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制度作为民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事流转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对担保制度的解读和剖析,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对于民事主体和法律从业者来说,更具借鉴意义的学习内容更多地来源于司法实践。正因如此,本书的写作过程,尽力追求实用性与可操作性。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为实践中常见的疑难、复杂的担保法律问题,寻求直接有效的解决方案。精选国内各省市区法院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担保法律纠纷判例,将案情高度浓缩,剖析案件核心争议焦点,重点总结实务经验教训并给出法律建议,以期节约读者时间,提升阅读效率和阅读体验。力求对担保法理作深入浅出之阐释,突出实用、新颖、方便之特点,为法律实践中的担保纠纷处理提
依据《行政许可法》规范及学理通说,行政特许权整体上可分为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公共资源特许使用权以及特许经营权三类。在我国防风险、去杠杆背景之下,在行政特许权主体强大的融资需求推动下,实践中以行政特许权设定担保的做法应运而生。但行政特许权具有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和属性,某些行政特许权担保在当前缺乏法律明确规范,行政特许权担保形式、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等问题实际上均由合同进行约定,效力存疑。因此,本书基于规范与行为的差异化表现,采用法律关系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以及概念分析方法,构建行政特许权担保设立与实现的有效机制与路径,以期推动行政特许事业稳定有序发展。
《担保法专论》在内容编排上参考了传统的担保法教材的结构,但在体例结构和内容上作了大胆创新:一是根据人保与物保的划分,分别对两者进行了讨论,尤其是在人保部分增加了我国实务中常用的承诺函或安慰函制度;二是在担保法的基础原理部分对担保法的立法模式、担保与非典型担保的关系、担保与民间借贷、担保与金融创新进行了宏观但不失细致的讨论;三是将物的担保分为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进行分章论述,将动产抵押在一般抵押之外进行独立论述,并探讨了统一的动产担保立法体系的构建和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的建设问题。 此外,《担保法专论》亦就我国实践中使用较多但同时也存在较多问题的应收账款质押和股票质押进行了专门讨论,揭示了担保法律制度和金融市场之间的制度关联。 《担保法专论》的
本书由参加或熟悉担保法立法过程的司法界、理论界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审判经验的民商法专家撰写。 以担保法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主干,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联系担保法施行以来的司法实践,从案例分析和条文诠释相结合的角度,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与适用担保法,并重点分析了实践中适用担保法应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 本书适合司法人员、律师、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使用,也可作教学培训用书。
《担保法判解研究与适用》是何志法官十余年研习担保法的结晶。《物权法》实施以后,该法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与《担保法》的规定颇不一致,诸如区分设定担保物权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断与是否发生担保物权没定法律效果的判断、担保物权标的物范围的扩大、独立担保合同的适用、物保与人保并存的处理,抵押权行使期间、担保物投行使的条件与方式、浮动抵押的增设等等,都是新的内容。何志法官广泛吸收*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担保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担保法判解研究与适用》的出版,对学术界深入研究担保法律制度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实务界适用担保法律制度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是由人民法院专家型法官结合多年的实践和研究独著完成。作者曾参与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主审多个担保的重大案例,是担保法方面的权威专家。 作者曾于01年在我社出版的《中国担保诸问题的解决与展望》重印多次,被誉为法律人士和金融人士的“担保宝典”。本书结合物权法*规定和近几年担保制度的发展变化,全面细致讲解了担保中各项制度的法律适用和方法。既是一本担保实务疑难问题的指导书,又是一本担保法的教科书,是真正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精品佳作。
依据《行政许可法》规范及学理通说,行政特许权整体上可分为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公共资源特许使用权以及特许经营权三类。在我国防风险、去杠杆背景之下,在行政特许权主体强大的融资需求推动下,实践中以行政特许权设定担保的做法应运而生。但行政特许权具有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和属性,某些行政特许权担保在当前缺乏法律明确规范,行政特许权担保形式、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等问题实际上均由合同进行约定,效力存疑。因此,本书基于规范与行为的差异化表现,采用法律关系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以及概念分析方法,构建行政特许权担保设立与实现的有效机制与路径,以期推动行政特许事业稳定有序发展。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7?借款担保纠纷》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2年上报的有关借款担保纠纷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借款合同、保证、抵押、质押等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律师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
担保法制度是我国民商法的重要部分,在市场交易活动尤其是金融交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故历来成为理论、制度立法及适用研究的重要领域。在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中,担保物权法在物权编中占据重要地位。而 此前引进的日本担保物权法相关的书籍均已比较陈旧。因此,有必要引进 新的书籍和学术理论以供中国的读者研究。 本书是东京大学道垣内弘人教授所著。道垣内弘人教授是日本担保物权法的领军人物,在担保、执行法制修改过程中担任了法制审议会担保执行法制部会的干事和法制审议会动产债权担保法制部会的干事。 本书主要内容为作者此前发表的论文合集,共计36篇。 一方面论文经过严格筛选,将一些因法律或判例变动而不再具有参考价值的论文剔除,仅保留具有价值的论文,另一方面作者也对论文进行了体系性和逻辑性的编排,使之具有
%26nbsp;%26nbsp;%26nbsp;%26nbsp;该书是何志法官十余年研习担保法的结晶。《物权法》实施以后,该法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与《担保法》的规定颇不一致,诸如区分设定
担保法横跨传统民法中物权法与债权法两大法域,是我国民法中活跃的领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对融资的大量需求,直接导致了担保制度的大量运用,由此引发的担保争议也日渐增多,但制度供给的不足以及制度设计中的偏差,给实务家们带来了很大的空间,但也影响到了担保法制的统一。 本书以我国《担保法》、《物权法》为对象,着眼于解释论视野下的担保法律制度,置重于我国担保法制的司法实践,对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与现实之间的紧张关系亦作阐发,可供大专院校师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官、律师等实务家参考。 每章都配有导读,概述本章的主旨和内容。 主文中除了体系化地讲授本章的基本内容之外,还穿插引用资料、案例或事例,用以说明重要的法律问题。 开设“争点讨论”、“实务导引”与“案例点评”专栏,选取理论
本书为高祥教授主持的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独立担保法律问题研究(10YJA8200 22)的终研究成果,也是《金融贸易法律理论与实务丛书》的第二辑,共九篇文章。
担保法制度是我国民商法的重要部分,在市场交易活动尤其是金融交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故历来成为理论、制度立法及适用研究的重要领域。在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中,担保物权法在物权编中占据重要地位。而 此前引进的日本担保物权法相关的书籍均已比较陈旧。因此,有必要引进 新的书籍和学术理论以供中国的读者研究。 本书是东京大学道垣内弘人教授所著。道垣内弘人教授是日本担保物权法的领军人物,在担保、执行法制修改过程中担任了法制审议会担保执行法制部会的干事和法制审议会动产债权担保法制部会的干事。 本书主要内容为作者此前发表的论文合集,共计36篇。 一方面论文经过严格筛选,将一些因法律或判例变动而不再具有参考价值的论文剔除,仅保留具有价值的论文,另一方面作者也对论文进行了体系性和逻辑性的编排,使之具有
陈秋明编著的《中国政策性担保公司法律制度研究》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金融监管为视角,以市场准人、内部控制及市场退出为线索,对政策性担保公司法律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中国政策性担保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共分四章: 第一章 政策性担保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本章主要探讨了政策性担保公司及其法律制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共分五节。 第一节 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法律界定 主要探讨了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内涵界定、法律形态选择以及法律特性分析三个问题。 担保机构界定:比较了担保与保险在功能定位、运营机理、法律关系等方面的不同特点,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在目的宗旨、担保对象、资金来源等方面的不同,政策性担保与政府担保在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的不同,从比较分析中界定
综合考虑涉及面的广泛程度和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等因素,本书系首批选择了十八个常用的法律门类分别编写成书。书系对依各法律门类列出的问题的论编,分别由“精要”与“依据指引”两部分组成。 “精要”题目是根据现行法律文件设定的问题(条文主旨)及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其他疑难问题归纳总结出来的。表面上看,这些题目并不像问答、案例类题目那样有针对性,有些甚至像干巴巴的词条,但实际上,这些题目正是各法律门类的“点”,实践中某一法律门类上的任何问题,都能归类到这些“点”上。题目内容的撰写也不是像学术专著或论文那样长篇大论,而是以专家意见的形式,简明扼要地阐明法理,指出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依据指引”部分则是将题目所涉及到的具体法律依据尽可能全面地列示出来。我国的法律依据是多层次的,有
本书主要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保证、抵押与质押。对于保证,在本书占有极大的比重,其原因有二:一是因为目前在我国的实践中有98%以上的案件的担保方式为保证,二是因为保证案件在担 保方式中为复杂。在保证部分,对于保证主体、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及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有关保证案件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而且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因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变化,以贷还贷及额保证、共同保证及反担保也进行了论述。而且在这部分也对抵押与保证共存时如何处理进行了阐述。在抵押部分,主要研究了抵押标的物、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区分、流质条款的无效及抵押权的次序等问题。而在质押部分,则分别对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进行了论述。 本书根据纠纷类型划分为若干专题,每个专题先精选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典型判例,在此基础上全面阐
担保法制度是我国民商法的重要部分,在市场交易活动尤其是金融交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故历来成为理论、制度立法及适用研究的重要领域。在中国民法典的制定中,担保物权法在物权编中占据重要地位。而 此前引进的日本担保物权法相关的书籍均已比较陈旧。因此,有必要引进 新的书籍和学术理论以供中国的读者研究。 本书是东京大学道垣内弘人教授所著。道垣内弘人教授是日本担保物权法的领军人物,在担保、执行法制修改过程中担任了法制审议会担保执行法制部会的干事和法制审议会动产债权担保法制部会的干事。 本书主要内容为作者此前发表的论文合集,共计36篇。 一方面论文经过严格筛选,将一些因法律或判例变动而不再具有参考价值的论文剔除,仅保留具有价值的论文,另一方面作者也对论文进行了体系性和逻辑性的编排,使之具有
本书是以 “金融担保法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论文集,它从担保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个角度探讨了动产抵押、让与担保、证券质押、公司关联担保、金钱债权转让、收费权质押等问题。本书对如何形成金融创新和法律制度的良性互动关系,进行了充分的展开,不仅对我国金融担保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我国金融担保实践的展开也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 读者对象:金融机构、企业、政府部门、法律金融等专业院校师生。
《独立担保法律问题研究》为高祥教授主持的2010年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独立担保法律问题研究(10YJA820022)的 终研究成果,也是《金融贸易法律理论-9实务丛书》的第二辑,共九篇文章。 篇为《民商事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性担保制度》,研究独立性担保制度的发展,由陶金鹏撰写。该文从民商第二篇为《独立保函的识别标准》,研究独立担保的识别问题,由李方撰写。第三篇为《独立担保项下担保人的权利义务研究》,对独立担保交易中 重要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剖析,由刘昀撰写。第四篇为《独立担保付款条件的法律依据》,由郑思思撰写。第五篇为《独立担保欺诈例外的类型化》,讨论的是独立担保领域一个 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问题,由刘斌撰写。论与实践展开讨论,以鉴定流行于我国的独立担保的主要形式——独立保函。 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