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为教而写的公司法教科书。 初版至今二十载,每一版皆为用心之作。以对中国公司法自身的关注和讨论为基本定位和终极目的;注重参考域外成熟的理论和制度以及司法经验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使之原理化;再将之与中国具体公司实践相结合,使之 本土化 ;意图在此基础上构建中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因应《公司法》的新修改,第五版更是推陈出新之作。结构上,本版新增了公司登记专章,国有独资公司扩大为国家出资公司,并另立专章;内容上,本版涉及绝大多数条文的修改和完善。同时,第五版的修改吸收了近年来实践中的有效经验。 该书在中国知网《中国图书引证统计分析数据库》总被引频次和近五年被引频次中均居前列。既适于高等院校法学院系的课堂教学,也可成为实务工作者的有效参考。
公司资本制度一直受到理论研究的关注。但是,现有文献对我国资本制度的实践情况尚缺少比较全面客观的 画像 ,对我国资本制度的历史演进和观念基础也未进行系统的批判研究。 《公司资本制度》旨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的公司资本制度进行全面检讨:通过大量实例分析,评估现行规则的实际效果,讨论实践中的创新和探索,揭示现行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问题。作者基于利益冲突视角,尝试提出一个分析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框架。通过对法律实践和理论观念的深入探讨,进一步提出改进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设想。
《公司法的经济结构(中译本第二版)》是1978年以来美国法学学术著作统计的引证率较高的50本著作之一。是以经济方法研究公司法方面的著作。作者解释了为什么交易成本的节约是公司法所独有的功能,并且还在公司组织的框架内,解释了公司法这个解释视角对于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方式来说所具有的潜在含义。
本书旨在通过理清欧洲大陆法系公司法的传统与核心原则来为 站在十字路口 的欧洲公司法指明改革的方向。针对欧盟公司立法向英美法理念靠拢的实践倾向以及法学研究将效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理念作为公司法中心的现状,本书基于现实中中小型企业的主导地位,主张控制权交易、投资者保护或者其他资本市场法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非公司法的核心原则;相较于效率,法律应当首要地关注正义。公司法的核心问题并非是如何保护股东的最大利益,而是如何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本书以欧洲大陆核心的法律体系为研究重点,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同时探讨比利时、荷兰、葡萄牙以及北欧诸国具有开创性的制度贡献。内容上,涵盖资本制度、公司组织机构、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公司的外部控制等核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公司法的未来
本书是关于公司法的专题研究。具体包括:第一编 概论:第一章 公司概要,论述了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历史发展与性质、社会责任;第二章 公司类型,论述了公司的法理分类:公司的法定类型;第三章 公司法概要,公司法概说,立法模式、法律渊源与规范分类,公司人格制度。第二编 公司的设立:第一章 公司设立概述论述了公司设立的概念、性质、准入政策;第二章 公司设立的方式、条件、程序;第三章 设立登记,论述了设立登记的效力、法律效果、程序与登记事项;第四章 设立不能与设立瑕疵;第六章 公司章程。第三编 公司资本、债与财会,第一章 公司资本,论述了资本原则、资本形成制度;第二章 股东出资与股份发行;第三章 公司债券,论述了债券发行与流转、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债权人保护;第四章 财务会计。第四编 股东与股权
《法院中的公司法》(2)共36个专题,全书聚焦公司法中股东资格、隐名持股、明股实债、对赌协议、股权纠纷、股利分配、股东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出资义务、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关联关系等典型问题,从近年法院的相关司法裁判案例出发,通过对案件裁判情况进行整理、分析,从学理与实务角度对公司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最后,得出分析结论并提出实务方面的建议。具体来说,每个专题的文章分为基础知识概述、案例整理与分类统计、案例的焦点问题与分析、比较法分析、结论、参考文献几部分,内容详实并使用不同的图表展现案例分析成果。可供公司法研究者、法官、律师、学生工作和学习使用。
中国《公司法》三十年风雨兼程,见证了中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刻变迁。本书由权威专家周友苏教授基于中国公司法立法、实践和学术研究倾力撰写而成,旨在以中国的视角和语言来传达中国公司法的声音,全面展现中国公司法的独特面貌。本书既是体系性解读新公司法的集成式教科书,也是进阶研习新公司法重要理论的经典著述,更是解决中国公司法实践问题的精细指南。本书致力于为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发展贡献力量,并助力每一位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公司法。
公司法作为规范投资人设立公司、运营公司的商事组织法,与公司实践密切相关,是为解决公司运行中的问题而诞生。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公司法的大范围修订。在本次修订中,如何回应当前实践中公司法现代化的需求,又如何体现公司法现代化的走向,仍在进行深层次的探索。本书从公司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公司法的理论视角、公司法的实践面向、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以及公司法的现代化走向五个方面出发,结合公司法修改的基本动因、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和ESG兴起提出的更高标准,对如何实现公司法现代化进行了分析与研判,以进一步推动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进程。
《公司 金融 法律译丛:公司法基础(第2版)》由88篇论文、实证研究报告及专著的经典摘录编撰而成,汇聚了半个多世纪以来法学、经济学、金融学和政治学专家研究公司法原理的学术精华,其中不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经典力作。 《公司 金融 法律译丛:公司法基础(第2版)》体系恢宏、学科多元且思辨审慎,既有深邃的学理阐释,义有细微的制度剖析,将公司法的法律经济学、法律金融学分析演绎得淋漓尽致。《公司 金融 法律译丛:公司法基础(第2版)》必将对公司法学的传统规范分析范式带来革命性影响。
本书着力描绘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内容涵盖了公司治理、政策走向、科技金融、竞争战略、职场圣经、文化融合等多个维度的商业秘籍。作者对产业经济、商业模式和公司运营等方面有着透彻的理解和深刻把握,是企业法务人员和律师必看的一本书。
全书共分为上下两篇,共十七个章节,上篇为 中国 东盟国家公司法律制度介绍 ,共十一个章节,对包括越南、文莱、泰国、老挝、菲律宾、新加坡、柬埔寨、马来西亚、缅甸、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公司法律制度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内容包括公司特征、公司分类、公司体系结构、公司相关法律规定。下篇为 中国 东盟国家公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共六个章节,从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公司人格制度、公司股权、股份和公司债券、公司分支结构、公司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
《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与疑难释解(修订版)》对章程每一条款如何设计进行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释解,重在指引读者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个性化的、贴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章程。《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与疑难释解(修订版)》主体部分包括"条款解读"、"条款设计"、"疑难释解"三大内容,对如何进行章程设计、其自治空间多大,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提供相应条款范例,针对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示范性。通过个性化的公司章程设定,可规避可能出现的公司纠纷和矛盾,通过章程制约和减少公司经营中的风险。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等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因此,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完善其法律政策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前瞻性课题。本书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系统阐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渊源、动力机制、社会契约理论、成本效益分析、测度指标及评价方法等内容,深入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竞争力的综合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内在关系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动因与行为的博奕分析,研究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现状及其完善对策,揭示了加强和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构建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政策体系。*后附
本书梳理了近代以来日本移植欧美发达国家公司法的历史,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制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从宏观乃至微观的层面上,对日本公司法的变迁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做了系统、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尤其对现实中的日本公司治理的理念、结构、运作方式等做了细致、透彻地分析与研究,正确预测了在国际大环境下,日本公司治理与西方发达国家公司治理有趋同倾向。本书以对日本公司法的修订和变更为主线,系统分析日本企业治理的新变化,使用了大量案例,为公司法治理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首发上市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的因素和问题,本书从实务概要入手,整合梳理基本流程和规定、尽职调查、辅导、申报与审核、首发条件等知识要点,再进一步细分主体资格、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内容。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已经成功上市的案例中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以实操流程为逻辑体系归类案例并逐一分析,指引企业上市实务操作。
政府投资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其形式也表现为国有企业、公共企业等。在我国,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一直都是经济发展中的热点,学术界对此也给予了强烈的关注,形成了不同的观点。尽管观点不同,学者都认为,政府投资企业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法规的规范。世界各国对此大多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当代主要国家国有企业法》选取英国、美国、法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等西方主要国家的政府投资企业法规进行翻译,以对我国政府投资企业的规范运行起到借鉴作用,促进我国政府投资企业特别是争议较大的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
本书以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主要内容,涵盖工商登记、公司股份募集与上市、公司*、公司并购重组、公司治理、公司财会、公司清算破产、公司法律责任等全方位内容,并附加高法公报的典型案例。全书内容丰富、体例清晰,是一部实用的法规工具书。
中国法学的落后集中反映在教材上。内容空洞无物、语言枯燥乏味的法学教材耽误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学子,浪费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扼杀了他们的兴趣和热情。本来,教材的编写要以现有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从中系统地吸收养料。可是学风浮夸,制度低效,法学界尤甚。发表出来的所谓成果和论文大都是无用的垃圾。教材的编写者们即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轻一代的基础打不扎实,科研就没有后劲,反过来又制约教材质量的提高。要突破这个恶性循环的局面,写出与国际接轨的教材来,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