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构上看,本书共分七章。首先,分析和阐释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础,并从银行破产的法律适用和组织机构两方面探讨了银行破产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其次,从比较法的视角,对各国不同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予以归纳和梳理,主要论述了银行重整与清算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内容,并以此作为铺垫,旨在为完善和具体构建我国银行破产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后,对中国银行体制及其破产立法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进而提出完善我国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和措施。对跨国银行破产问题进行了整体扼要论述,进一步分析如何加强跨国银行破产的国际协调与合作,以弥补我国在涉外银行破产领域中存在的不足。
本书首先对现有上市公司收购重要法律理论中的混乱问题进行整理和澄清,包括对上市公司收购中一些重要的概念的澄清,如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持有人等概念、对要约收购监管模式的澄清,以及要约收购实体规则的澄清等等。其次,通过对中国收购监管模式综合和系统的分析,将中国上市公司收购监管模式总结为信息披露监管和实质性审批相结合的模式,并且从经济、社会、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背景出发,探讨了这种监管模式之所以出现的背景。同时,本书对中国现有上市公司收购监管模式进行了经济分析和法律分析,得出结论,即该收购监管模式在法律和经济方面都是不理性的,既加大企业的审批成本和收购成本,以又无法阻挡真正的“坏人”,反而可能让“好人”知难而退。后,对于中国证券监管模式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建议中国应采用完全的信息披
破产制度的建立本身是利益调整机制的变革,设计破产制度的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种公平、公正的且有效率的债整理与清偿程序。本书从分析破产制度对利益平衡机制的需求出发,论证了破产法的利益平衡机制是私法原则在破产法中的具体体现,阐述了利益平衡机制所包含的整体利益优先、破产利益平衡与破产治理、破产程序中的利益调整规则,进而论述了利益平衡机制在破产制度中适用的相关问题。
本书从司法实践角度研究如何协调跨境破产中比较突出的法律冲突问题,即对审判实务中解决跨境破产案件所涉及的跨境破产案件管辖权、跨境破产的法律适用、跨境破产承认与执行等现实问题进行系统阐述和讨论。 本书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世界上一些国家解决跨境破产法律冲突方面的立法及法律措施进行比较研究,力求为完善我国跨境破产立法、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提出可行性对策,并寻求加强各国在跨境破产领域进行合作的契机。这些研究表明,破产法律制度并不是在各国相互隔绝的环境中独立发展的,而是在开放的,与各国法律制度相互接触、相互借鉴中形成自己独特的体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