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了婚姻家庭方面常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收录了婚姻家庭方面常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第九十九条款、 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面对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法律纠纷,您是否能迅速找到处理纠纷的办法?在处理纠纷时,您首先需要知道,法律对此纠纷有哪些规定?这些法律信息对纠纷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法律条文不计其数,哪一条才是您真正需要的呢? 为了让您迅速查找到所需要解决法律问题的准确法律规定,也即解决问题的答案,我们精心编辑了此套“常见法律纠纷即查即用”丛书。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明确列出常见的各种纠纷或难题,力求覆盖相关领域可能发生的所有纠纷,以备您对号入座进行检索。 2.针对问题,以准确的法律规定直接作解答,免去您在纷繁复杂法律规定中的寻找之苦。 3.收入纠纷常用法律规定,以及纠纷常用法律文书,助您轻松应对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的决定》修正。 本书同时附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书是中国农村法律知识读本中的《农村房屋宅基地法律问题》分册。书中抓住广大农民迫切需要了解和解决的关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法律问题,通过经常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的生动事例,进行深入浅出和富有启发性、科学性的阐释。全书注重语言通俗性、内容生动性和实用性,却不失法律知识的系统性、严肃性和准确性;既易于学习掌握,更便于应用操作,可供广大农村读者及农村基层组织学习、参考。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涉及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方方面面,农村法制建设工作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中之重。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了凡事强调“管”的习惯。“管”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固然重要,但“管”不是*的,要想使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得到尽快发展,必须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具体到农村法制建设工作,必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才能健全我国农村法制工作。过去我们往往只片面强调农民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必须遵守法律和服从管理等,单纯把农民群众当做管束对象进行教育和警告,却忽视了对农民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农民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得到全社会更多的关心和保护,同时,更需要从内力上下功夫,提高农民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积极性,健全农民的法制观念。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
本书全文登载了新《婚姻法》,同时以问答的形式将其“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等章的内容作了解释,通俗易懂,便于广大职工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更是各级工会女职工干部工作中的工具书。
本书围绕着新修订的婚姻法,结合婚姻家庭的具体实践进行阐释,对于重点问题作出详尽的说明,力法语贴近读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注释本(含司法解释注释)》以婚姻法为中心,通过条文注释的形式全面且详细地介绍我国婚姻法律制度的内容,并收录婚姻法司法解释的条文注释,以及重要司法业务性文件。是了解国家商标立法的实用法规工具书。[作者]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各类法律图书。
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部新中国颁布的部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 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订,新修订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
本书笔者根据《继承法》的主要内容,围绕遗产范围、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等几个方面选取了40多个典型案例,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农民朋友讲解继承法知识。在案例选择、语言风格等方面,笔者力争做到贴近农民、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简明实用,让农民朋友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使农民朋友在田间地头、茶余饭后读起它来,既驱劳解闷,又有所感悟,在会心一笑中受到法律的熏陶,了解应该怎样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解决纠纷,维护财产继承关系的稳定,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和谐。
本丛书搜集了各类官司中出现的有关证据的种种问题,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分析解答,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的掌握有关证据的常识和技巧,从而不仅可以为赢得官司作好准备,也能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证据的保存以防范纠纷的产生。 本丛书在形式安排上简洁、明了: [问题]以贴近百姓常碰到的问题作为目录。 [案例]选取生活中常见的案例,力求覆盖证据领域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或难题。 [依法分析]法律专家针对案例和问题进行分析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话为您排难解惑。 [技巧提示]指出类似案件中的证据运用技巧,从而使读者可以触类旁通。 [附录]我们收录了相关类型案件中常用到的证据法律法规,便于您顺手查找。
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改为《婚姻登记条例》,去掉了“管理”二字,从而淡化了婚姻登记的行政色彩,突出了民事登记的特征。 适应婚姻法的修改,增加了补办结婚登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统一了婚姻登记的程序。 将结婚登记需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改为由本人做出无配偶声明。 适当集中了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同时下放了办理涉外和涉港澳台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的权限。 为了帮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新条例的立法背景、精神实质、具体内容和相关规定,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实用指南。通过对新条例内容的阐释,让大家对这个行政法规的条文了解得更多一些,理解得更深一些,运用得更加得心应手一些。为了满足不同读者对理解这部法规的不同需要,我们尽可能实现理论和实用的结合,并尽可能做到通俗、明
《律师请进家》丛书辑出版后,受到读者的欢迎和好评,读者来信如雪片一般飞向编辑部,表达了自己对这套丛书的喜爱之情,并对丛书的编辑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议。对有好“点子”的读者,我社已寄赠了精美图书表示感谢。作为本套丛书的责任编辑,读者的支持让我深受鼓舞,决心把这套丛书继续编下去,为那些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援助。 《律师请进家》丛书第二辑又推出四本,其中《行政处罚纠纷法律顾问》 是帮助那些遭受不当行政处罚的当事人,通过了解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来寻求法律援助途径。 本套丛书每一分册内容除了包括问答之外,还有典型案列介绍和律师评析,使读者能从生动的案例中对抽象的法律有明确的理解。此外,还附有相关法律文书写作、主要参考法律法规,因此极具操作性。
本书分为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三个部分,分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为轴心,将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之中、但反映的是同一个法律问题的若干关联规定,予以整理、集合,使读者能方便地一次性查找到与问题直接相关的常用法条,而不必辗转于不同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