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风险说不(涉外合同关键词导读与解析)》由雷彦璋著,通过关键词的解析,对涉外合同文本的谈判、起草与审核提供了全新的思维方式和应用技巧,通过对相同的、相似的问题进行类聚群分,让读者能够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并能即学即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书内容新颖,思维独到。通过阅读本书能够让您了解涉外合同审核的基本理念,让您了解到英文合同术语形成的历史渊源,让您很快对涉外合同文本中有关权力、义务性关键词做到准确理解。 本书还通过适当章节教您在英文合同中学会说“不”,为您对英文合同复合句的突破找到捷径,让您明白涉外合同权利义务条款约定的根据所在,让您掌握对合同约定不确定性因素的合理评估,让您懂得如何对当事人的利益进行有效保护,对您如何避免涉外合同文本冲突将有较快提升。 《对风险说
本书全面介绍讲解新《劳动合同法》,重点解读与人力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的部分,结合实践和实际工作,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利用典型案例,使本教材达到理论性和实用性的完美融合。本书既可作为教材,也可用于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一、收录全面,编排合理,查询方便 收录改革开放以来至2011年1月期间公布的现行有效的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重要的部门规章、相关政策规定。内容包括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以及常见的其他合同,全面覆盖合同法律的方方面面。本书具有体系清晰、查询方便的特点。 二、特设导读、条旨、示范文本、指导案例,实用性强 全书各部分特设“导读”栏目,对本部分核心内容进行解读;对重点法律附加条旨,可指引读者迅速找到自己需要的条文。《合同法》公布后,相关国家机关对常见合同制作了示范文本,本书对这些示范文本也一并予以了收录。另外,书中还特别对人民法院公布的部分指导案例进行了收录,这些指导案例具有指引“同案同判”的作用。 三、特色服务,动态增补 为保持本书与新法的同步更新,特结合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的
《合同法实务》讲述私权神圣、契约自由是民事法律的基石,法制社会要求权利主体对其人身、财产独占性支配并排除非法干涉,权利主体可依自由意志合法处分之。“无规矩不成方圆”,合同法律即为调整财产关系合法流转之“规矩”,自1999年合同法典制定以来,历经三次司法解释,并以各单行法辅之,立法成就斐然,立法体系完善。孟子日“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的应然状态是纸面的法成为行动的法。合同法既是市场经济的法,也是市民生活的法,之于商品经济秩序运行、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社会秩序良性构建意义重大,其实务运用应为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重要课题。此为撰写《合同法实务》之目的和意义所在。
柔性化行政执法方式的悄然跃起,不仅给执法实践带来了新式的行政管理手段,亦推动了行政执法观念的改变和行政法理论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民主观念的深入,福利国家观的产生,行政法已经由作为专制的工具改变为管理和服务的手段,这种变化不仅在理念上,更体现在具体的制度中。行政契约作为现代行政执法中的一种重要的行政手段,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政府合同之称谓,虽区别于行政契约之叫法,但我们欲研究的想法毕竟来源于实践中,行政契约这一执法手段,故我们仍将重点落于传统的行政契约之上。我们仍须在宏观上探讨政府合同究竟能否在行政法中存在,这与当下对行政契约的研究思路基本一致。但是,囿于目前具体的政府合同制度即行政契约制度,多是由部门法学者加以研究,使得这种宏观上的政府合同与微观的政府合同制度略有断裂,故
本书是法律单行本。共23章428条,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本书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本书为修订版,纳入了最近实务案例,补充了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并增列附录资料,方便读者结合判例和立法资料,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中国的造船工业近年有很大发展。但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也会愈来愈多。很多是在技术方面--做为一个外行,我完全没有发言权,但面对愈来愈多的如狼似虎的外国船东,我愿意将自己的一些感受和经验与中国造船业的同行们进行交流。中国的造船工业于外国船东交手的软科学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这软科学主要是对合约法(尤其是英国合约法)、专业知识及谈判技巧等的结合。这个课题如果不能解决,会带来致命的打击。我本人也见过只是由于造船合约中几个关键文字而导致上千万美元的赔偿。在本书,希望以我在这个方面非常有限的经验,能够抛砖引玉,祈望中国造船工业在不远的将来在软硬件上都可以立足世界前列,成为万世基业。本书会多处提到如何去解释合约“毁约”,“胁迫”,“非法”,“议定赔偿”与“罚款”,“非法”,“议定赔偿”与
实践中诸如应收帐款质押等普通债权质押活动如火如茶开展,但因为法律规定的欠缺或过于简单,致使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本书通过分析调关理论和实践的现状,指出利益均衡考量的缺失是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因而主张基于普通债权区别于动产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特性,构建普通债权质押制度时应重视对利益均衡的思考。基于利益均衡的考量,本书第二章开始逐-追述了普通债权质押标的、质权之设立、质权效力范围和质权实现机制等问题。《论普通债权质押》以现状问题为逻辑起点,落脚于制度构建,将利益均衡的考量作为二者之间的桥梁和贯穿全文的红线,旨在为我国普通债权质押制度的具体构建和完善提出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