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中原出版传媒集团重点打造的 中华文脉 从中原到中国 丛书项目。 吕不韦是战国末年卫国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在秦国统一六国的历史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主持编纂了《吕氏春秋》,汇合了先秦诸子各派学说, 兼儒墨,合名法 ,史称 杂家 。他也是中华文明中传承悠久的商贾文化的典型代表。本书主要讲述了吕不韦以一介商贾之身,凭借着过人的眼光和游说能力,帮助质子异人返回秦国并登上王位,从而封侯拜相、权倾天下,却终饮鸩自尽的传奇人生。这部传记兼具史实还原与可读性,对发掘和弘扬中华商业文化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人权是人和群体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前提。本书集中阐明,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等权利,我国检察机关在行使检察权的过程中,必须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科学理念,规范检察行为,依法、依纪、理性、文明行使侦查权、逮捕权、提起公诉权、抗诉权等,让人民切身感受到人民检察权力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随着依法治国步伐的加快,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肖像权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法学界所重视,更为重要的是广大公民,从影视、体育明星到普通公司职员、普通老农,都为维护自身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而走上法庭,这也反映了我国公民对个人人格尊严的重视和渴求。相关案例经过媒体的不断报道,更使肖像和名誉受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这也正是在法治国条件下,法律使人成其为人的价值体现。随着现实生活中肖像权和名誉纠纷的增多,公民怎样界定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以及怎样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国的现行法律如何认定肖像权和名誉权以及如何保护这些权利?这些都成为广大公民所关心的问题。本书即是立足于我国法律对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保护现状,在分析该类纠纷的复杂多样性的基础上,来介绍公民如何依法保护自己肖
本书注重总结、吸收成熟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法理论研究成果,本着理论为实践服务的宗旨,对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的认定和处理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研析。在内容力图突出三个特点:其一,适当进行比较研究。本书在对我国刑法中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的研究中注意适当进行古今中外的比较研究,从而有助于我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工作开阔思路和限界。其二,注重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本书在结构上分为九章,章对我国惩治侵犯人性人身权利犯罪的历史沿革予以考察,第二章至第九章全面系统地研究我国刑法分规则定的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拐卖妇女罪,收买妇女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罪、强迫罪,引诱妇女罪,嫖宿幼女罪,从而保证了结构的完整性
本书是社科院法学所“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丛书”(三卷本)项目中的第二本。本书主要是关于国际上个人数据保护法的立法汇编,共收录了欧盟、经合组织、奥地利、比利时、冰岛、丹麦、意大利、瑞典、美国、加拿大、阿根廷、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澳大利亚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可以作为国家和地方信息保护立法的参考资料。
本书系统阐述了人权的基本原理和国内、国际人权法律制度,除绪论外,共分三编十九章,由国内知名学者编写完成。《人权法学》特色体现在对人权基本理论的阐释全面、深入,同时力求反映本领域研究成果;对人权理论的阐述与人权规则、制度分析并重;在对国内、国际各项具体人权进行分析、介绍时,配以部分典型案例,增强教材的应用性。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材,也可供其他专业选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本书是作者长期从事民事、知识产权审判和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结晶。我国民法、知识产权学者关于如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规制存在着许多不同观点。本书的新颖性在于紧密联系我国民事、知识产权审判的实践,细细梳理了我国学者所提出的各种观点,并详细比较分析了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提出我国应在人格权内实现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规制,并具体分析了人格权法如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法律规制。 本书从分析界定人格要素、人格要素标识、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等概念入手,首先运用“形象经济”理论和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论证了研究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法律规制问题的重要性;接着从理论角度探讨了在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中保护人格权人经济利益的合理性,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不
本书是社科院法学所“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丛书”(三卷本)项目中的第二本。本书主要是关于国际上个人数据保护法的立法汇编,共收录了欧盟、经合组织、奥地利、比利时、冰岛、丹麦、意大利、瑞典、美国、加拿大、阿根廷、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澳大利亚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可以作为国家和地方信息保护立法的参考资料。
本书研究中国应如何建立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制度。书中对当前个人数据滥用的现象进行了归纳和描述,对现有各种个人数据保护的学说和制度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中国应如何制定独立的、综性的个人数据保护法提出了具体建议,并对个人数据使用者应如何正确使用个人数据提供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运动员的形象在“形象经济”时代成为一种蕴藏着巨大经济价值的稀缺资源。体育行业 化的纵深发展为运动员形象商业价值开发注入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复杂的纠纷。本书以运动员形象的确权、利用、保护三类规范为线索,从运动员形象的内涵,形象权益保护模式入手,探讨了民法典视野下运动员形象许可使用、运动员形象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以及运动员形象许可使用纠纷的仲裁解决路径等问题。在对体育自治渊源和限度有了充分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体育体制改革背景与进程,试图把握运动员形象权益行使过程中的难点与痛点,创新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利益平衡的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