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民法 立法理由及判解汇编》(以下简称 民法判解汇编 ),由民国时期的法学家吴经熊编辑,郭卫增订,原名《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 第二民法之部》(会文堂新记书局1948年7月出版发行)。本项目将原来的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按照现代阅读习惯加以标点,并勘校原版的错讹之处。 民法判解汇编 以《中华民国民法》篇章结构分类汇编,全书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各编之内先列民法条文,次列立法理由,依次再列判例、解释,以及及相关函、电、咨、令。在每编之后还有 补遗 补遗二 ,为增订公布之判、解、函、电、咨、令。凡经南京国民政府及各院部公布施行及修正之法令,概行辑录;1927年以前北京政府所颁布之司法法令,经前国民政府命令暂准援用现尚继续有效者,亦为编入。大理院的判例解释例,无条文可依据者,则按
教育 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17JJD820011)的最终成果。本书以总则、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六编为研究架构,共38章128万余字,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以确凿的史料证明了中国古代不仅有民法而且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揭示了中国古代民法发展的特殊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本书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揭示了民法体系形成的历史条件。本书论证了以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关系为对象所形成的以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为主要内容的民法体系,揭示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的历史条件。
书号:9787301342244 书名: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 定价:169 注:预售品种请单独下单,与预售品种一起拍的品种默认和预售品种一起发货!
这本书是《民法讲义》系列中的第二卷,以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为对象,旨在传授民法学基础知识和学习方法。日本物权法,在制度整体上参考的是德国法构筑的潘德克吞体系。但是,自民法典制定已经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今天的社会状况同当时相比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为对应这种变化,物权法也在通过立法的修改和法解释的展开逐步发生着变化。本书如实地反映了这种状况。该书论述全面,叙述简洁,条理清晰,具有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书是笔者《民法讲义》系列的第二卷,而《民法讲义》系列却是从出版这本《物权本》开始的,首次出版在1990年2月。当时出版该书的宗旨是:方便初学者的学习,避免篇幅冗长的叙述而大量采用图表说明等,使初学者充分认识到必须从体系上理解民法(即把握民法的整体结构)。现在,距本书初版已经过了13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卷):德语国家的视角》以“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德语国家(奥地利、德国、瑞士)的侵权责任法以及一些新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依此论证了侵权责任法在整个法律救济体系中的定位,探讨了“保险替代侵权”模式带来的各种争议问题,进而深入研究了侵权责任法的各种功能。在上述原则性思考的基础上,本书讨论了各种具有争议和新出现的问题,比如侵权与违约的关系、损害赔偿的基本前提等。书中,作者重点分析了各种归责要件、归责限制、损害赔偿以及时效等问题。本书对于我国学者全面了解欧洲大陆侵权责任法,尤其是奥地利、德国与瑞士侵权责任法的基础理论、学说争议以及前沿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胡长清先生的《中国民法总论》一书是中国学者最早撰写的中国民法学的体系书,开辟了中国民法学著作的先河,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中国民法总论》分为绪论和本论两部分。在绪论部分简要介绍了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世界民法的编纂体例、旧中国民法的编纂原则和私权的本质等民法学最基础的问题。本论部分分为7章,这是完全按照《中华民国民法》总则编的章节结构编写而成的,比较详细的,并且几乎是逐条对该编的条文作了学理上的解释。该书大约30万字,与此后出版的各套的民法体系书相比,规模较小。全书采用了文意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现代民法解释学的方法,并参考了许多国外的立法例,引进了比较的方法。可以说该书是中国学者用现代的法学方法来研究新式民法典的次成功尝试。
本书对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地研究,运用了大量国外法院判例和各种官方文件(如WCT与WPPT的外交会议记录),对众多司法判例作出了分析,对许多长期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疑难、复杂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本书先通过概览中国法上违约金制度在规范、学说与实践三个层面的现况,提取形成违约金构造图的四个主题,即:违约金的功能定位、类型构造、给付效力、司法调整,再依据主题间的逻辑关联,从宏观、中观到微观分别探讨,最后就中国法上较具特色的法定违约金制度作补充专论。此外,考虑到本书关注中国现行法规范适用的立场,特设“附章”收录作者针对《合同法》14条的条文评注。 回顾本书探讨的诸项主题,不难发现,从双重功能的定位到法定模范类型与意定类型的区分,从违约金与相关制度的体系互动到司法权介入调整的问题,甚至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在规范思路上的差异,无一不围绕着一个永恒的追问:民法究竟应该如何到位而又妥当地落实私法自治?本书的整体性研究所力图呈现的,正是这一追问照射进违约金制度板块内的斑斓投影。
《〈专利法〉第22条·创造性理论与实践:2011年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高端学术研讨会论文选编》是2011年专利审查与专利代理高端学术研讨会论文选编,是对《专利法》第22条中的创造性理论与实践的讨论,内容涉及创造性审查基准和判断方法的研究、中外专利法创造性理论与实践的比较、创造性审查基准和判断方法的修改建议。各位作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阐述了其对某一个问题的看法及观点,对促进我国《专利法》中创造性的理论研究及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