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视野下的犯罪集团研究》从比较法的角度,采用逻辑分析和实证考察的方法,建构了一个严谨而完整的犯罪集团刑法理论体系。作者运用组织学的原理,在对犯罪集团的概念和构成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犯罪集团的种类、特殊犯罪集团的认定、首要分子及其他集团成员的刑事责任等问题,文风朴实,论证缜密,系我国基于刑法的角度研究犯罪集团的填白之作。
《跟FBI学探案术》不仅是探案迷们难得一见的探案精粹,更是普通读者生活、工作的学习范本。在这里,有悬疑的案件、狡诈的罪犯、无畏的干探、酣畅淋漓的侦破,也有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 在这里你将与世界上最的探案专家起经历好莱坞电影中英雄的历程。
“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马克思语)刑法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在意义上,则可以说是一种法律和社会文化现象。社会文化与刑法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对刑法的产生和演变起着程度的制约作用,而刑法对社会文化的发展与变迁也起着程度的反作用。刑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从产生之日起就是社会文化下的刑法,它不能超乎于社会文化之外,也不是单纯由外界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异己力量。刑法来自社会文化,没有社会文化提供的基础和条件,刑法的产生和存在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思议的。当然,没有作为国家意志表现形式的刑法,处于矛盾和冲突中的社会也无法得到统治阶级所需要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由此可见,对于刑法研究来说,既可以以刑法规范及其制度等为对象,进行规范分析;也可
想象竞合犯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犯罪形态之一,是大陆法系刑法学界为了追求定罪量刑精致化所创设出的一个理论概念。这一概念已经得到许多国家立法上的确认和实务界的普遍适用。但是,自从这一概念出现以来,中外刑法学
我国刑法采用总则的原则性规定和部分个罪分则的实质性规定相结合的方式对犯罪预备作出处罚的规定。但是,从刑法的危险递增理论看来,将所有预备行为宣告为刑事可罚违反刑罚的经济性原则的同时是没有理论根据的,在司法实践中也无法实施,违反刑法的基本原则。本书认为应该把“为了实施犯罪”作为认定犯罪预备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客观上严格认定部分已经类型化预备行为与实行着手之间的密接性,缩小处罚犯罪预备行为的犯罪圈,据此将我国刑法总则的原则性规定和分则的具体规定相结合,明确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
《侦查学》共分十章对侦查学研究领域中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内容包括侦查基本理论、侦查程序、侦查措施、现场勘查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等。
《贪污贿赂犯罪证明结构与证据标准》作者杨远波给贪污贿赂的13个罪名分别搭建一个证明结构模型,分列一级、二级、三级的证明对象,并给每一个证明对象列出证据标准、证据清单,形成了多层次的立体证明结构模型。《贪污贿赂犯罪证明结构与证据标准》为司法实务人员提供了证明任务指引、收集和审查证据指引、法律和司法解释适用指引,具有较强的司法实用价值。
《以案明法 拒绝脱轨:涉铁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全书选取铁路系统和铁路建设单位发生的90个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均为法院已判决生效的案例。而且撰写案例的作者均为检察干警,多数作者就是具体案例的办案人员,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法律问题的阐释和警示教训的剖析等方面。 二是代表性。全书按照领导干部、货物运输环节、工程建设环节、物资采购环节、财务管理环节、人事劳资管理环节、房地产开发管理环节和其他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分成八部分,这囊括了涉铁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的主要领域和环节。犯罪主体既有原铁道部部长、运输局局长、铁路局局长、铁路建设单位负责人等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也有原工务段段长、项目经理、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既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常见多发案件,也有单位受贿、
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是许多国家市场经济早期发展阶段出现过的一种社会现象,是市场经济发育不够成熟阶段的一个怪胎。人类与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作斗争已经有了一二百年的历史,至今仍在继续。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目前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现象十分严重,已成为影响我国市场经济正常发展的一大障碍。可以预料,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作斗争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理论联系实际地对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进行研究,既是我国刑事司法实务工作的迫切要求,也是丰富和深化我国刑法各论的理论所必要的。
一是对犯罪心理结构的定量性指标进行了完善,提升了测量中的可操作性。 二是对不同类型犯罪特别是性犯罪、青少年犯罪、女性犯罪、心理犯罪的内容结合研究成果进行了修订。 三是重新撰写了“犯罪心理矫治”的内容。 四是增加了新的案例、文献链接和参考文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