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学、商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先后编写并出版了《民法学》、《商法》和《民事诉讼法学》等教材。在此基础上,根据我院课程设置的需要和教材建设规划,在总结多年课程教学经验、吸收教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并推出“法学专业民商法学方向课程与技能课程系列教材”。编写此“系列教材” 的目的在于:其一,深化民商事实体法学和程序法学的教学内容,扩展和丰富课程类型;其二,体现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技能或实务操作能力。 首批编写和出版的教材有:《侵权责任法理论与实务》、《民事案例评析》、《商事案例评析》、《证券法理论与实
人事争议处理机制的协调一直游离在法律调整之外,与此相对应,国内法律理论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甚少。本书对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和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程序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制度设计构想及实现路径,以力图弥补这一领域法律理论研究的空白和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后导致的大量人事争议处理无法可依的尴尬,为人事争议的法律解决提供依据。
公司司法清算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长期以来,该内容在我国一直处于立法空白状态。虽然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出台初步建立了公司司法清算制度,但是相关案件依然难以处理。 本书采用历史分析、比较研究、法律条文解释、经济分析方法,按照理论铺垫——提出目标——制度设计的思路,共分四章对公司司法清算制度进行了探讨:章主要探讨了公司司法清算利益平衡的法理基础;第二章主要探讨了在公司治理视野下司法权力对于公司清算的干预;第三章主要探讨了公司司法清算启动的利益平衡;第四章探讨了司法清算的进行和结果确认中的利益平衡。 本书通过上述研究,论证了在我国公司司法清算立法中,应当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取向,应当建立以利益平衡为导向的公司司法清算制度
本书是关于介绍“电子商务法原理与实务”的教学用书,书中具体包括了:电子商务的法律概念和分类、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与指导意见、电子商务法基本原则概述、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电子金融法律制度、法律适用与电子商务诉讼等内容。
为帮助国民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万尚庆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导读》。本书对《社会保险法》的条文,逐条进行法律释义,并配以生动的实践案例,资料丰富,阐释全面、通俗易懂,对广大参保人员、用人单位以及社会保险实务工作者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内幕交易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研究》通过对内幕交易犯罪主体问题、行为客体问题、犯罪行为模式问题、情节严重认定问题地研究,与域外一些国家的立法规定、司法认定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试图对证券内幕交易客观构成要素若干问题进行细致地阐述,并对其各个要件要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之建议。
消费者破产是以消费者为破产人的破产程序,多指因消费者自己信用过度扩张至支付不能而发生的自愿破产。以比较方法研究消费者破产已成为破产法学领域的新议题。《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消费者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的写作目的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是对代表性国家的消费者破产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破产制度的架构和成因;其次分析消费者破产法律差异产生的管辖权、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再次分析消费者破产立法的趋势;后分析我国消费者无力偿债问题的现状及解决途径。 《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消费者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共分为五章,整体的写作思路是通过对相关国家消费者破产立法和实践运作的比较研究,在制度层面总结消费者破产制度设计和运行的应然形态,并结合我国消费市场发展的成熟度及现有的破产法框架,分析
近年来,破产法的基础理论仍然存在诸多争议、立法还存在不足之处,从而对司法实务带来了诸多困惑,带着对这些问题的疑惑,作者对破产法中的基本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广泛的讨论。为更系统地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变革中的破产法:理论与实证》在对我国现行《破产法》立法框架和本人授课讲义框架整合的基础上而展开,结合国外破产法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以及我国两部《破产法》的具体制度进行理论方面的深入探究和实例层面的充分论证,从而为完善我国破产法的具体制度献言进策。
《电子可转让记录立法的“单一性”难题和破解》主要研究单据的“纸质”要素在可转让单据法律制度中的功能以及如何在电子环境中实现该功能。全书分为三部分。 一部分研究可转让单据电子化的现状和法律障碍,指出法律对可转让单据“纸质”的要求主要是为了实现“单一性”,分析当前商业实践和现有各国立法是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第二部分研究“单一性”的“功能等同”规则为何难以制定,提出“信用”是“可转让性”的事实基础,分析电子环境下与纸质单据相同的信用来源应该具备哪些特征,并据此对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2017年制定的《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进行评价。第三部分考察我国电子提单、电子票据和电子仓单的实践情况,分析我国的商业利益和法律特点,对我国是否应该签署《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以及我国应如何进行相关国内立
随着机动车的普及,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为了强化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实行无过错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下简称“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以此种无过错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并配之以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笔者将之统一称为“交强险”制度。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机动车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保险金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机动车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负担,化解事故责任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还有利于促进机动车一方增强安全意识。
本书基本上为电子商务法律赋予了完整的理解框架,这反映在本书的单元模块构成上。本书结构概况如下: 单元一认识互联网时代和电子商务立法,介绍电子商务发展的互联网背景、电子商务立法进程和背景,并对本课程的学习提出了一些建议; 单元二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实务,介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及其权利、义务和责任; 单元三电子合同法律实务,介绍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合同类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 单元四 电子支付法律实务,介绍电子货币、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的应用及应用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风险,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兴起及法律风险; 单元五快递物流与交付法律实务,介绍快递物流与交付过程中的合同关系和侵权责任; 单元六电子证据,介绍电子签名的适用范围和效力以及各类电子证据的效
本书作者对信托原理和国家经济调节理论有颇深研究,他结合信托法和国家经济调节法,对信托业监管及其制度建设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国家调节说又被经济法学界称为“三三理论”,其研究核心是国家如何应对市场发展的需求,对其不足的地方采取相应的强行规制、直接参与和宏观调控等方式进行管理。具体到本书有三个特点:1.观念新颖。作者在提出维护投资者利益和功能性监管的同时,创造性地提出对信托业的扶持帮助和引导促进也是监管的内容。这就突破了过去将监管与被监管者对立的思维,是一种构建和谐信托监管的观念创新。书中所总结提出的信托监管部门通过向市场提供统计数据、交易模版和业务模式等方式来实现监管目标,也正是这一观念的具体延伸。2.紧扣实际。无论是论及模式选择和监管体制拓新,还是对信托业准入、业务经营和退出监管的分
本书详尽介绍日本各地的区域经济、社会情况;投资日本相关的法律程序、签证、税收体系、劳动制度;日本的资本市场;中国企业日本上市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书将有助于准备“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更及时有效地抓住投资机遇,降低投资风险。
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 ,本书所编选的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其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真实且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便于读者参考借鉴。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 的条文注释。第二,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 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第三,本书设置了“相关规定”栏目,将与具体条文相关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收录,共同构筑土公司法法律体系,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