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为教而写的公司法教科书。 初版至今二十载,每一版皆为用心之作。以对中国公司法自身的关注和讨论为基本定位和终极目的;注重参考域外成熟的理论和制度以及司法经验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使之原理化;再将之与中国具体公司实践相结合,使之 本土化 ;意图在此基础上构建中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因应《公司法》的新修改,第五版更是推陈出新之作。结构上,本版新增了公司登记专章,国有独资公司扩大为国家出资公司,并另立专章;内容上,本版涉及绝大多数条文的修改和完善。同时,第五版的修改吸收了近年来实践中的有效经验。 该书在中国知网《中国图书引证统计分析数据库》总被引频次和近五年被引频次中均居前列。既适于高等院校法学院系的课堂教学,也可成为实务工作者的有效参考。
中国《公司法》三十年风雨兼程,见证了中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刻变迁。本书由权威专家周友苏教授基于中国公司法立法、实践和学术研究倾力撰写而成,旨在以中国的视角和语言来传达中国公司法的声音,全面展现中国公司法的独特面貌。本书既是体系性解读新公司法的集成式教科书,也是进阶研习新公司法重要理论的经典著述,更是解决中国公司法实践问题的精细指南。本书致力于为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发展贡献力量,并助力每一位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公司法。
2019年新修订的《证券法》确立了许多新制度,这些新制度基本上都是针对上市公司法治化的制度,而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其他相关问题作了重要修订。作者经过多年的深入思考,认为有必要将2013年出版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论》升级为《上市公司法治论》。对此升级版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上市公司监管法本质上是上市公司治理的法治化,监管在根本上是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公众的利益,监管本身不是目的,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公众的私权利才是最终目的。私权为本,公权为用,尽量谦抑公权力的运用, 法治 理念显得十分重要。二是升级版将 上市公司监管法 作为《上市公司法治论》的一个部分,使本书围绕着上市公司,将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法作为一个法治体系进行研究,这样更为合理,也更具理论
本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以案说法,首先具体介绍了医疗险案件,比如保险公司能否以 先天性疾病 为由拒赔?暴发性心肌炎紧急救治,保险公司能否以 医保外费用不在保障范围 为由拒赔?其次是重疾险案件,比如先天性畸形拒赔,保险公司能否免责?未如实告知白血病症状,保险公司能否拒赔?再次是意外险案案件,比如无证驾驶拒赔,保险公司能否免责?骑手配送完毕回家后猝死,保险公司能否以超出配送时间为由拒赔?最后是责任险案件,比如雇员因自身疾病身亡,保险公司能否以 公司未承担责任 为由拒赔雇主责任险? 第二章 保险实务问题研究,主要论述了人身保险实务,比如在重疾险和医疗险中,保险公司以 未如实告知 为拒赔理由的案例研析;财产保险实务,比如车险中,保险公司以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拒赔的案例研析。 第三章 法
本书选取了日本著名商法学者神田秀树教授与神作裕之教授在商事信托领域的专业论文。全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商事信托的法理, 商事信托 的概念是由神田秀树教授第一次提出并进行了全面的理论阐述,该部分的内容就是神田教授对商事信托概念的精彩诠释。第二部分从信托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角度研究了日本信托法的一些特殊问题,包括受益权的发行和披露问题、从事商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现代金融法中的信义义务问题等。第三部分为商事信托未来的展望,两位教授对未来商事信托应当发挥的作用、呈现的样态、修订法律的方向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建设性的想法。本书对大陆法系发展信托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同时增加了信托的研究角度和面向,有助于完善信托法制研究的体系性,丰富信托法制研究的内容多样性。
书分二十一章阐述了预付式消费国内研究现状分析,中消协预付式消费投诉情况汇总,现有制度规范及问题分析,美国、欧洲、日本、加拿大等域外经验借鉴,预付式消费合同的法律属性分析,预付金的法律属性分析,预付式消费风险控制的法律路径,信用立法,行政监管,典型案例等内容。
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及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西安交通大学)基地组织专家共同编写。全书收录了44篇中国法院涉 一带一路 及国际商事审判典型案例,生动直观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成就和经验;每篇案例包含简要案情、裁判结果、典型意义、专家点评等内容,其中, 专家点评 的内容均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委员会专家委员撰写,体现了本书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法院中的公司法》(2)共36个专题,全书聚焦公司法中股东资格、隐名持股、明股实债、对赌协议、股权纠纷、股利分配、股东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出资义务、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关联关系等典型问题,从近年法院的相关司法裁判案例出发,通过对案件裁判情况进行整理、分析,从学理与实务角度对公司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得出分析结论并提出实务方面的建议。具体来说,每个专题的文章分为基础知识概述、案例整理与分类统计、案例的焦点问题与分析、比较法分析、结论、参考文献几部分,内容详实并使用不同的图表展现案例分析成果。可供公司法研究者、法官、律师、学生工作和学习使用。
近年来,国家政策层面不断发文强调加快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发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保理业务属于供应链金融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明显的功效。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民法典》),保理合同正式 入典 。 br 由于保理业务是一种 新生 的金融服务,交易结构具有创新多变的特点。其作为应收账款融资的重要类型,是金融工具发挥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和普惠金融落地的最好手段。并且司法实践中保理合同纠纷呈现出来的法律问题也是千变万化,司法裁判必须对此作出回应。本书以《民法典》保理合同章的内容为主线,整理实践中关于保理合同纠纷的重大争议问题。立足于我国《民法典》关于保理合同的重要条文,与最高人民法院立法建议稿进行对照分
中国《公司法》三十年风雨兼程,见证了中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刻变迁。本书由权威专家周友苏教授基于中国公司法立法、实践和学术研究倾力撰写而成,旨在以中国的视角和语言来传达中国公司法的声音,全面展现中国公司法的独特面貌。本书既是体系性解读新公司法的集成式教科书,也是进阶研习新公司法重要理论的经典著述,更是解决中国公司法实践问题的精细指南。本书致力于为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发展贡献力量,并助力每一位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公司法。
本书是集理论探索与实践指导于一体的保理专著,全书共六章。第一章从保理的功用而非 定义 切入,辨析保理与债权转让、让与担保、质押、代付等法律现象的异同,剖析其核心商业优劣势,澄清常见误解。第二章聚焦保理业务参与方的法律主体问题,重点介绍了有关保理业务的担保人问题。第三章围绕保理合同全生命周期展开,重点讨论了保理合同效力的各种形态以及常见误解,并对保理合同的起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第四章全方位解析应收账款的所有法律问题,是全书的核心章节。第五章围绕转让通知展开介绍,凸显了转让通知的独特作用与商业价值。第六章聚焦保理纠纷的实战应对,重点讨论了管辖矛盾、请求组织、执行清算等焦点问题。本书最后还收集了尽可能齐全的地方法院司法规范性文件,供读者参考。
本书是关于公司法的专题研究。具体包括:第一编 概论:第一章 公司概要,论述了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历史发展与性质、社会责任;第二章 公司类型,论述了公司的法理分类:公司的法定类型;第三章 公司法概要,公司法概说,立法模式、法律渊源与规范分类,公司人格制度。第二编 公司的设立:第一章 公司设立概述论述了公司设立的概念、性质、准入政策;第二章 公司设立的方式、条件、程序;第三章 设立登记,论述了设立登记的效力、法律效果、程序与登记事项;第四章 设立不能与设立瑕疵;第六章 公司章程。第三编 公司资本、债与财会,第一章 公司资本,论述了资本原则、资本形成制度;第二章 股东出资与股份发行;第三章 公司债券,论述了债券发行与流转、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债权人保护;第四章 财务会计。第四编 股东与股权
上海市于2016年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是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各项举措也走在前列,例如公布了老年护理安全卫生需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规范、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等地方标准,其中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规范先后被浙江省嘉善县、桐庐县、岱山县、义乌市,江西省上饶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唐山市,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福建省晋江市,天津市应用于对当地老年人照护需求分级的判定,累计覆盖1500余万人口。 br 从试点到现在,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同样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著作通过2021年到2023年对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享受老人、实施机构、护理机构、评估机构等14个机构的实地观察、深入访谈和问卷调查,以案例的形式归纳总结了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
本书以内地法院对香港清盘程序认可和香港清盘人到内地跨境履职的审查为切入点,对跨境破产和区际法律冲突两个主要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厘清了香港清盘的一些概念,并通过流程图的方式作了直观的展示。作者通过对大量内地与香港有关跨境破产管辖方面的案例、内地与香港在区际跨境破产合作方面(包括成功与不成功)的案例的介绍与分析,揭示了《试点意见》以来双方法院对彼此的态度,展示了一国之下区际跨境破产合作的难点和要点。对内地破产管理人和香港清盘人分别在本地履职的具体职权进行了列举式加比较式的研究,使读者可以对破产管理人及清盘人职责的具体内容、履职应注意的特别之处以及履职不当的责任有清晰的了解。最后结合工作实践对中国(内地与香港)区际跨境破产合作提出理论依据及建议。
本书着重解读《商标法》具体条文,并选取商标法领域具有新颖性或说明性的案例,涵盖商标注册、管理、侵权、纠纷解决和国际保护等多个方面。透过案例的详细讲解,本书系统阐述商标法的核心概念和法律原则,为读者提供丰富的案例资料和实践指导。
本书诞生于20世纪早期,现为信托法经典著作。其底稿是梅特兰于剑桥大学讲授英国衡平法与信托法的讲义,分为21讲,具体内容包括衡平法的起源;用益与信托的关系;信托法在19世纪至20世纪的体系化演进;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信托受益权与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的设立;默示信托、归复信托与拟制信托;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受托人义务的救济;让与担保;债务清偿与遗赠剥夺;遗产管理;转换;选择;实际履行;强制令。
本书的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学者建议稿和立法说明、国外相关立法(包含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相关立法、其他参考资料组成,其中的学者建议稿是由多名专家经过数次商业秘密立法研讨会形成的最终成果,不仅借鉴了国际和国外相关立法,更是立足于中国国情,为我国商业秘密法的制定提供参考文本。另外,本书收录和翻译的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业秘密相关立法,也能为相关研究者提供案头查阅工具。本书中的其他参考资料部分,共收录七篇学者文章、译文,以为我国商业秘密专门立法提供理论支撑。
本书选择了美国近几年能体现公司法前沿研究的相关论文,集合出版,并命名为《公司法的重生》,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及观点: (1)传统公司法的代理成本应当予以重新检讨,并提出新的代理成本,即被代理人成本,以此重塑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的新理论; (2)提出公司法在美国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如此,作为公司注册的主要地区,特拉华州及其法院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中占据核心地位,极具影响。然而时过境迁,昔日光景不再,因为股票市场组成从零售散户到机构投资者的转型,导致对公司的监管权从法院转向市场,因此,正如特拉华州法院的衰落所表明,公司法地位旁落,基本上形同具文,公司法已逐渐走向衰亡。 (3)提出公司控制权的全新理论,对公司所有权结构作出新阐释并挑战一种盛行模型 控股股东实质为投
作为国内外知名的破产法学者,陈夏红的本书内容聚焦于破产法领域的立法、司法及趋势,既有国际范围内破产法领域的动向和趋势,也有中国破产法理论和实务中的热点探究。本书内容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切入:(1)眼中事,聚焦于我国当前破产法领域的热点、前沿问题;(2)战疫录,聚焦疫情之后国际范围内围绕疫情应对在破产法领域采取的改革措施;(3)世界观,主要聚焦世界范围内破产法领域的热点和动向,不乏一些发人深省的主题。(4)人物志,着重发掘破产法领域的重要人物和事件,以及公众人物和破产法相关的故事。(5)枕边书,以主题阅读引发的破产法联想为主,通过破产法视角切入史学、文学、经济学等领域的新书,提供别具一格的观察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