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旗舰店】 物权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 作者 欧世龙 著 原价 ¥28.00 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09-01
本书收录了2020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物权编”全文。 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 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 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 指导案例、公报、各 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公私法接轨的问题在国外早已引起学者的研究。但当下中国民法学界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均没有对物权法中的公私法接轨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论著。对于物权法领域中公私法接轨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基本上还处于待开垦的阶段,本书出版会及时填补这一空白。 《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将依据公私法关系的一般原理,界定有关物权的公私法规范的界限,厘清物权制度在不同层次上的法律构造及其意义。据此,希望为公私法的体系化、合理化在物权法领域的实现,提供有说服力的论据。 在实践中,针对我国《物权法》及其他被公法工具化的物权制度,有效界定其规范属性和转化机制,完全可以为司法实践、相关立法提供指导。 《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为我们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合作项目《罗马法宇共同法》丛书的项目之一。
本书以传统民法物权的制度、概念、术语为出发点,从大陆法系物权法发展脉络与制度和理论演变的角度,详细论述了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的物权制度,对我国现行的混乱繁杂的物权制度提出诸多可行的建议。
“中国文库”主要收选20世纪以来我国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科学文化普及等方面的优秀著作和译著。这些著作和译著,对我国百余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过重大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具有重要价值,是中国读者、的经典性、工具性名著。 大凡名著,均是每一时代震撼智慧的学论、启迪民智的典籍、打动心灵的作品,是时代和民族文化的瑰宝,均应功在当时、利在千秋、传之久远。“中国文库”收集百余年来的名著分类出版,便是以新世纪的历史视野和现实视角,对20世纪出版业绩的宏观回顾,对未来出版事业的积极开拓,为中国先进文化的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大凡名著,总是生命不老,且历久弥新、常温常新的好书。中国人有“万卷藏书宜子弟”的优良传统,更有当前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时代要
本书均采用问答的形式,共选择了九十八个有代表性或者广受百姓关注的主题.对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物权法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在解答中注重与实务的密切联系.尽力通过一个个案例把晦涩的法律规定变得鲜活、生动。在篇章结构上,本书严格按照物权法自身的章节结构,对其进行选择性的解答。每个实务精答大体上包括两个部分:问题部分总结出人们在物权法的应用实施中将要遇到的争议焦点,精答部分结合理论和实践全面地对相应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读。为了照顾不同层次读者的需要,本书的解读方法力求深入浅出,使用语言力求通俗易懂,以便使读者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对物权法的重点和难点有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财产损害赔偿是公民、法人实施违法行为,侵害国家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财产权,并造成对财产损害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侵害财产权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侵权行为,在各类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是财产权,而财产所有权是我国公民一项主要的财产权,这种权利一旦受到侵
本书收录了2020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物权编”全文。 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 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 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 指导案例、公报、各 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