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诸问题与新展望》共计30个专题,约45万字,其主要内容和观点可总结如下:在修改之指导思想上,予以大修大改,而非小修小补;在保险合同缔结及成立问题上,引入国外"临时保险制度";在保险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体系上,引入并建构"满足被保险人合理期待"之解释规则;在保险损失补偿原则规范目的解释论上,重新进行制度设计;在实际损失量度规则体系上,明确定值保险合法性之边界,完备估算保险价值之工具性制度体系;就保险代位制度而言,完善"妨碍代位"之制度设计;就复保险制度而言,增补"保险竞合"之处理规则;在人寿保险道德危险之管控法律机制的设计上,重新审视我国相关规定之妥当性;在保险商品制度创新上,增补团体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险种之规定;在不可抗辩条款规范适用上,将其规范范围限制在人寿保险合
《保险法基础知识》分为十九章,涉及保险法理论与实务的各个方面,分别为保险与保险法概述,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时效与期间,财产保险合同概述,财产保险合同的特殊问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人身保险合同概述,人身保险合同的几个特殊问题,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组织,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监督管理,保险业监管动态。本书内容全面,语言简洁,理论联系实际,实用性较强,对公司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保险法诸问题与新展望》共计30个专题,约45万字,其主要内容和观点可总结如下:在修改之指导思想上,予以大修大改,而非小修小补;在保险合同缔结及成立问题上,引入国外"临时保险制度";在保险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体系上,引入并建构"满足被保险人合理期待"之解释规则;在保险损失补偿原则规范目的解释论上,重新进行制度设计;在实际损失量度规则体系上,明确定值保险合法性之边界,完备估算保险价值之工具性制度体系;就保险代位制度而言,完善"妨碍代位"之制度设计;就复保险制度而言,增补"保险竞合"之处理规则;在人寿保险道德危险之管控法律机制的设计上,重新审视我国相关规定之妥当性;在保险商品制度创新上,增补团体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险种之规定;在不可抗辩条款规范适用上,将其规范范围限制在人寿保险合
《保险法基础知识》分为十九章,涉及保险法理论与实务的各个方面,分别为保险与保险法概述,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时效与期间,财产保险合同概述,财产保险合同的特殊问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人身保险合同概述,人身保险合同的几个特殊问题,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组织,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监督管理,保险业监管动态。本书内容全面,语言简洁,理论联系实际,实用性较强,对公司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本书根据保险法的基本原理、新修订保险法的条文规定,并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对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利益的确定及机动车保险专题等保险活动当事人非常关心,也是审判实务亟须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论述。
二、本书的特点 本书与大陆法系一般教材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教材通常按照的逻辑结构,全面、系统、深入地对相关主题进行阐述,即便附有案例,大多也是对相关原理、争点、难点或论题作出说明、佐证或者补充而已。而本书多是直奔案例,把要说明的问题通过案例的介绍和对法官意见的引用,融进案例本身或者案例之后的问题之中,并且常常不给出问题的答案。至于对这些问题所在的语境和背景知识的介绍,以及相关问题的分析思路和参考答案,大多留给教师或者学生自己在教材之外加以解决。这种教材编写方式对阅读和使用教材本身不啻为一种极富难度的挑战,需要读者花相当长的时间去适应。 以保险监管为例,一般教材通常会介绍保险监管的主要着眼点,其内容可能包括:保险执业许可、保险费率与保险条款、赔付能力、提转准
《保险法基础知识》分为十九章,涉及保险法理论与实务的各个方面,分别为保险与保险法概述,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时效与期间,财产保险合同概述,财产保险合同的特殊问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人身保险合同概述,人身保险合同的几个特殊问题,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组织,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监督管理,保险业监管动态。本书内容全面,语言简洁,理论联系实际,实用性较强,对公司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本书的特点 本书与大陆法系一般教材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教材通常按照的逻辑结构,全面、系统、深入地对相关主题进行阐述,即便附有案例,大多也是对相关原理、争点、难点或论题作出说明、佐证或者补充而已。而本书多是直奔案例,把要说明的问题通过案例的介绍和对法官意见的引用,融进案例本身或者案例之后的问题之中,并且常常不给出问题的答案。至于对这些问题所在的语境和背景知识的介绍,以及相关问题的分析思路和参考答案,大多留给教师或者学生自己在教材之外加以解决。这种教材编写方式对阅读和使用教材本身不啻为一种极富难度的挑战,需要读者花相当长的时间去适应。 以保险监管为例,一般教材通常会介绍保险监管的主要着眼点,其内容可能包括:保险执业许可、保险费率与保险条款、赔付能力、提转准备金、法定再保险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法》和《银行控股公司法》是美国银行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两部法律。
《保险法诸问题与新展望》共计30个专题,约45万字,其主要内容和观点可总结如下:在修改之指导思想上,予以大修大改,而非小修小补;在保险合同缔结及成立问题上,引入国外"临时保险制度";在保险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体系上,引入并建构"满足被保险人合理期待"之解释规则;在保险损失补偿原则规范目的解释论上,重新进行制度设计;在实际损失量度规则体系上,明确定值保险合法性之边界,完备估算保险价值之工具性制度体系;就保险代位制度而言,完善"妨碍代位"之制度设计;就复保险制度而言,增补"保险竞合"之处理规则;在人寿保险道德危险之管控法律机制的设计上,重新审视我国相关规定之妥当性;在保险商品制度创新上,增补团体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险种之规定;在不可抗辩条款规范适用上,将其规范范围限制在人寿保险合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法》和《银行控股公司法》是美国银行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两部法律。
二、本书的特点 本书与大陆法系一般教材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教材通常按照的逻辑结构,全面、系统、深入地对相关主题进行阐述,即便附有案例,大多也是对相关原理、争点、难点或论题作出说明、佐证或者补充而已。而本书多是直奔案例,把要说明的问题通过案例的介绍和对法官意见的引用,融进案例本身或者案例之后的问题之中,并且常常不给出问题的答案。至于对这些问题所在的语境和背景知识的介绍,以及相关问题的分析思路和参考答案,大多留给教师或者学生自己在教材之外加以解决。这种教材编写方式对阅读和使用教材本身不啻为一种极富难度的挑战,需要读者花相当长的时间去适应。 以保险监管为例,一般教材通常会介绍保险监管的主要着眼点,其内容可能包括:保险执业许可、保险费率与保险条款、赔付能力、提转准备金、法定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精心组织、编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加强交流,指导实践,提高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和保险人诉讼实务能力与水平,同时也为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司法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有关人士工作和学习提供参考。本书共收录保险诉讼典型案例170个,其中人身保险诉讼典型案例69个,财产保险诉讼典型案例101个,每个案例由案情、裁决和评析组成,并结合《保险法》作了深入解读。本书案例具有客观性、代表性、指导性和理论性的特点。本书将为提高人民的保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积极作用。
《保险法基础知识》分为十九章,涉及保险法理论与实务的各个方面,分别为保险与保险法概述,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时效与期间,财产保险合同概述,财产保险合同的特殊问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人身保险合同概述,人身保险合同的几个特殊问题,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组织,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监督管理,保险业监管动态。本书内容全面,语言简洁,理论联系实际,实用性较强,对公司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人身保险法律实务解析》,本书从保险公司经营实践和司法审判两个角度对人身保险法律操作实务活动进行了论述,书各章节的编排以保险活动的内在逻辑为依据,将具体的保险问题、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科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体例比较新颖,论述深入浅出,既有益于保险业从业人员深入理解保险业务,也能够为处理保险案件的司法人员提供一种新的判案角度,还能为普通民众初步了解保险领域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后的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帮助读者理解这部重要法律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参与保险法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本书,供学习参考。
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保险业发展政策 第二卷:机构管理公司治理从业人员管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与处罚 第三卷: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第四卷:保险资金运用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分类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稽查 第五卷:财务管理再保险统计信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