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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论丛》的宗旨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到发展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深入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民商事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民商法理论水平,推出民商法理论研究人才。??《民商法论丛》第30卷共刊载了目前的民商法学研究成果十余篇,其中:??????《形成权基本理论研究》对形成权概念的提出、含义、性质、分类及形成权的行使等作了全面系统的研究。??????《论预期拒绝履行》着重研究了英美法上的预期拒绝履行制度,并对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评说和解释。??????《虚拟空间的标准与现实空间的标准论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在比较了关于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的各种学说和立法例后认为,电子合同
本书第3卷在“名家论坛”发表了美国著名侵权法教授威廉姆·E·维斯特贝克等人关于《21世纪的美国过失侵权法》一文,该文对美国当今过失侵权法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作出了深入探讨,对我国制定过失侵权法有重要参考价值,值得关注。本书还从理论、实务和立法层面集中探讨了不动产物权人承担的侵权责任问题,除了广泛介绍当今英美过失侵权法中的三分法和二分法的区分原则之外,还提出了引入英美侵权法中的二分法区分原则的立法建议;指出在决定不动产物权人对进入者承担过失侵权责任时,应根据进入者的身份是合法进入者还是非法进入者来决定不动产物权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承担什么范围内的侵权责任。 本书内容新颖,主题突出,适合民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法官和律师,以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和相关专业人士阅读。
本卷为民商法论丛第四卷(1995年第2号)。 本卷新设“法学思潮”一栏,刊登了两篇论文。其一是编者读了《权利相对论》一文后的思考,另一篇是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硕士六刘楠先生的《论公私二元结构与中国市场经济》。两篇文章均涉及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和中国民主法律发展的基本方向问题。 “专题研究”栏刊登三篇论文,一是四川省高级法院耀振华先生的《房地产开发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我们解决近年房地产热所遗留的各种案件将有所助益;于是民法博刘茂林先生的《软件产权与软件侵权的经济分析》,是作者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研究有关软件的法律问题的成果。 “法学名著”栏继续连载日本东京大学教授内田贵先生的大著《契约的再生》。 “域外法”栏刊登两篇论文,一篇是《日本的民法解释学》,
本书选取收录了作者在不同时期研究民商法方面的论文。内容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等。其主体在于探寻民商法研究的方法及其转向。
本书以《公司法》《劳动法》和新的《保险法》为主体,以重点问题为主线,采用解析和特别提示的形式予以回答,对这些重要的商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做了较为透彻的阐述。 本书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性:本书体现了商事法律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实施目的,涵盖了商事法律的法律法规、司法结实和典型案例。 二、实用性:本书将商事法律中的那些理解起来有较大难度,容易产生歧义的法条和有新的司法解释的法条重点详细设计题目,解析时明确指出了产生歧义的原因和修改出台新的解释的原因,并特别强调了实践中应如何适用及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书中引用了几十个近年来在商事法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帮助大家解决实践中的疑难与困惑。书后附有的商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便于读者查找。 三、可读性:本书
商业判断规则是美国公司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规则,是法院审查董事是否违反谨慎职责的司法审查规则,至今仍保留了案例法规则的属性,在商业判断规则的许多重要方面远未形成一致的观点和意见。在比较公司治理的大背景下,作者对美国公司法上董事责任体系中的商业判断规则的属性、内容、构成和适用范畴等基本层面加在研讨。通过典型案例的分伯,对该领域作为案例规则的商业判断规则的生命力和法官对规则背后的公平、正义和理性的追求加以阐述。在我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公司法制加以阐述。在我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公司法则的过程中,借鉴和比较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和成果是不可或缺的方法和手段,对发现公司治理中的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首先对“城市”、“商”和“商法”等概念做了辨析和论证,认为城市是“商”的母体,同时也是“商”的产物。作为近代商法的源流,“商人法”发轫于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自治城市,它实际上是万民法的嫡传,万民法就是商法。因而,民、商本是“同根生”, “民”本是“商”,“商”即是“民”。“民商分立”只是历史的偶然和表面现象,并非法律发展的内在逻辑使然。而在当代“无业不商”、 “人皆可商”的泛商化社会背景下,立论于“商主体”和“商行为”的传统大陆法系商法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同归于民,导致“民商合一”。在另一个路径上,为着战时统制经济而生的经济法,以全新的理念和形象,冲破传统公私截然分野的藩篱,以强有力的“国家之手”,介入自由经济的所谓“市民社会”,全面干预、参与和管理社会经济,“有形之手”
本书共分十章,章仲裁的社会基础,第二章仲裁法律关系,第三章可仲裁事项,第四章仲裁协议,第五章仲裁程序的设计,第六章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第七章仲裁裁决,第八章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第十章海事仲裁制度。本书对于两岸在走向仲裁共识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