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案例分析》从广泛的票据主体和票据业务上,从每一个具体的票据案件出发,探讨我国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上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以期我们的所有票据从业人员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我国票据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笔者朱鑫鹏从业18年,经历了我国“买卖票据行为”从无罪走向有罪,又从有罪走向无罪的起起落落,曾参与处理了形形色色的票据案件,见证了我国司法系统对“票据行业”从“不懂”到“懂”,从“任意裁判”到“不断规范判决”的不断认识完善的过程。
《法学研究生教育判例研究丛书:票据法判例与制度研究》的特色是:(1)案例素材全部来自我国各级法院裁决的真实判例,援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裁判理由全部来自真实的裁判文书。(2)判例所涉及的问题是相关问题在理论中有争议的案例,基本反映该领域的典型问题、疑难问题以及司法机关适用相关法律的基本态度。(3)判例的选择以法律修改后的判例为主,同时兼顾时间较长的案件,反映法院对某类问题认识的变迁情况。(4)每一本著作的判例研究形成一个相关领域内比较完备的体系。(5)在判例研究的基础上,以我国相关制度适用为主,针对争鸣问题深入探讨,提出理论思考。
《法学研究生教育判例研究丛书:票据法判例与制度研究》的特色是:(1)案例素材全部来自我国各级法院裁决的真实判例,援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裁判理由全部来自真实的裁判文书。(2)判例所涉及的问题是相关问题在理论中有争议的案例,基本反映该领域的典型问题、疑难问题以及司法机关适用相关法律的基本态度。(3)判例的选择以法律修改后的判例为主,同时兼顾时间较长的案件,反映法院对某类问题认识的变迁情况。(4)每一本著作的判例研究形成一个相关领域内比较完备的体系。(5)在判例研究的基础上,以我国相关制度适用为主,针对争鸣问题深入探讨,提出理论思考。
《票据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案例分析》从广泛的票据主体和票据业务上,从每一个具体的票据案件出发,探讨我国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上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以期我们的所有票据从业人员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我国票据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笔者朱鑫鹏从业18年,经历了我国“买卖票据行为”从无罪走向有罪,又从有罪走向无罪的起起落落,曾参与处理了形形色色的票据案件,见证了我国司法系统对“票据行业”从“不懂”到“懂”,从“任意裁判”到“不断规范判决”的不断认识完善的过程。
票据法是技术性、专业性极强的法律体系,即使有一定法学基础的人,学习和掌握这个法律也颇为耗费精神,本书贯彻“使读者明白法理、知晓法律、会运用法理和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思想,力图化深奥为通俗、解复杂为简约
《电子可转让记录立法的“单一性”难题和破解》主要研究单据的“纸质”要素在可转让单据法律制度中的功能以及如何在电子环境中实现该功能。全书分为三部分。 一部分研究可转让单据电子化的现状和法律障碍,指出法律对可转让单据“纸质”的要求主要是为了实现“单一性”,分析当前商业实践和现有各国立法是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第二部分研究“单一性”的“功能等同”规则为何难以制定,提出“信用”是“可转让性”的事实基础,分析电子环境下与纸质单据相同的信用来源应该具备哪些特征,并据此对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2017年制定的《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进行评价。第三部分考察我国电子提单、电子票据和电子仓单的实践情况,分析我国的商业利益和法律特点,对我国是否应该签署《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以及我国应如何进行相关靠前立法
《电子可转让记录立法的“单一性”难题和破解》主要研究单据的“纸质”要素在可转让单据法律制度中的功能以及如何在电子环境中实现该功能。全书分为三部分。 一部分研究可转让单据电子化的现状和法律障碍,指出法律对可转让单据“纸质”的要求主要是为了实现“单一性”,分析当前商业实践和现有各国立法是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第二部分研究“单一性”的“功能等同”规则为何难以制定,提出“信用”是“可转让性”的事实基础,分析电子环境下与纸质单据相同的信用来源应该具备哪些特征,并据此对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2017年制定的《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进行评价。第三部分考察我国电子提单、电子票据和电子仓单的实践情况,分析我国的商业利益和法律特点,对我国是否应该签署《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以及我国应如何进行相关靠前立法
《电子可转让记录立法的“单一性”难题和破解》主要研究单据的“纸质”要素在可转让单据法律制度中的功能以及如何在电子环境中实现该功能。全书分为三部分。 一部分研究可转让单据电子化的现状和法律障碍,指出法律对可转让单据“纸质”的要求主要是为了实现“单一性”,分析当前商业实践和现有各国立法是如何解决这一难题的。第二部分研究“单一性”的“功能等同”规则为何难以制定,提出“信用”是“可转让性”的事实基础,分析电子环境下与纸质单据相同的信用来源应该具备哪些特征,并据此对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2017年制定的《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进行评价。第三部分考察我国电子提单、电子票据和电子仓单的实践情况,分析我国的商业利益和法律特点,对我国是否应该签署《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以及我国应如何进行相关国内立
我国《票据法》自1995年制定以来,已历经将近三十年。《票据法》自身亦存在诸多疏漏与不足,其修改势在必行。期间,电子票据的面世及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使得旧法规难以及时应对新情况。正是基于此种需求,本
《法学研究生教育判例研究丛书:票据法判例与制度研究》的特色是:(1)案例素材全部来自我国各级法院裁决的真实判例,援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裁判理由全部来自真实的裁判文书。(2)判例所涉及的问题是相关问题在理论中有争议的案例,基本反映该领域的典型问题、疑难问题以及司法机关适用相关法律的基本态度。(3)判例的选择以法律修改后的判例为主,同时兼顾时间较长的案件,反映法院对某类问题认识的变迁情况。(4)每一本著作的判例研究形成一个相关领域内比较完备的体系。(5)在判例研究的基础上,以我国相关制度适用为主,针对争鸣问题深入探讨,提出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