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研究系列 之一,就债的基本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采用请求权基础方法,以实例引导法律上的思考,《债法原理(第二版)》版于2009年在大陆出版,广受好评,多次加印,此次作者针对新修正的法律条文及解释适用进行了修正,另增加 变动中的债法 一章,对学术成果进行了总结。《债法原理》一书继续秉持王泽鉴以案说理的写作风格,通过列举中外案例及审理过程,来介绍债法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同时向我们介绍了现行法律的运行情况,以供研究,具有实用价值。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在2009年版基础上的修订版,从属于王泽鉴教授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教授结合近几年台湾地区法规新的修正情况,纳入最近实务案例,补充新的文献重新检视争议问题,强化说理论证,对不当得利有较为深入透彻的理解。 不当得利作为民法领域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被单列为一本专著,足见其重要性。在当前的民法判例中,与不当得利相关的问题非常繁杂,其涉及面相当广,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影响也很大。《不当得利(第二版)》作者旨在整理分析判例学说,建构不当得利法的理论体系。 《不当得利(第二版)》是王泽鉴教授继2014年修订《民法总则》之后,对民法研究系列丛书的又一次系统性修订。
《无形人格侵权责任研究》由张民安编著。在侵权法上,无形人格侵权责任是相对于有形人格侵权责任而言的,是指行为人就其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以及声音权等无形人格权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侵权责任,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则是指行为人就其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行为对他人承担的侵权责任。在当今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侵权法均明确区分无形人格侵权责任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因为两大法系国家和我国的侵权法均认为,一方面,无形人格侵权责任仅建立在过错侵权责任的基础上,不会建立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而有形人格侵权责任除了建立在过错侵权责任基础上之外,还可能会建立在严格责任的基础上,在我国甚至还可能会建立在所谓的公平责任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无形人格侵权责任领域会贯彻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经济规律支配着各种经营行为。交易的产生,是基于交易双方对交易条件均能接受。而合同,则正是这些由双方达成一致的交易条件。合同是经营活动的必由之路,经营活动多以采购合同开始,并通过销售合同实现利润。通过合同所构成的桥梁,各类资源得以合理分配和优化利用。 长期以来,合同研究要么附属于合同法,要么附属于法律文书,因而隔靴搔痒,难以深入。合同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首先是一种经济行为,并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而变化。而律师介入合同事务,则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并随着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客户需求的变化而调整工作内容。如何在各种条件的约束下,通过合同文本以及对合同签订、履行行为的管理,实现企业交易利益的*化和交易风险的*小化,是法律人必须
合同民刑交叉错位的欺诈形态、合同民刑交叉错位的形态、合同民刑交叉错位的原因与危害、牟其中信用证诈骗案的治理分析、许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的治理分析、周某骗取上市公司巨额资金案的治理分析、民刑交叉错位治理观点的不足与改善等。
本书在历史、比较视野下全面考察合同附随义务问题的解决途径。首先针对附随义务问题的主要调整模式开展纵向溯源和横向比较,研究、考察罗马法对于附随义务问题的调整模式、19世纪德国法学对附随义务问题忽略的成因。其次,厘定附随义务与债法内部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侧重德国法上债法义务群中变化过程的考察,重点探究先合同阶段义务与履约阶段义务之间的互动关系。再次,在国际比较法与示范法上寻找附随义务学说的对应物。最后,对我国民法上的合同附随义务的重构提供解释论方案,并对其体系效应提供论证。
本书是一部打破我国债法总则与合同法分别编写教材的习惯、将债法的总则和分则结合起来、将合同法纳入债法体系中的创新性民法教材,能够更好地适应法律院校开设债法课程的需求。作者在教材的编写中,也注意将深厚的民法理论修养与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使本书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指导意义。全书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介绍债与债法、债的流转和债的保障;分则主要介绍合同法规则,同时也介绍了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本书体系科学,内容全面,每一节都设有反映知识点的典型案例,通俗易懂,便于教学使用。
本书努力从博大精深的合同法理论中掘取精华,阐释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理。本书在体 系结构上独具特色,既不是对合同法所有问题的全面论述,也不是对某一项制度的专门研究,而是对合同法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的精心阐述;本书的批撰写别具匠心,既不是对法律规范的注释,也不是纯理论的研究,而是对合同法规范内在原理的深刻揭示和可操作性的具体阐述。 本书可供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人员使用,也可作合同法教学用书。
《行政合同司法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如何认识行政合同、关于行政合同中的优益权、行政合同的划分、怎么区分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国外行政合同的区分标准、二者区分的法理基础、识别两种合同的标准、由一起案例谈区分标准的适用等。
本书是《FIDIC合同条件实用技巧》的姊妹篇,其中对的1999年版FIDIC合同条件与以前版本作了比较说明,比较系统地介绍了有关FIDIC合同的操作问题,是作者多年来海外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提炼。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建设的立法日趋完善,对于指导法院房地产案件纠纷的审判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房地产案件审判中的重点、难点案件,司法实践中呈现出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值得我们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不断探讨、解决。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书从第1版出版至今已修改为第4版。本次修改在“司法实践”、“疑难、典型案例评析”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增加了部分内容,以不断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 本书拟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各类问题,从法学理论、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的角度进行系统分析,并通过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加以评析,以期与法律界同人共同加深对此类问题的认识,共同提高办理此类案件的水平。本书的编写者均为上海市中级人
合同,从根本说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产物。贪污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贪污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已经将当事人的个人意志变为了国家意志,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有效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合同利益。 本书是一部关于民事合同签订的实用法律指南,全书包括转移财产权的合同、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委托与中介合同和担保合同几个部分,详细介绍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适合普通读者在碰到合同法相关问题时参考学习。
《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基础教材:合同法案例理论与实务》在内容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与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接轨,注重基础理论阐述和实务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力求展现以下特点: ,基础性。本套教材的编写内容定位于对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的阐释和对基本法律实务技能的培养。 第二,简洁性。本套教材以各学科成熟的理论体系为主,不涉及太深奥的法律问题;以通俗和主流观点为主,除核心观点、理论有简要论证之外,避免过多论述有争议的观点或作者个人观点。 第三,实用性。本套教材充分突出实用性,主要服务于法学专业学生参加司法考试和考公务员的目标,教材内容及结构与*司法考试大纲保持一致,大量引入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真题和案例。 第四,新颖性。本套教材力求突出形式设计上的新颖性。根据各教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规定后必须被适用,而适用中就必有解释。只有通过解释才能将晦涩、抽象、庞杂的法律适用到具体的案例中。为了帮助广大读者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我们组织编写了这套“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典型案例裁判观点系列丛书”。丛书立足于司法实务,广度与深度并济,司法理论和实践共存,既突出了热点难点,又强调了基本原则,是对现有法律、司法解释的深度解读,也是对典型疑难案例的整理归纳。
为了使读者对商务合同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作者在《中国律师实训经典:中英商务合同精选与解读》中首先对中英文商务合同的基本结构和主要条款进行解读说明。在此基础上,作者根据其多年的涉外律师执业经验,精选了货物买卖、商品经销、技术许可、合资经营等方面韵若干合同文本,采用中英文对照形式,从商业交易中不同当事方的立场出发,对相关合同的背景情况以及合同条款的内容特点、语言表达方式、律师应注意的风险和问题等以脚注方式进行分析解读,力图使读者理解所选合同文本内容的不同之处及其产生原因,进而掌握起草商务合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本书内容围绕买卖合同案件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梳理法律适用中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总结同类案件的审判规律与经验、审理思路、审理方法与技巧,纠正实践中的错误做法,统一司法尺度,力求为初中级法官、律师办理同类案件提供的指导与参考。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是《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的姐妹篇,全书分上卷专题演讲、中卷实务问答、下卷热点专论三部分。上卷为朱律师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高级研讨班上发表的专题演讲,共约7万字,此次研讨班听课的学员共有460人,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高级、中级、区级三级法院的法官及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法务负责人。中卷主要针对2005年1月1日人民法院颁布施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后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的解答,共365个问题约30万字。下卷为朱律师近几年来针对一些疑难、热点法律问题所撰写的专业论文,共12篇。
本书紧紧围绕合同纠纷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专题的形式进行系统化分析和探讨,作者是合同法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的审判业务专家,通过对审判实务问题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法官、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实务工作者对审判实务问题深入了解和把握。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我国的法制建设同样取得了巨大成就。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全社会的共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正在得到切实尊重和全面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但是,伴随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而引发的重大利益格局调整和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化,无论是在不同法学门类的理论研究与制度实践中,还是在国家宪法和各种法律的创制与实施中,依然面临着法治理念的冲突、权利配置的失衡、法律适用的困惑和法律效果的偏差等诸多问题,亟待理论上的深入研究和实践上的制度探索。为此,我们优先选取企业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