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国民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万尚庆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导读》。本书对《社会保险法》的条文,逐条进行法律释义,并配以生动的实践案例,资料丰富,阐释全面、通俗易懂,对广大参保人员、用人单位以及社会保险实务工作者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随着机动车的普及,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为了强化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实行无过错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下简称“机动车事故无过错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以此种无过错侵权责任为保险标的,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并配之以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笔者将之统一称为“交强险”制度。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机动车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保险金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机动车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负担,化解事故责任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还有利于促进机动车一方增强安全意识。
章,美国健康保险法的思想渊源; 第二章,健康保险法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章,美国健康保险的法律制度设计; 第四章,健康保险法制的改革以及若干思考; 结语,对中国健康保险立法的启迪。
本书通过拣选、梳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典型裁判案例,从而类型化争议点,归纳其规律,找准解决争议的突破口,提炼争议解决的规律和措施,以此指导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需注意的环节和重视的焦点。本书所有章节坚持 "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载体",对案例引发原因、存在风险、购买客户防御能力建议等作透彻分析。
诚如尹田教授所言,虽然在民法固有的契约法制度中,始终为保险契约法保留有特定的位置。但不同于民法上的其他有名契约,保险契约的形象总是显得特别,犹如“—大群黑发黑服孩子中的混血儿,虽非金发碧眼,但头发总显偏黄,眼珠总显偏蓝,无论怎么看,自是有些与众不同。”事实上,保险合同法中的许多规则与传统的合同法理论有着相当大的差异,更加体现出保险合同法的专业性与技术性特征。与合同法相比,保险合同法的研究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有待强化,因此,有必要对保险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与探析。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法》和《银行控股公司法》是美国银行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两部法律。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法》的制度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它是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表现。它详细地规定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组织、权力和运营,规定了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和运用;其次,它也是一部有关问题银行处置、银行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在世界范围内,银行的破产主要有两种立法例:一种是银行适用普通破产法,由法院主导破产清算程序,这种立法例为欧洲大陆多数国家、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所采用;另一种是美国和加拿大的银行破产体制,该体制强调银行破产在破产申请人、破产标准、清偿顺序、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不同于普通商事公司破产的特殊性。在美国,银行并不是像普通商事公司一样适用破产法,而通常是在
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保险业发展政策 第二卷:机构管理公司治理从业人员管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与处罚 第三卷: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第四卷:保险资金运用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分类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稽查 第五卷:财务管理再保险统计信息其他
本书主要依据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及新近实施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结合具体典型案例,通过研究人身保险实践中的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解释说明义务及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效力等问题,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保险法》提供有益的参考,对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及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
《保险法新论(修订新版)》内容简介:按我国台湾地区“商法”,渊自国民政府时期,参酌德、日等国的大陆法系,配合民情所制颁。随着台湾地区工商业的发达,贸易昌盛,为持续繁荣经济,经屡次的修正,兼采美国法例及国际公约,以符合现代国际社会的需要。惟近二十年来,祖国大陆采行市场经济,发展工商业,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亦先后颁布一系列的商事法规,成效显著。目前珠江与长江三角洲,及渤海湾区等沿海区域,经济繁荣,盛况空前,为各界所称道。 海峡两岸同文同种,讲相同华语,法律文化渊源相同,理应加强交流,增进合作, 共创繁荣的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的社会。笔者有鉴于此,乃应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邀请,将拙著授权由其以简体字在祖国大陆出版销售。藉此加强海峡两岸法学的交流,截长补短,促进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的进步
本书是作者在保险法领域从事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的经验总结。全书共三编,即导论、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导论介绍了保险的意义、保险业的历史发展和保险的分类等问题,还介绍了保险法的渊源和历史发展。保险合同法部分首先概述诚实信用原则和保险利益;其次介绍保险合同的性质、特征、当事人与关系人、保险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并介绍了保险合同的成立、变更、解除以及保险责任、索赔等内容;最后对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重复保险与再保险等内容展开分析和论述。保险业法部分则集中讨论了保险业的组织形式、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本书在内容上力求全面和简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凸显保险法及其制度的自身特点。本书适合高等院校的法学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使用,对于从事保险领域实务工
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保险业发展政策 第二卷:机构管理公司治理从业人员管理保险中介行政许可与处罚 第三卷: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第四卷:保险资金运用内控合规与风险管理分类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险稽查 第五卷:财务管理再保险统计信息其他