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围绕物权法的基本制度,各种法解释理论形成对立,理解起来较为困难。 本书主要讨论了物权法领域的如下基本问题:基于意思表示的物权变动、 对抗要件主义 的基本问题、 二重让与 的法律构造、背信恶意人法理、背信恶意人的转得者与日本民法第177条规定的第三人、法律行为的撤销与登记、继承与登记、取得时效与登记、不动产取得时效完成后的受让人与背信恶意人、登记请求权、不动产附合制度、共有制度、共有物的利用与腾退请求。围绕这些问题,本书并没有单纯地介绍学说上的各种解释理论,而是在明确制度沿革的基础上,通过缜密分析判例立场和学说观点的背景,以及判例立场和学说观点为了何种目的展开了各自的解释论,指明问题解决的方向。 熟读本书不仅可以准确理解日本法上围绕物权法基本问
"业主权"的法理确认,渗透着民事法律对主体私权更为周到、细致的理解及维护,是民法私权法制本性的进一步张扬。我国《物权法》虽然规定了业主的部分权利,使业主权的实现与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找到了立法依据,但现实市民社会生活中权利主体所追求的"物尽其用"、"意思自治"、"解纷息讼"等法权要求并未得到满足。《物权法》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规则的设计,与日本民法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制度设计相比,尚无实质的创新与变革。而在法律适用中,该制度建构的漏洞和缺陷也逐步显现,理论上亦有困惑与症结。广大民众的社会生活,和谐社会的法律实践,急迫需要清明的、充满人文关怀的法律规则的指引与调整。
《物权法(第2版)》以大陆法系民法物权理论为基础,以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主要依据,充分吸收国内外物权理论研究的*成果,紧密结合我国司法实务,对物权的一般理论、所有权制度、用益物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和占有制度进行子全面的阐述。本书在章节的编排上,基本遵循了我国物权法的体例;在内容上,既有对我国物权法中主要制度立法背景的介绍和立法精神的阐述,也有对大陆法系国家相关制度的简要介绍;在观点上,不局限于对现行《物权法》规定的解释,对于现行立法中的缺憾也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本书既是一部学习物权法的教材,也是一部研究物权法的参考文献。书巾许多观点对于完善我国的物权立法,解决司法实务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民法所规定之权利关系有二,即人身权,及财产权是也,凡关于财产权之规定,学者称之曰财产法,物权即属于此部类者也。 财产权之种类虽多,其主要者系债权及物权,而物权尤于吾人之生活最感切要,物权法制之良窳,影响社会经济者极大,故各国因习惯及经济上之特殊理由,往往互异其法则,又各国对于物权之种类及内容,民法皆有严格规定,不许以私人意见,舍弃其遵守,盖就物权编规定观察,大体具有强行法之性质焉。 现行民法于物权之法编制,章规定通则,第二:章至第九章规定各种物权,第十章则规定占有,然其所吸收者,。不过物权实体法规之一部分,此外如关于物权之取得,保存,实行等程序,另有特别法为之规定。亦有虽属物权实体法规,因其他理由,反不容纳于物权法中者,故研究物权法,决不能以物权编所网罗之法条为限(如船舶所有
本书依据物权法基本理论体系,遵循由抽象到具体、由一般到特殊的研究方法,依次研究了物权与物权法的基础理论,物权法定主义之存废与物权的类型体系,物权行为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财产所有权制度,土地所有权与空间权体系的形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善意取得、遗失物拾得、埋藏物发现、先占、添附及货币所有权,不动产相邻关系,物权立法中的用益物权,物权立法中的担保物权,以及物权立法中的占有制度等等。每一部分的研究既着重于物权法理论的阐述,更着眼于外国立法例、外国经验的借鉴,使得出的结论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兼顾个人财产所有权之确保、兼顾社会正义与经济效率,旨在建立定分止争、物尽其用、公平、统一的物权法律秩序。 我们不敢奢望在本书中提出的立法建议为立法机关所采纳。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为了更好地宣传物权法,使社会各界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原意,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的各项制度,保证物权法的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的同志编写了这本《物权法学习问答》。本书以物权法为蓝本,共设了312个问题,就每一问题,作者均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权威性的解读。
面向实务,解决问题,呵护民生,服务大众。 收录全面:全面收录本领域重要常用的法律规章政策,方便读者查找。 权威解读:对重点法务进行权威细致的解读,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条文含义。 应用提示:对重点难点问题作专业提示,帮助读者准确适用法律维护权益。 文书范本:收录大量示范文本流程图,读者可以随查随用,经济实用方便。 典型案例:精心挑选典型案例,指导审判实践,帮读者理性合法解决争议。
本书运用综合系统整合法、哲学思辨法、比较研究法、经济分析方法、案例实证法,以自由与限制这一矛盾对立统一体为切入点,对不动产财产权的自由与限制从理论、历史、现实到制度展开全方位的讨论与研究。对不动产财产权自由与限制在公私法上的讨论,紧紧围绕着一个统一的核心目标——和谐,即不动产财产权的稳定与发展、自由与秩序、效益与公平之间的一种和谐状态。本书以社会和谐与不动产财产权利益平衡思想为两个重要支撑点。
光阴荏苒,岁月流金,薪火相传,法学永继。自1915年9月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以来,时光近一世纪,然东吴之辉煌、法学之昌盛,至今仍为世人津津乐道;东吴大学法学院于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史上之地位,亦可谓震古铄今,叹为观止。国内近现代法学大师中,王宠惠、吴经熊、盛振为、丘汉平、董康、王伯琦、孙晓楼、杨兆龙、李浩培、倪征噢、潘汉典等诸位先生,或执教于东吴以哺育莘莘学子,或出身于东吴而终成法学名宿。人人握灵蛇之珠,家家抱荆山之玉。合璧中西,形成 比较法 之特色;戮力同心,铸就 南东吴 之美誉。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系承继东吴大学法学院而来。前辈业绩,自然荫庇今人,但全院师生,在以先贤为荣之余,更感使命重大,无一日或敢懈怠。自1982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在教学、科研上取得了一系
本书借助产权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剖析土地用益物权制度安排的权利性质模糊、权利结构不完整、土地所有权的边界不清晰、保护机制粗线条等缺陷,以及上述缺陷所造成的土地用益物权缺乏稳定预期、正当交易行为无法保障、隐形土地市场大量存在等连锁影响。从制度经济学理论出发,考量政府行政权力的干预程度对土地用益物权制度的影响机理,分析各方主体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制约着土地权益的实现进路,把握路径依赖对土地用益物权制度演进方向、结果的重要影响和潜在效应。探究国家层面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对土地用益物权制度运行规范性和合法性的现实制约,以及对土地利益主体之间矛盾调和处置不力和对土地资源有效利用不足等深层次问题。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著的《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物权纠纷)》汇集全国各地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分卷分类编排;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和裁判思路。不论您是法官、律师,还是案件当事人,本书力争*限度地为您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使您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
本书是国内一流的物权法教学与研究团队精诚合作的*产物。主编江平教授是我国《物权法》起草小组负责人,深谙物权法原理与立法之精义。基于理性与谨慎的态度,本书将我国《物权法》置于物权法原理的大背景下,既讲述物权法的原理与精髓,又紧扣我国的立法与现实,以原理解释法律,以法条印证原理,既深入剖析了立法的长处与不足,又适当引介了国内外的理论与立法,是一本视野开阔、逻辑谨严、说理透彻、表述清晰的好教材。 体系完整、要点突出、资料翔实、案例丰富是本书突出的特点,使得本书在同类作品中独树一帜。 本书可以作为法学本科生之教材,可以供硕士生阅读参考,可以为司法实务人员提供工作指南,可以为参加司法考试和考研的读者提供一架“天梯”,于理论和实务均大有裨益。
余于《债法总论》问世后,本拟续写《债法各论》,惟以关于物权著述,尚多不觏,乃决然提前完成,名曰《物权法论》。就物权之内容言之,虽不及债法之复杂,然其盘错邃密,则有过之。研究方法,虽一如债总,参照瑞士、德国及法日诸国法典与原著,比较综合,以定取舍。然依据我民法规定,基于民生主义,衡以国情,而为论断者亦不少。尤以典权为吾固有制度,惟有德国“古质”差可比拟,几无外国文献可参考。物权构成之趋势,本于物尽其用之旨,今后应利用中心,就中不动产物权之如何构成与土地政策所关至巨,土地法为民法之特别法,互为表里,交相印证,若非合而观之,难以知欺一豹。拙著《土地法原论》堪称为本书姊妹之作,可参照之。本书全部共五十万余言,既致力于问题之发掘与新境界之开拓,复注意于研究途径之启示,然涉猎颇广,引申
为适应物权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对原教材进行了全面修订。在内容方面,全书包括物权法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五编,系统而全面的介绍了物权法的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并充分吸收*的法律制度及研究成果。在形式方面,本书设置了“内容提要”、“重点提示”、“探讨”、“评注”、“辨析”、“资料链接"、“案例”等栏目,用以扩大读者视野;引导读者思考,突出阅读重点,强化知识运用。 作为—本兼具基础性、全面性、拓展性的教材,本书不仅适宜法学院校师生研读,也适合法律实务工作者参考学习。
物权法作为调整主体对客体的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人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取得或让与财产及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基本的法律规则。作为与债和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相对应的法律制度,物权法成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市场经济社会,物权法通过规范财产的占有和支配关系,为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础。所谓市场,乃是无数交易的总和,而交易的产生,必须以财产所有权的界定为前提;交易的结果,也就是所有权的转手。高斯根据帕累托定律证明“资产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这一所谓的“高斯定律”,实际上正是从经济学角度阐述了法律上的所有权制度的功能。物权法对所有权及他物权的设定、取得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为交易的正常进行确立了基本的行为规则。只有完善物权法制度,才能促进市
《物权法(第五版)》堪为国内物权法教科书的扛鼎之作。作者不仅是学界权威,更是中国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引领者,全程参与了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 《物权法(第五版)》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第五版中,作者既充分汲取《物权法》颁布以来的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又基于新思考对全书章节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使其更结构更趋合理、内容更趋务实,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系统的物权法理论和知识。 全书概念明晰、阐述透彻、考据周延,理论深度把握得当,既考虑到本科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又为读者进一步研究物权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物权法(理论反思与制度塑造)》主要包括物权公示制度、物权行为理论、所有权取得制度、抵押权制度、海域使用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等内容。本书不仅具体论述了物权法的基本理论,而且针对住房抵押权、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地数包”等前沿问题进行了研究。
本书涵盖 综合,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五类122件现行有效的法律文件、42件人民法院编辑出版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 本书提供 84个重点法条索引,同时列出其配套法规和案例,便于读者全面迅速查找法律依据。 本书适合 法官、律师、公司法务、土地和房地产部门、法科师生等专业人士工作学习使用,同时,也适合大众自学和运用法律。
本书首先通过三条路径达到对财产权的一般性认识:条路径。通过对两大法系制度考查得到一种制度性的认识;第二条路径,通过从动物——孩童——人的一般思维这样一条路径去考查财产根本因素;第三条路径,从理论层面去探索财产权的规定。通过上述三条路径的考查,从而得到了财产的一般要素,然后通过对财产权进行演绎,并得到其中的一种结果——无形财产权,并对无形财产权的内在本质和规定性、法律关系等理论问题作了简要的分析。其次,对无形财产权的价值进行了分析:这表现在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法律的需求,以及作为客体的法律不断地变化以适应主体的需求,通过对无形财产权法律价值的分析来说明无形财产权存在的正当性。再次,按照不同的标准,对无形财产权进行了几种基本的分类:无形公共资源权、行政确认创造性成果权、
《物权变动与商事自治规范之法律问题研究》的主题是与我国法治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物权变动”与“商事自治规范与行业规则”理论与实务问题。既有对传统法律制度(如土地使用权、行规和交易习惯等)的研究,也有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如协议控制模式等)的探讨。思想的碰撞产生激烈的“火花”,智慧的沉淀让人如沐春风、受益匪浅。
《民商法的法律适用--物权法与公司法探析》分为物权法专题和公司法专题,《民商法的法律适用--物权法与公司法探析》在物权法与公司法具体条文的法律适用方面,结合司法实践特别是司法解释,讨论相关前沿理论与疑难案例,形成了侧重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的特色。
本书以物权、债权二元区分为切入点,集中阐析物权法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注重挖掘传统固有物权制度资源,考辨罗马法以来之各项制度源流,于比较法视野下对现行《物权法》及配套性法律体系之利弊得失多所评析。为推进中国物权法之现代化进程,本书还特别注重对物权法法源进行拓展,主张实现成文法与物权习惯法之有效调适,同时致力于对乡村地权改革、流质解禁、所有权取得方式、占有制度完善等敏感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未来民法典之物权法编张本开目并为现行立法修改、司法解释与审判提供较为独到的视角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