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由于我国刑法学与前苏联刑法学的移植和借鉴关系,我国刑法学中犯罪客体理论基本上源于前苏联。本书以犯罪客体这一学术范畴为重心,充分利用相关的学术资源,跳出传统的思维方式,以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可以促进刑法学的研究,扶植刑法学的新生力量。
本书精选了54个经典案例,共分为五个部分:部分,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案例;第二部分,调节基准刑和确定宣告刑案例;第三部分,适用量刑情节案例;第四部分,常见犯罪量刑案例;第五部分,二审改判案例。本书从以上五个部分对量刑规范化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对加强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指导,确保量刑指导意见的正确实施,提高量刑规范化的办案质量和水平具有重大的参考意义。
本书系统阐述了在刑事司法背景下开展罪犯心理咨询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咨询的全过程、实用可行的咨询方法,并对男犯女犯的性别差异、各种类型罪犯的咨询以及态罪犯的治疗等问题做了深入的分析探讨,最后还讨论了罪犯心理咨询的有效性问题。 本书特点是: 系统全面,对罪犯心理咨询所涉及的问题做了全面的讨论; 理论联系实际,把咨询理论与刑事司法背景下的罪犯心理咨询紧密联系起来; 便于学习掌握,每一章都罗列了内容提要、关键术语,并提供给读者思考题、角色扮演场景及相关网址等内容。 本书读者对象主要是刑事司法系统的罪犯心理咨询员,学习罪犯心理咨询的学生,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
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
犯罪原因的探讨一直为学界所重视,工以此为中心形成各派学说。然而综观犯罪原因的探讨,基本可划归两类:一类是侧重犯罪近因的研究,力求解释直接引起犯罪的因素对犯罪的作用和影响的因素理论;一类是侧重于理论上的抽象,从宏观上把握犯罪原因作用机制的系统论的犯罪原因论。事实上,犯罪产生原因的探讨既要关注制约整体犯罪现象的深层次原因,也必须重视引起具体犯罪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条件。 犯罪是人类社会的痼疾,它不仅腐蚀社会的肌体,而且严重侵犯人权。本书作者侧重犯罪原因的研究,力求解释犯罪因素理论,在把握犯罪原因作用机制系统论的犯罪原因上,通过对犯罪现象、犯罪类型的分析、提出了“犯罪原因一体论”的观点,将触发犯罪发生的各种因素探讨与特定类型犯罪相结合,从确定犯罪预防体系的超前性、对应性和复合性三个
本书共分职务犯罪理论、职务犯罪实务、职务犯罪预防、案例分析、典型案件的查办五部分,从法理到实践,从侦查到预防、从案件查办到案例分析,涉及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的各个方面,这里既有挂职学者的观点,也有检察官的论文;既有侦查谋略,也有工作机制创新;既有实证的调查报告,也有典型案件的查办。全书紧紧围绕职务犯罪展开,内容丰富,观点明确。这是西城院对近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一个总结,同时也是和理论界、实务界的一个交流。
事实与价值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意识到此问题的学者是休谟。他在《人性论》中写道:“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是对人事作了一番议论;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联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不过作者们通常既然不是这样谨慎从事,所以我倒想向读者们建议要留神提防;而且我相信,这样一点
本书是“犯罪定义与刑事法治”国际研讨会的研究成果汇总。该会议是我国外交部与联合国高专合作项目框架下的一个组成部分。对犯罪定义和刑事法治进行研讨在尚属首次,与会代表对本次会议研讨主题的重要性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会议围绕犯罪定义与正当程序、刑法体系、权利保障和刑事法制改革等主题分别从国际法和法的角度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
本书以案件社会学理论为参照,在理论思辨和实证研究双重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理论。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理论的核心内容是:由于现行刑事立法赋予法官李有的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刑事法治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法官自由裁量权受诸多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定罪量刑的过程及其表现出来的样式就是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由于同性质的具体案件社会结构不同或同一案件在不同诉讼阶段的社会结构不同,法官受其影响程度也不同,定罪量刑不公正现象由此而生。实现定罪量刑公正的关键在于避免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发生作用。
本书对不纯正不作为犯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方法科学合理,资料鲜活翔实,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新颖,说理透彻,思辩色彩浓郁,逻辑性强,富有文采,是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研究的集大成之作,体现了作者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勇攀高峰的学术勇气。本书的出版对于进一步丰富和改进我国的刑法学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有关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案件的刑事司法实践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经济利益与中国农民犯罪原因研究》论证了压力—反应模式对研究农民犯罪的适用性,构建了农民犯罪成因分析的理论框架,系统探讨了农民犯罪的发生机理和深层原因,得出了经济压力是农民犯罪主要驱动力的基本判断;分析了农民经济压力的来源、特征以及经济压力下农民生存的困境;剖析了经济压力传递、承纳过程,归纳出农民应对压力的基本方式,阐明了诱惑农民犯罪的社会与个人因素;构建了农民犯罪的成本收益模型,揭示了农民犯罪经济决策的过程;形成了预防农民犯罪的制度创新设计,提出了科学可行的思路与对策。《经济利益与中国农民犯罪原因研究》运用压力—反应模式解释我国现阶段农民犯罪发生机理和原因,提出了通过阻断经济压力传导链预防农民犯罪的观点,这是一项重要的理论创新。
本书的理论意义主要表现在:,有利于丰富和发展我国毒品犯罪侦查的理论研究的内容和体系。就我国毒品问题理论研究而言,从侦查学视角展开对毒品问题的研究,可以说是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出版的专著、教材、译著寥若晨星,发表的论文也少得可怜,这表明当前我国的毒品犯罪侦查理论研究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相反,本书以毒品犯罪侦查为选题,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展开深层次研究,将大力推进我国毒品犯罪侦查理论研究进程。第二,促进各学科间的和谐发展。当前,我国禁毒理论研究呈现严重的失谐状态,一方面从刑法学、犯罪学和史学视角展开的理论研究取得了极其丰硕的成果,大大促进了禁毒理论研究的纵深发展;另一方面从侦查学视角对毒品问题展开的理论研究则呈严重的滞后状态,这种不和谐状态,不仅制约了禁毒学科体系的整体推进,
该书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刑法的基本问题、人身权利、经济犯罪、公私财产保护、老百姓如何遵纪守法、公务员犯罪等六大类中的具体罪名,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该书的案例分析通俗易懂,能使老百姓知道怎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也能使缺乏实践经验的学生提高其自身的案例分析能力并加深对刑法精髓及理论的理解。 如此说来,法律实际上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它理应成为我们每个人的朋友。因此,在麻烦找来之前,我们先去结识这位朋友,多听听这位朋友的建议。这正是我们编写这套《法律与现代生活丛书》的初衷。 这是一套面向普通公民的通俗法学读物。它融知识性、趣味性和简明性于一体,用公民平常的话语,谈公民关注的问题,讲公民生活中的法律。 在这套丛书中,您看到的案例或者事例,都源于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