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章 一般规定 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本书在明确人格权一般规定之于人格权编整体的普遍性、约束性意义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除导论和附录外,本书共十三部分,主要围绕条文的规范意旨、历史沿革、规范内容以及证明责任等方面展开,在归纳整理已有学理观点及裁判规则的基础上,对《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的13个条文分别展开评注,希冀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的综合运用下凝练共识、形成通说,助益于人格权编一般规定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本书旨在成为法官及律师办案的实用手册,法学理论研究的工具书,民法研习者的教辅资料。
本书为中原出版传媒集团重点打造的 中华文脉 从中原到中国 丛书项目。 吕不韦是战国末年卫国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在秦国统一六国的历史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主持编纂了《吕氏春秋》,汇合了先秦诸子各派学说, 兼儒墨,合名法 ,史称 杂家 。他也是中华文明中传承悠久的商贾文化的典型代表。本书主要讲述了吕不韦以一介商贾之身,凭借着过人的眼光和游说能力,帮助质子异人返回秦国并登上王位,从而封侯拜相、权倾天下,却终饮鸩自尽的传奇人生。这部传记兼具史实还原与可读性,对发掘和弘扬中华商业文化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本书为《人格权总论》姊妹篇,该书内容旁征博引,论证融通中外古今,涵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自然人名誉权、法人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旨在对具体人格权进行详细、缜密的法教义学建构和阐释,并且以问题为研究导向,立足中国实践,面向司法裁判,力求全面、准确、清晰、务实地解释各主要具体人格权的规范运作,以指导如何提高中国司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水准。
本书依据《民法典》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并充分吸收、借鉴比较法上的优秀经验,对我国民法上的人格权作出全面、系统的研究。本书共分三编。编 人格权总论 是基础理论部分,主要对人格权的概念、特征,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民法典》人格权编与其他各编的关系,人格权的主体、客体与内容,以及人格权的行使和限制等进行了研究。第二编 人格权分论 依次对一般人格权以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具体人格权的性质、特征、内容,以及权利的限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第三编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主要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人格权请求权以及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了研究。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突出宣传民法典是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将人格权制度独立设为一编,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和制度创新。本书《民法典人格权编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立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法律条文,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对人格权保护涉及的复杂的法律关系展开详细论述,并结合典型案例对人格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作出实务解析,是掌握、理解、应用人格权相关规定的参考。
本书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4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
健康问题是人的完好状态和人的尊严的核心,也是人权的核心。国际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人权规范的一个基本立足点是,作为人权的两种基本分类,公民和政治权利是一方面,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另一方面,二者是普世的,不可分割、相互依赖和相互联系的。作为社会权利,健康权被视为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利的基础,是行使其他人权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人权。每个人都有权享有能够达到的、有益于体面生活的标准的健康。进入21世纪,健康维权愈来愈受到各国的重视。但是,由于我国对健康权的研究起步较晚,且主要限于私法领域,人们对健康权的认识还很模糊,也存在诸多争议与困惑,对健康权的系统研究还是空白。我国公民健康权的尊重、保护和实现存在诸多问题。新一轮医疗改革正在热议,加强健康权研究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书首次从
自北京宣武区、山东济南、浙江杭州和江苏苏州四个城市开始试点“平安城市”建设之后,为了全面推进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公安部、科技部于2004年6月在北京、上海、廊坊、大连、南京、苏州、南通、杭州、宁波、温州、台州、芜湖、福州、青岛、淄博、威海、郑州、广州、深圳、佛山、成都共计21个城市启动了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05年8月,为了“以点带面”,公安部进一步提出了建设“3lll”试点工程,选择22个省,在省、市、县三级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程。 很多城市在推进科技强警和平安城市建设中动作相当迅速,成效也非常显著,如深圳市,仅全市银行金融系统1200个营业网点就安装了2万多个摄像机;全市六区共建3500多个监控系统,安装摄像机9万多台。部分社区、区域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到面、监测到线、控制到点”的全天候
在大数据背景之下,个人信息不仅与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权益密切相关,其商业价值、公共管理与服务价值也更加凸显,前者意味着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保护需求,后者意味着公私领域的个人信息利用需求,二者在大数据时代均亟待强化。在此利益需求格局下,问题解决的关键仍然在于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利益平衡,可行的方案是以一定标准实现对个人信息的区别保护和利用,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多赢。《专家建议稿》采取统一的立法模式和总分的章节结构,共分为九章,既将公私领域内信息业者和国家机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统一纳入调整,又通过分章的方式分别设立信息业者和国家机关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具体行为规范。
本书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线索,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收录与其密切相关的配套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精要的实用解答,以便广大读者及时解决常见法律问题。
本书是作者长期从事民事、知识产权审判和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结晶。我国民法、知识产权学者关于如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规制存在着许多不同观点。本书的新颖性在于紧密联系我国民事、知识产权审判的实践,细细梳理了我国学者所提出的各种观点,并详细比较分析了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提出我国应在人格权内实现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的法律规制,并具体分析了人格权法如何对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进行法律规制。 本书从分析界定人格要素、人格要素标识、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等概念入手,首先运用“形象经济”理论和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论证了研究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法律规制问题的重要性;接着从理论角度探讨了在人格要素标识商业化利用中保护人格权人经济利益的合理性,从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不
《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法的体系化达到了新高度。体系化不仅是对民法典本身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民法各具体制度的要求。然而,身份行为作为一类迥异于财产行为的法律行为,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理论层面,均未达到像财产行为那样的体系化程度,这使得其在以体系化著称的《民法典》中颇不协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法的科学化,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带来了相当的困扰。身份行为制度的现状固然有家庭法长期以来游离于民法之外的原因,同时与家庭法特有的价值主导体系也不无关系。而在家庭法回归民法的时代,其相关制度建构在强调价值判断的同时,亦应关注其本身的科学性与体系性,这也正是民法典下身份行为制度解释论展开的方向。本书主要是从解释论的角度,以法学体系化思维方式构建身份行为理论体系。研究成
本书主要分为三大部分,部分对当前的理论和现实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第二部分对当前理论学说和关于隐私的争议进行了讨论,并举例进行论证。第三部分针对作者的观点,即对隐私场景理论进行了深入说明和分析。隐私场景理论认为,隐私的实质是在特定场景下合理的信息流动。作者认为人们传输信息需要符合不同场景下相应的社会规范。作者针对公共私人领域二分法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作者在论述过程中引用了基础的隐私理论,并提供了解决隐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收录全面、编排合理、删旧添新 本书收录了各类纠纷认定中常用的各种处理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审判政策等。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作为法律依据,是各类纠纷认定中常用的关键文件。而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文件等主要是作为参考依据,可以在纠纷解决中参照适用。根据时效性,删除已被废止的各种法律文件,收录*的法律规范。 二、核心规则适用指南、重要条文索引、案例及图表 (1)除收录纠纷认定规则外,本书还对核心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放在每本书的附录部分,成为核心规则的适用指南,以此增加法条本身的实用性。 (2)根据法律的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对每本书中的重点法条做了索引,以便读者能方便快捷地查找到与此相关的其他条文,节省阅
本书作者试图对法释[2003]20号进行全在的阐述,并对相关的重点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探讨,对已有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梳理,同时列举重要案例加以说明。本书适合于从事民事法律尤其是从事侵权法理论和实务工作的人士阅读。
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在民生部分提出了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强调了对人格权的保护,将人格权的保护作为保障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突出了人格权保护的重要价值。人格权法不同于主体制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为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灵需求的转变,不仅要求充分保障财产权,而且期待人格尊严能够获得尊重,隐私、名誉、荣誉、个人信息等人格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实践中,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人肉搜索”、信息泄露等现象层出不穷,其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民的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网络空间“侵权易、维权难”的问题严重,因此,有必要在总结我国立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加强人格权立法。重点要解决三方面:一是要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全面确认和保护人格权是贯彻宪法上“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案例就是活生生的法律,也是行动中的法律。虽然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规范主要表现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本,且尚未建立也不承认判例制度,但是,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在典型案例的推广上不遗余力做了大量工作,公布了许多典型案例和疑难案例的判决,为相类似案例的裁判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为了更好地方便读者学习和应用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推出《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精编》丛书。本丛书集中展现了部委规章清理的*成果,分门别类列明了该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更值得一提的是,本丛书收录了发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报》上的指导性案例。因此,本丛书具有很高的指导和应用价值。 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1.收录全面。本书收录了截至2011年9月1日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现行有效的常
本书以人权、人权法律制度及人权法律思想为中心进行考察。全书共分三编。第一编是人权的基本理论,从理论层面上分析了人权的定义、属性和分类,回顾和剖析了人权的历史和发展,提出了人权保障的原则及方式。第二编是人权的基本内容,重点讲述了人权的基本内容,即人身人格权、自由权、平等权、民主权利、劳动权、环境权与发展权、人道权等。第三编是人权的国际保护,研究和分析了国际人权文件、人权国际保护的机构及人权国际保护的实施制度。
《人格权法》一书,是*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研究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学”中的第二部专著。本书的内容,是作者三十年研究人格权法的总结,阐释了作者对我国人格权法理论和实践的全面看法,全面展现了中国人格权法的基本内容和特色。 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中重要的权利,是21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被广泛重视、得到迅猛发展的一种民事权利。在当今世界,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人格权,把它作为人权的组成部分,予以民法的特别保护。在民法理论研究中,学者也越来越重视对人格权和人格权法的研究,人格权和人格权法的理论不断发展。在这个领域中,值得自豪的是,我国的人格权法研究后起直追,现在已经走在了世界人格权法研究的前列,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在民法学体系中形成了人格权法学,具有严密的
《人权法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人权基本理论与具体人权制度,涉及自由权、平等权、民主权、工作权、生存权、受教育权和特殊人权等方面,并从国内、联合国和区域性三个层面对人权保护机制予以阐述,重点体现了我国在这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与发展趋势。其具体特点如下: 1.定位科学。在法学体系中,人权法虽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但缺乏一个针对法学本科与非法学的通识教育知识体系。因此,学习和研究人权法,必须将人权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法律规范和法律实务这四个层次的知识统一起来,既要注重对人权法现象的学理表述,也需要对人权法观念进行深层次的理性思辩,深刻地研究人权法基本原理所支持的理论。但是,知识具有从低到高的不同层次,针对不同的对象应按照知识的不同层次要求来实施教学。就人权法学的本科教学而言,
遇到法律纠纷应该怎么办?是从查找国家的法律规定下手?还是要先看看以前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员而言,法律意识虽然越来越增强,但繁杂难懂的法律条文、环环相扣的法律程序,都成为顺利解决问题的极大障碍。《法律纠簿处理一本通》系列图书的出版,旨在帮助广大读者清晰、明了地知道如何自助解决法律纠纷。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