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人们越来越熟悉的法律概念。在每日的媒体上,几乎都可以见到这个熟悉的法律、概念。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不断地使用它,应用它,并且把它当成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对它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寄托了极大的希望。 这是每一个民法学者都高兴的事。但是,精神损害赔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概念,它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究竟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它的内容和作用是什么?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应当怎样运用它来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这些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明白的;就是专门研究法律的人士,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问题也不能完全说清楚。因此,向全社会全面说明和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阐释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说明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的具体适用,解说精神损害赔偿在保
全书的主体部分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对校同侵权的法律原理做了剖析;下篇对校园侵权的经典案例进行了点评。同时,基于对实务的重视,本书附上了有关校园侵权的核心法律法规。在本书的作者看来,所谓校园侵权,就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由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而受到人身损害的侵权形态。在界定校园侵权的基础之上,作者分别对校园侵权的归责原则、校园侵权的构成要件、校园侵权的免责事由及校园侵权如何赔偿等问题作了深入、详细的分析,既有对侵权法有关原理的入微释义,又有作者的一些独到的见解。
侵权法的变迁历程表明,通过过失责任的客观化、无过错责任的多元化扩展,加害人承受着越来越多的损害风险,因救济损害而生发、从侵权法外部导入的私人责任保险和公共赔偿制度实现着损害的社会化分散,亦产生了现代侵权法没落乃至消亡的危机景象。在工伤、交通、医疗等典型事故领域,因历史与现实的机缘发展出各种损害救济制度,通过深入分析其运行原理、相互关系以及制度利弊,本书提出事故损害的分担理念及基本框架。 风险分配已成为现代侵权法的核心思想、安全替代自由成为可分配的利益。在损害分担框架内部,侵权法的作用有所抑制,其中心或基础地位仍在,发挥着将损害切割至加害人或受害人领域的功能,但在责任成立和效果认定方面应采用弹性化机制。以保险原理为中心的制度实现着最为重要的损害分担、风险分配功能,亦使侵权法
本书采用独特的编注体例,以侵权责任法的体系为主线,全面收录涉及侵权与赔偿相关问题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等,将相关法规文件或其中的具体内容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编排;同时精选相关的文书范本、实用资料和流程图表。是各级国际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处理侵权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书。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是“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丛书”中的一本,主要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及侵权行为概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