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上编研究述评、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概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点研究问题与争议等。
目的犯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该目的要么有助于明确犯罪故意的内容,使此犯罪故意能够很容易地区别于其他犯罪故意,要么能够对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产生影响。断绝的结果犯的目的是直接故意的内容;短缩的二行为犯的目的是故意之外的主观超过要素。对目的犯的研究必须采用类型思维方告。不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不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限制解释;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目的性限缩。
本文丛以通过答辩的刑法学博士学位论文为选题范围,从中挑选一些有代表性并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论文加以编辑出版。从论文的选题和内容来看,作者或者是对刑事法中前沿问题的系统分析,论证严谨,见解独到;或者是对传统理论的深刻挖掘,论涉古今,言及中外;或者是对外国刑法理论的专门研究,援引西土精华,璧合本土资源;或者是对某一理论的中外比较,两两相互对照,取其精去其糟,其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不容低估。固然,这些论文看起来或许还有些青涩与稚嫩,许多观点也可能还值得商榷,但每一篇论文都闪烁着作者思想的火花,同时浸透了导师的心血,因而值得一读。并且,我们真诚欢迎读者对论文提出批评,因为认真而负责的批评,正是作者得以进步的阶梯、学术得以繁荣的途径。
《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新颖的题材结构以及注重理论结合实践的研究方法令人耳目一新。从题材结构上看,本书以《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为书名,分为两个部分:部分为理论。涉及方法结构、社会预防、环境预防以及犯罪预防评估等主要内客;第二部分为实践,涉及犯罪预防从理论到政策、公共场所的犯罪预防、如何应对社会失调以及犯罪预防的前景展望等主要内容。此外,本书中诸多部分均有针对典型性案例或来源于实践经验的条理性概括的分析评述。从上可见,本书不但结构新颖、重点突出,而且其注重理论联系实践的突出特点一方面生动地体现了作者深厚的学术理论水平以及对实践的掌握和驾驭能力,另一方面也显著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以及理论和实践界参考借鉴的可行性。其次,亚当·苏通等专著的《犯罪预防(原理观点与实践)》内
罪是一种严重犯罪,又是中外刑事立法及刑法学存在重大差异和许多争议的犯罪。撰写《犯罪比较研究》一书对于丰富人们对罪的认识,促进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大量古今中外有关罪的刑法规定及刑法学术文献资料,对罪的历史与现状、罪的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罪的形态、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该书基本保持了其博士学位论文《犯罪比较研究》的全貌,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实体法上与罪之构成以及认定有关,并普遍受到关注的大量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比较中使人们了解到在同一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规定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开阔了人们的思路,丰富了人们的知识。 2.作者旁征博引,运用大量文献资料,针对一系列与罪的认
个案矫正是现代监狱制度的重要组成,更是现代罪犯矫正的基本模式之一。 本书立足近年个案矫正的实践,就个案矫正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探讨。主要内容包括:罪犯个案矫正概述、罪犯犯因性问题分析、个案矫正目标的设定与评价、罪犯个案矫正技术、个别化矫正方案的编制、个别化矫正方案的实施,书后附有各种测验评价表。其目的是为个案矫正实践提供一定的指导,解决个案矫正实践中的一些疑惑和推展中的一些瓶颈,进一步提高个案矫正的质量。 本书主要供在职民警培训使用,也可作为司法警官院校刑罚执行专业、监所管理专业、教育矫正专业的教学用书,亦可作为在职民警工作指导用书。
本书是热播美剧CSI同名作品,主要系统介绍刑事犯罪中的杀人、盗窃、抢劫、强奸、爆炸和纵火案件。包括克利夫兰枪杀案、酋尔网络盗窃案,日本高校盗窃案、美国孟菲斯银行抢劫案、大阪少女被强奸案、孟买银行爆炸案、墨西哥监狱大火案等。这些案件故事广为流传,有些还被拍成电影,成为好莱坞经典悬疑片;还有一些索件,因为其令人费解的、无法探知的凶手的真实身份和内心秘密,被世界警察学校援引,作为其学生的教材之一。 本书系统介绍的这些惊悚、恐怖的犯罪现场,目的不是为了让读者猎奇,而更重要的是传授给读者像刑侦人员那样思维缜密的推理方法。面对扑朔迷离的犯罪现场,你是否也会想到从尸体特征上着手寻找蛛丝马迹?是否会根据现场环境推断罪犯的作案时间?是否能识破罪犯的谎言,寻找出真正的犯罪细节?如果你不能肯定回
中外刑法中,作为未遂犯基本要件之一的“实行的着手”问题,系事关行为人的行为可罚性有无或刑事责任轻重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和重要实践问题,一直都是中外刑法学者们智能燃烧的焦点之一。本书立足于客观主义的刑法基本立场,采用比较研究、理论联系实际、思辨分析以及规范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主要对实行行为基本理论、实行的着手的意义及其评析、着手认定标准中的现实危险的判断、特殊类型犯罪的着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有益的探索,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本书对于犯罪既遂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探讨,在体系结构上共分五章。各章的主要内容是: 章就犯罪既遂的概念、犯罪既遂的存在范围、犯罪既遂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以及刑法分则中具体犯罪的设置模式进行了探讨。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在成立犯罪的基础上进展到法定完成状态的犯罪形态;犯罪既遂存在于一切罪过形式的犯罪之中;犯罪既遂是犯罪成立的形态之一;犯罪既遂的判断不能脱离犯罪构成;犯罪既遂条件属于犯罪构成要件;刑法分则中的具体犯罪以犯罪既遂为模式予以设定。 第二章就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进行了讨论。通过对刑法理论中三种争议观点的述评,提倡犯罪构成客观要件要素齐备说。 第三章、第四章就基本犯的既遂形态进行了讨论。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根据既遂的犯罪构成中是否包括结果要素,
本书针对现实生活中商业欺诈泛滥的态势,从厘定商业、欺诈和商业欺诈的概念入手,分析欺诈和商业欺诈的构成要件,试图澄清学术界在此问题上存在的一些误区,并以新的视角和方法对商业欺诈进行分类。较系统地分析商业欺诈法律控制的客观要求和机制,并围绕商业能力欺诈、商业价格欺诈、商业表示欺诈、商业票证欺诈等几种主要的商业欺诈行为,分析其概念、性质、特征、构成要件、表现形式及其法律控制制度、措施等。本书在商业欺诈的基本理论和主要控制制度方面具有诸多创新研究。
本书保持了原书的篇章结构和主要特点,同时重点对第九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等章节作了修订。第九章原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心理,这是因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只是流动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之一,而且流动型犯罪是当前,一定也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一种突出的犯罪形态,需要从理论上加强研究,实践中加强应对。第十二、十三、十四章修订,使得全书的体例更趋统一和科学,同时,修订者也注意到,网络犯罪作为一种全新的犯罪样式,是需要学术界加以认真研究的,而其中的重点又是青少年、网络犯罪,对此,本书的修订者给予了应有的关注。
本书立足于实用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在各具体罪名下分设[定义]、[立案标准]、[定罪标准]、[量刑标准]、[证据规格]、[界定标准]、[法律依据]。其中[界定标准]又包括“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一罪数罪”、“从重从轻”;[法律依据]包括该罪名所涉现行有效刑法条文、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全部采用表格的形式,一目了然,以便于快速查找。
事实与价值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先意识到此问题的学者是休谟。他在《人性论》中写道:“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是对人事作了一番议论;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联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不过作者们通常既然不是这样谨慎从事,所以我倒想向读者们建议要留神提防;而且我相信,这
自有社会,即有犯罪;盖犯罪为社会产物,社会乃犯罪背景,故社会发达史,即犯罪发达史,早为一般学者所公认。所以欲研究犯罪问题,必先深切认识社会间一切问题。 本书于犯罪原因之探讨,与夫防止治标治本之商榷,多采取我国固有学说,历史哲学伦理,及近代统计报告,社会实例为主干材料,再参考各国学说,或可免事实与学理相去太远之诮。又犯罪学,自龙勃罗梭以后,已成为一种专门科学,考其研究对象,当首为犯罪现象,而犯罪现象之研究方法,又可分而为二: (甲)以社会现象为犯罪现象之研究对象,所谓犯罪社会学属焉。 (乙)以个性现象的犯罪或犯罪人为研究对象,所谓犯罪心理学,犯罪生理学,犯罪精神病学等皆属焉。 而本书则认酝酿犯罪之社会,与实施犯罪者之人,同在研究之列;即上述之社会现象,与个性现象,不偏不
《经济利益与中国农民犯罪原因研究》论证了压力—反应模式对研究农民犯罪的适用性,构建了农民犯罪成因分析的理论框架,系统探讨了农民犯罪的发生机理和深层原因,得出了经济压力是农民犯罪主要驱动力的基本判断;分析了农民经济压力的来源、特征以及经济压力下农民生存的困境;剖析了经济压力传递、承纳过程,归纳出农民应对压力的基本方式,阐明了诱惑农民犯罪的社会与个人因素;构建了农民犯罪的成本收益模型,揭示了农民犯罪经济决策的过程;形成了预防农民犯罪的制度创新设计,提出了科学可行的思路与对策。《经济利益与中国农民犯罪原因研究》运用压力—反应模式解释我国现阶段农民犯罪发生机理和原因,提出了通过阻断经济压力传导链预防农民犯罪的观点,这是一项重要的理论创新。
我与李锡海教授相识,是从认识他主编的学术期刊开始的。李先生长期担任《山东公安丛刊》的主编,该刊一贯突出刑事法学,富有个性,特色鲜明,学术精品不断,一向有较高的转载率,因而深受学术界喜爱。细读这份学术期刊,深感刊如主编其人,从总体策划到栏目设置,从学术导向到新生力量培养,都刻意追求创新,可以说,创新理念鲜明是该刊的一个重要特色。 20世纪90年代初,我读过李先生所著的《侦察思维学》。该书首开我国侦查思维研究之先河,把思维科学的一般研究成果运用于犯罪侦查,揭示侦查思维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对侦查主体实现思维方式科学化、现代化,进而提高侦查思维效率和侦破水平无疑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书拓宽了犯罪侦查研究的领域,从选题到体系构建,再到基本理论阐释,都充满了创新精神,且明显具有新兴学科和交叉学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进入社会转型期始,累犯率一直处于增高态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刑事政策并未取得持久、巩固的效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出后,要求对累犯加大打击和加重处罚的立法建议仍然不绝于耳。研究累犯制度时,以往的研究多是孤立地从如何对累犯进行惩罚的量刑制度这个角度展开的。作者认为,对累犯也应当区别对待,报应刑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刑罚制度、特别是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与发展。累犯制度应当是量刑制度、行刑制度与出狱人保护制度的一体构建。累犯制度的研究在关注包括累犯成立条件和处罚累犯在内的量刑制度的同时,也须关注矫正受刑人、预防累犯和预防累犯再犯的行刑制度及其后续相关制度,以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累犯制度体系。
本研究课题将以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并结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涉烟犯罪案件的分析、判解,对涉烟犯罪的基本构成、处罚进行探讨,厘清打击涉烟犯罪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鉴于涉烟犯罪的特殊性,本研究课题还专辟两章对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涉烟犯罪案件的证据问题分别进行了专门研究,以提高办案人员的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意识和证据意识。研究本课题的主要目的是为打击涉烟犯罪的实务部门提供一些指导,而不是为了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这一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用一些他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