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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卷为民商法论丛第四卷(1995年第2号)。 本卷新设“法学思潮”一栏,刊登了两篇论文。其一是编者读了《权利相对论》一文后的思考,另一篇是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硕士六刘楠先生的《论公私二元结构与中国市场经济》。两篇文章均涉及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和中国民主法律发展的基本方向问题。 “专题研究”栏刊登三篇论文,一是四川省高级法院耀振华先生的《房地产开发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我们解决近年房地产热所遗留的各种案件将有所助益;于是民法博刘茂林先生的《软件产权与软件侵权的经济分析》,是作者运用经济分析法学方法研究有关软件的法律问题的成果。 “法学名著”栏继续连载日本东京大学教授内田贵先生的大著《契约的再生》。 “域外法”栏刊登两篇论文,一篇是《日本的民法解释学》,
本书作者从商誉和商誉权的基本问题入手,分析了商誉权的性质、特征,商誉保护的范围,侵害商誉权的民事责任构成、抗辩事由,商誉侵权、商誉犯罪的法律责任以及商誉权许可使用及资本化等理论与实务问题,从法学的多个角度全方位地探讨了对商誉的法律保护及经济利用问题。
商法的独立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其一,从商法本体来讲,商法的独立性意味着商法具有独立性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和独立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商法精神的独立性、商法价值取向的独立性、商法存在基础的独立性以及商法作用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其二,从商法的规范结构和内容上来讲,商法的独立性表现为商法内在构成的独立性,包括商法基本原则的独立性、商法调整对象的独立性、商法制度设计上的独立性等。其三,从外部关系上来讲,商法的独立性意味着商法与其他类似法律在本质上和表现形式上的区别和差异性,即商法与民法、经济法、劳动法甚至行政法的相互独立,特别是商法与民法和经济法的区别。
全书由英文写成,系统介绍了中国商法的基本规定和相关理论,内容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外资企业法等内容,语言通顺、流畅,适合双语教学、留学生课程学习使用。附录部分,收录了公司法、证券法和外资企业法的英文法条,也具有的参考学习价值。
本书是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在结合新三板法律实务工作基础上,对新三板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实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并结合团队多年实践经验著成的新三板资本运作全书。如何用好资本工具,撬动市场资源,做好要素配给,是本书关注的主要内容。同时本书对新三板的挂牌程序、条件、审核要点,尽职调查,制度规范,新三板并购重组,新三板定向增发,新三板股权激励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讲解专业深入。本书内容具备前瞻性、全面性,并结合针对性的案例,力求让投资者更深刻地理解新三板市场,为作出投融资决策提供指导,堪称集新三板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实务操作于一书的上乘之作。
本丛书的宗旨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本丛书将每年出版三卷,每卷60万字。内容包括:一、法学方法论;二、专题研究,包括民法、商事法、域外法;三、判例研究;四、硕士学位论文;五、博士学位论文;六、域外著名学者精典论著;七、重要立法资料。
本书从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的需要出发,认可国际商法的独立性,将其设置成为独立的学科和课程,可以实现学生专业知识的细化和深化,使其知识结构适应日益国际化和商业化的社会需求。本书第三版删去了过时的知识,补充了的法律知识。
本书从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的需要出发,认可国际商法的独立性,将其设置成为独立的学科和课程,可以实现学生专业知识的细化和深化,使其知识结构适应日益国际化和商业化的社会需求。本书第三版删去了过时的知识,补充了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