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专著,书中包括了: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特征、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与方式特征、未成年人犯罪的空间特征和时间特征等内容。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本书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之一,全书共分上下两个篇章,主要对故意伤害罪专题进行了整理,具体内容包括《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初探》《伤害罪若干问题探究》《论胎儿生命利益的刑法保护》《对重伤害若干问题的探讨》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在国外产生的重要学科。犯罪学研究的重镇一直在国外,特别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犯罪学研究要想得到大的发展,必须很好地吸收全人类犯罪学研究的精粹。美国等其他国家犯罪发展的成功历史也表明,翻译国外的重要犯罪学书籍,是发展本国犯罪研究、提升本国犯罪学水准的重要途径。 中国人公安大学出版社一直将犯罪学作为重要的出版方向之一,此次将《犯罪学名著译丛》介绍给广大读者,也是致力于发展中国犯罪学事业的重要举措。 收入本《译丛》的著,主要是根据下列标准来衡量的:一是犯罪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二是获得过重要学术奖项的;三是统计研究表明被广泛引用的;四是与中国犯罪学的发展关系密切的。 本《译丛》是一套开放的丛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尽可能多地把犯罪名著翻译过来
义务犯和支配犯不同,成立正犯不需要如同支配犯那样支配行为事件的因果流程。尽管不乏来自存在论、规范论和机能论等多维视角的反对意见,义务犯的独立地位和独特影响仍然可以并且应当得到维持。因为义务犯中的义务是“与他人建设一个共同的世界”意义上的积极义务,而不是“不得伤害他人”的消极义务;对其归属原理、可罚性基础以及正犯准则而言,重要的总是义务是否被违反,而不是义务如何被违反。传统刑法学理中的正犯、参与、不作为、身份犯等一系列理论于是均有重新理解之必要。
合理界定刑罚权与行政处罚权的调整范围,是践行社会上义法治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诸多上客观原因,我国刑罚权与行政处罚权在调整范围上存存着重叠和交叉现象,尤其是刑罚权与治安管理处罚权的界限存在相当多模糊之处,因而有必要清晰地界分两种不同性质公权力作用范围的基本领域。在合珲界分两者权力作用范围的基础上,还应当妥善地对两者作必要、良性的衔接,进而促使公权力的整体运行趋于平稳和正当。 《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及惩罚机制的协调》为2008年中围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召开的、以“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及惩罚机制的协调”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的论文集,共收录了米自四十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与会专家、学者提交的44篇论文。 编者按照选题将论文分为二编: 编为“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基础论”。该编收录了
犯罪学在国外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我国犯罪学学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得以建立。我校从1982年开始开展这门学科的教学与研究,1984年首次在本科生中开设犯罪学课程。1985年编写了《犯罪学大纲》,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和研究,于1989年主编出版了《犯罪学》本科教材,并在于1993年第二次出版。这本教材确立了犯罪学的基本理论框架。经过十年的教学实践和研究,于1997年在原有犯罪学教材的基础上,编写和出版了《犯罪学教程》这本教材,完善了犯罪学的理论体系,并在施教和实践中受到学生和读者的好评。随着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开放领域的扩大,以及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社会治安和犯罪现象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特点,犯罪学理论研究也不断向前推进,犯罪学理论进一步成熟。《犯罪学教程》经历了十年的教学实践,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
以权钱交易为本质的受贿犯罪,一直是严重困扰世界各国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世界各国对于受贿犯罪的打击都毫不手软,我国也不例外。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贿赂犯罪行为人犯罪经验的长期积累和日益丰富,犯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方式越来越多,规避法律的意识和反侦查的能力也日益提高,贿赂犯罪行为人已经习惯于通过改变犯罪形式和增加行为的隐蔽性、伪装性来改变“传统”的、与刑法规定直接“对号入座”的行为方式,因此,规避法律制裁的种种变相贿赂行为愈来愈多,表现为不断以新的形式、合法的外衣作为“伪装色”、“保护色”、“迷惑色”来遮掩贿赂犯罪行为的不法性和“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试图营造一个“掩耳盗铃式”的刑法真空以逃避刑罚惩罚。
《图解普通刑事犯罪立案·定罪·量刑标准》立足于实用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在各具体罪名下分设〔定义〕、〔立案标准〕、〔定罪标准〕、〔量刑标准〕、〔证据规格〕、〔界定标准〕、〔法律依据〕。其中〔界定标准〕又包括“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一罪数罪”、“从重从轻”;〔法律依据〕包括该罪名所涉现行有效刑法条文、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全部采用表格的形式,一目了然,以便于快速查找。
围绕着犯罪论体系的建构,刑法学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本书立足于刑法知识去苏俄化的基础上,对构成要件论、不法论、客观归责论、故意论、过失犯论、不能犯论等犯罪论中的若干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主要以德日学说之间的对比分析作为理论视角,在相关章节中,运用了规范论的分析方法,以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作为分析工具进行探讨。在对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注意义务违反与客观归责论、具体危险说与客观危险说等重大法理问题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构成要件二分性说、一元双层的行为无价值论、规范保护目的具有双重构造、以客观归责论重新构建过失犯体系、回到费尔巴哈的不能犯学说等个人见解,以此表明作者在犯罪论上的基本立场。
本书以翔实丰富的史料阐明清朝帮会退化为旧中国黑社会的历史过程特点、规律和原因;以大量的资料和数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犯罪产生和发展变化的全过程及其各个阶段做了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对今后发展的趋势作了预测。并在对历史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现阶段有组织犯罪的特点和中国先进阶段有组织犯罪的各种形态。阐述了我国队和社会性质犯罪的预防和控制的战略策略、方针政策和战术措施。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犯罪学(第2版)》2007年6月出版后,承蒙同行先进的支持与广大读者的厚爱,次年即获北京市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近四年来已数次重印,发行量在同类教材中名列前茅。能受到读者的欢迎和好评,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当初编写该教材力图体现的特色:“注重犯罪学学科体系的完整性,融合知识性与学术性,努力反映犯罪学发展的时代性和前沿性”。在实践呼吁理性认识和应对犯罪的社会变革时期,在我国犯罪学自身尚处于进一步发展、全社会犯罪学意识亟待提升的历史阶段,能为促进犯罪学教学研究与犯罪学知识的传播作出点有益的贡献,无疑是对本书全体编写者好的回报与鼓励。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为了及时反映理论研究新成果和突出犯罪实践问题,调整了第五章的结构顺序,并对“未成年人犯
《高技术犯罪调查手册:建立和管理高技术犯罪防范计划(原书第2版)》以全球信息环境下的高技术犯罪为背景,为以高技术犯罪调查员身份工作在全球信息环境中的人员提供全面的指南。帮助读者了解全球信息环境及其威胁,关注高技术案例及相关调查,建立并管理高技术犯罪调查团队和防范计划,以及拟定高技术犯罪调查职业规划。 《高技术犯罪调查手册:建立和管理高技术犯罪防范计划(原书第2版)》适合作为高技术犯罪调查员的培训教材,也是政府官员、司法人员、计算机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的入门培训教材以及重要参考手册。《高技术犯罪调查手册:建立和管理高技术犯罪防范计划(原书第2版)》适合学校教学和培训使用,尤其是信息安全、计算机专业、司法专业、企业管理专业等本科专业或应用型专业,包括作为工程硕士教材。
李玫瑾,1958年生,祖籍上海。197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82年1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执教。目前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心理学会法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主要研究领域: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公安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家庭暴力研究等。
《实行犯研究》围绕着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对实行犯的构成要件、存在范围、未完成形态、过限形态、与身份的关系以及刑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深入、全面的研究。《实行犯研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理论与实践结合。《实行犯研究》对实行犯的许多疑难之处进行了探讨,既有理论上争鸣观点的梳理和论证,也有实践上解决方案的设计和规制。二是抽象与具体并重。《实行犯研究》既从理论上对实行犯的概念、构成、本质、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思辨、重塑和建构,又从实践的角度结合具体案例对相关制度、原则、特点进行阐释、说明和论证。三是继承与创新齐备。
聚众犯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犯罪类型,其的一些犯罪行为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本书国内法学界,首次就聚众犯罪的基本问题和若干常的聚众犯罪进行了系统研究。首先,本书简要介绍与众犯罪相关的群体事件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探讨置聚众犯罪事件的策略和原则;通过论述聚众犯罪概念、特征、分类、客观方面等,对聚众犯罪进行比研究,明确了聚众犯罪的范围;深入分析了聚众犯罪为人刑事责任的承担、停止形态及转化犯等理论问题重点论证了聚众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转化犯中的名确定、罪过形式、责任主体、责任承担、民事赔偿、首等疑难实务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层面,本就常见的聚众犯罪类型进行细致全面地分析和论证详细研究了这些具体个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并重,对其中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为司法实践部门处理众犯罪提
《伪造、变造犯罪研究》是2004年12月29日获准立项的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同名课题的终研究成果。早在该课题获得批准之前,课题组就已经进行了相关方面的诸多研究,发表了一些有一定分量的研究成果。课题获准立项后,课题组成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准备工作,尽可能全面收集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文献,分头到立法、司法等部门进行调研,掌握手素材;部分课题组成员还以伪造、变造犯罪的个罪为题撰写了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本书对各伪造、变造犯罪的研究,注重各罪的历史变迁和中外比较,在研究方法上强调思辨性和实证性的结合,既寻求对当前法律规定的精准解读,又通过案例分析进行深入探索,同时还针对立法和司法中的一些不足,提出了有价值的进一步完善的建言。在理论体系上,本书仍然以中国正统的“四要件”犯
以刑事一体化为视角对刑法进行研究是继李斯特“整体刑法学”、甘雨沛“全体刑法学”之后,储槐植教授提出的一种刑法研究方法论。借用储槐植教授的方法论,作者从事实、价值、规范三个层面,即从犯罪学、刑事政策学、刑法学等三个学科交叉的视角下,对当代犯罪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反思。 在犯罪学基本理论方面,通过犯罪学本体论的反思,揭示了中国犯罪学研究路径的局限性,提出了实现犯罪学整合,创造犯罪学自给自足的知识体系,建构本体犯罪学的设想;通过对控制与预防犯罪方针、基本策略和具体策略的分析,提出了新时期控制与预防犯罪的设想;通过对洗钱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剖析,提出了建设性的预防和控制犯罪思路。 在刑事政策论中,通过对刑事政策的历时性考察,梳理了刑事政策的概念和结构层次,以及与公共政策的区
本书以*规定的教学大纲为蓝本,紧贴课堂教学实际,力求达到以“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并体现*的学术动向和研究成果。在形式的设置上,坚持形式服务于内容、教材服务于学生的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体例形式,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通过学习目的与要求、思考题、资料链接、案例精选等多种形式阐释教材内容,争取使教材功能在*程度上得到优化,便于在校生掌握理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