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一部新的商法汇编作品,根据作者多年教学、实务经验及对国家法考的深入理解,将学习、律师实务和法考中重要、常用的法律、司法解释、重要文件等,按照统一的思路架构进行精心编排,以符合读者对商法法条学习、实务和考试中使用的要求。本书力争做到精炼、实用、准确、便捷,成为法律人案头常备的经典参考用书。与该书同系列图书《民法小全书》配合使用,效率加倍。
张圣翠主编的《 商法(第7版高等院校 经济与贸易专业系列教材)》主要介绍了商事组织法、商事代理法、商事合同法、 货物买卖法、 货物运输法、 货物运输保险法、 结算法和 商事仲裁等一般知识,围绕案例中的重要知识点展开分析,使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内容丰富。
本书讲述了:在我国,股东资格认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操作性很复杂的难题。然而,在国外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股东资格认定根本不是个问题。这是为什么?或许这与我国公司立法不健全和投资者的股东意识薄弱等众多实际情况有密切关系,但这也与我国公司法的一些最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落后有关。深入研究公司法的基本原理,理性分析股东资格问题,完善立法,正确实施公司法规范,是解决股东资格问题的正当路径。 本书努力以法学原理分析股东资格的一系列问题,对股东和股东资格的基本概念、股东资格的边界、股东资格的取得、变化和灭失等问题,努力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并形成了自己的观点。
我国囿于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导致“商法化过度”与“商法化不足”现象并存。基于实质商法的研究视角,需要识别民事立法中纯粹的民法规范与实质的商法规范。本书从商法规范追求效率价值的角度出发,对商法典、商事单行法及其之外的民法、行政法规范体系中的实质商法进行了梳理,并先从解释论后从立法论两个层面对我国实质商法规范进行研究,尤其是通过体系解释对我国民法规范与商法规范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进行展现。 本书一章至第四章研究了商事物权的相关主体,如商事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商事留置权、商事担保权等。第五章至第八章主要研究了商事债权的相关主体,如显失公平、融资租赁、商事代理等问题。第八章至第十一章研究了《公司法》和《票据法》之中的商法规范。 作者注重通过用民法的方法来研究商法的问题,注重法
本书收录作者近十年里的16篇罗马法论文,分为社会发展观篇、世界主义篇、去伪存真篇、罗马法教学篇四个单元。它们都服务于说明罗马法与现代意识形态的互动的本旨。首先证明罗马法与现代意识形态的关系是正的,罗马法为后者提供了积极影响,尤其在社会发展阶段论和世界主义精神方面,以及宪政主义方面。其次证明在少有的情形,罗马法与现代意识形态的关系是负的,是后者改造罗马法的不合理制度,形成了现代的合理制度。通过这样的正负证明,以及对论据的纵贯公私法、纵贯法律文献和文学文献的运用,力图使读者获得对罗马法及其孕育环境的全面认识。
张圣翠主编的《 商法(第7版高等院校 经济与贸易专业系列教材)》主要介绍了商事组织法、商事代理法、商事合同法、 货物买卖法、 货物运输法、 货物运输保险法、 结算法和 商事仲裁等一般知识,围绕案例中的重要知识点展开分析,使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内容丰富。
企业集团是顺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而导致的企业由单一形态向联合形态演变的必然结果。在世界范围内,企业集团都是不争的事实。在企业集团内部形成了统一管理权,借助于这种统一管理权,就可以更有效地实现企业之间资源的分配,提高生产与经营效率,促进企业技术更新。正因为如此,经济学家早已着手研究企业集团现象。集团经济研究已经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各国目前对关联企业与企业集团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税法、会计法以及证券交易法当中。而公司法对企业集团与关联企业的调整,则是企业集团法制的核心内容,因为它涉及独立企业之间的责任限制与管理权转移问题。传统公司法以责任限制原则以及单一公司自身的利益原则作为基础,然而企业间的关联关系,尤其是企业集团的出现,则对上述原则带来了新的研究课题。本书选择企业集
《国外多元利益主体对华反倾销行为分析与应对战略研究》基本展示了目前反倾销政治经济理论研究现状和前沿动态,较清晰地揭示了其发展规律与趋势,具有系统性、创新性和可读性及现实实用性。《国外多元利益主体对华反倾销行为分析与应对战略研究》出版得到了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和经济科学出版社领导及同仁的大力支持,特别感谢责任编辑李雪老师为此著作付出的艰苦劳动和给出的指导建议,对提升《国外多元利益主体对华反倾销行为分析与应对战略研究》的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