基本内容,《有组织犯罪文化研究》随后论述了犯罪组织成员道德标准的差序格局特征;然后,指出犯罪组织成员的情感需求集中在组织内部,情感表现极化,冲突激烈;最后,针对犯罪组织成员结构特点,在教育和宣传两方面提出防控有组织犯罪的主要文化对策。
《犯罪控制模式研究》依照“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犯罪控制有国家主导、社会主导和国家社会二元主导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是以犯罪控制权力在国家和社会两者间的分布为标准而高度抽象的理想类型。这种来源于韦伯的“理想类型”分类方法基本上可以把古今中外的犯罪控制活动囊括进来,也能反映权力从社会到国家再回归社会的运行轨迹。当前中国的犯罪控制模式属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但在不同的地区,国家和社会在犯罪控制中的力量对比有所不同,因此,应当根据国家和社会在犯罪控制中的力量对比构建科学的犯罪控制体系。《犯罪控制模式研究》由焦俊峰著。
《犯罪重建》是一部里程碑式的重要著作,该书由多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作者联袂写作,这些作者都是世界的、适格的并且享有盛誉的法庭科学执业者。《犯罪重建》首先介绍了犯罪重建的发展历史和道德规范,然后阐述了更具实用性的常规重建方法和实践标准。该书最后介绍了重建人员出庭作证的行为规范和证据的可采性等问题,旨在确保犯罪重建人员做好出庭作证的准备工作。 该书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色: ,首次为犯罪重建提供了实践标准; 第二,为犯罪重建人员提供了明确的道德准则: 第三,首次考察了检验者偏见和观察者效应对法庭科学证据解释的影响: 第四,是犯罪重建领域的理想教材,适用于犯罪学和刑事司法领域有关犯罪重建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详细地研讨了构成要件的概念及其理论功能;构成要件与违法及道义责任的关系;构成要件中的规范要素和主观要素;构成要件与行为;构成要件与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以及构成要件与共犯、罪数;作为刑事诉讼的指导形象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和公诉事实及诉讼原因;构成要件与证据;构成要件与上诉审的结构等问题。提出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使所有构成要件都满足,这是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行为的违法性,其阻却性只阻却其可罚性;行为人的道义责任,是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进行的,从道义上非难其所实施的行为的规范性判断;未遂犯与共犯是修正构成要件的一般形式;罪数应当以构成要件的充足为标准来决定;诉讼法方面所谓的“应当成立犯罪的事实”必须理解为符合构成要件的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刑事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中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在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上,单位犯罪的处罚在未来应当统一实行两罚制,废止单罚制。在责任人员的处罚上,本书着重研究了直接责任的含义,认为直接责任具有性质责任与程度责任两个侧面,并根据直接责任的两个侧面结合单位成员的地位,具体界定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书认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与共同犯罪的共犯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责任人员,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应当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来确定,不适用共犯处罚规定。 在本书的最后,对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和处罚犯罪单位的刑罚方法这两个单位犯罪的立法完善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应当适度扩大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增加规定对犯罪单位适用的资格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