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办案指南》选编了具有典型意义的贪污贿赂审判案例共计111个,基本覆盖了所有现行有效的审理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例,每个案例分为[裁判要旨]、[关键词]、[相关法条]、[基本案情]、[裁判结果与理由]五部分,从各个角度进行全面解析。通过这111个案例,可以掌握贪污贿赂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量刑标准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实务要点。对于帮助读者学习和理解*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可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人员办理同类案件时的参考。
无论是在国际组织及其公约的官方表述中,还是在犯罪学研究中,如何控制企业跨国贿赂的议题尚未得到充分研究及理论化,本书引入了规制理论的概念,以理解和构建在广泛监管格局中正在出现的控制举措。此外,这项研究为相对抽象的犯罪学领域提供了一种比较性、实证化的见解,以帮助我们了解针对企业跨国贿赂的执法对策(如刑事起诉和民事制裁)、自我规制(例如,业务规划,以及私人部门对私人部门的监管)以及两者兼顾的混合模式(如自我报告和自我审查)。除了对更广泛的概念性、实质性问题作出重大贡献外,本书还涉及跨国监管和规制。
《职务犯罪案件证明规范及实例指导》共分为总论、分论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刑事案件证明规范的相关问题、贪污贿赂案件、渎职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证明规范及实例指导》入选书目的内容全面覆盖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审判和执行的各个诉讼阶段中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
本书以罪名体系作为观察贿赂犯罪立法体系科学性的窗口,揭示中国特色贿赂犯罪立法体系发展中所存在的治理效能危机的立法成因,概括出 分体式 的理论范式,透过中国特色贿赂犯罪立法体系发达史的考察,阐述 分体式 贿赂犯罪罪名体系建设的一般原理、犯罪论基础、西方探索与理论建构,及优化的形事政策根据,力求提出与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的科学的贿赂犯罪罪名体系完善方案。本书以中国特色社会发展的共生性与犯罪治理策略选择为基础,促进我国贿赂犯罪刑法立法评价能力的提升, 二元式 方案的理论论证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贪污贿赂的罪与罚》契合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大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理论与实践、程序与实体的结合上对贪污贿赂的罪与罚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专题研究。 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惩治贪污贿赂罪要取得根本的成效,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应当健全完善贪污贿赂罪的刑事追诉程序,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本书正是以此为目的,针对贪污贿赂罪不同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的特点,着重介绍了中国惩治贪污贿赂罪刑事追诉程序,并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贯彻与中国贪污贿赂罪刑事追诉程序的完善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探讨。 《贪污贿赂的罪与罚》分设"上编 贪污贿赂罪的追诉程序"和"下编 贪污贿赂罪的典型案例"两部分。上编对贪污贿赂罪的追诉程序进行了全面阐述,为司法机
《反腐密档》系列丛书旨在选取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一些大要案,以案件深入调查为主线,探究腐败原因,查摆贪腐现象,剖析腐败严重后果,亮明坚决查处态度,从而发出强烈警示:要预防职务犯罪、铲除腐败现象,必须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老虎”“苍蝇”一起打,决不养痈遗患!海剑所著的《反腐密档》之《地狱门前(死缓贪官的人生轨迹)》对那些被判处死缓——险些踏上黄泉路的落马官员的经历与忏悔,进行了深度挖掘与解析,以期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有所警醒,筑牢防线。 同时,向全社会昭示了我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反腐密档》系列丛书旨在选取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一些大要案,以案件深入调查为主线,探究腐败原因,查摆贪腐现象,剖析腐败严重后果,亮明坚决查处态度,从而发出强烈警示:要预防职务犯罪、铲除腐败现象,必须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老虎”“苍蝇”一起打,决不养痈遗患!海剑所著的《反腐密档》之《地狱门前(死缓贪官的人生轨迹)》对那些被判处死缓——险些踏上黄泉路的落马官员的经历与忏悔,进行了深度挖掘与解析,以期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能有所警醒,筑牢防线。 同时,向全社会昭示了我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本书在揭示民事责任与损害赔偿等基本相关观念的基础上,就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与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分上、下两篇,各自就其主体、客体、构成要件及种类、性质、计算方法等加以解说,且整体行文均结合具体安例及各国相关情况的介绍以及比较,脉络分明,结构合理,使人不仅对损害赔偿问题有一全面的认识,且对各国法律就此问题的规定及立法趋势等问题也有了解。
本书在揭示民事责任与损害赔偿等基本相关观念的基础上,就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与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分上、下两篇,各自就其主体、客体、构成要件及种类、性质、计算方法等加以解说,且整体行文均结合具体安例及各国相关情况的介绍以及比较,脉络分明,结构合理,使人不仅对损害赔偿问题有一全面的认识,且对各国法律就此问题的规定及立法趋势等问题也有了解。
贪污罪与掷用公款罪构成要件间不是对立、排斥关系,而是包容、克合关系。两罪之间的关键区别并非在于有无性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类似于盗窃罪与不可罚的盗用行为之间的区别;具体而言,界定两罪应从挪用行为对于单位公款利用可能性的妨碍程度、挪用金额的大小、挪用时间的长短、挪用人本身的财力大小、公款的风险性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携款潜逃、平账、不入账等因素,只是判断的一种资料,不能化;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只要客观上没有还,就属于“不退还”;不管主观上是否想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只需评价为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掷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不退还的,可以贪污罪判处死刑;不是自己控制支配下的公款,只可能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长期挪用公物的,应该且能够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以探索我国腐败资产追回的法制化道路为目标,姬艳涛编著的《腐败资产追回法律机制研究》将研究内容的主体结构分为四章,分别从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的基本概述、腐败资产跨境转移的预防和监测、腐败资产逭回的直接措施、腐败资产追回的间接机制四个方面,系统梳理和介绍了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的历史沿革、基本内涵、发展现状、法律规范以及腐败资产追回的具体方式和途径,并重点阐述和论证了腐败资产民事追回机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资产分享和返还机制以及国际反腐司法合作等制度的创新和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